1、 http:/ 2010 年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中以 414 分顺利通过,其中卷一 106 ,卷二 105 ,卷三 107 ,卷四 96. 我认为通过的关键在于各科都比较平均,没有明显的弱势。以下是我在备考过程中的一点体会和一些不成熟的经验。明确目标只求过线我是中国政法大学 2009 年本科毕业生,本科阶段的学习肯定是一次通过的原因之一。司法考试是资格考试而不是选拔考试,只求过线,而不求高分。因此要明确目标,在庞大的考试范围中找准自己的定位。 “重者恒重轻者恒轻”是司法考试名言之一,三大实体、程序法是理所当然的重点。我认为,这句话的前半句是值得借鉴的, “轻者恒轻”则持保留态度。四张卷子,卷一是最
2、好拿分的,但涉及的内容很多人在复习的时候并不重视甚至“大胆”放弃,这是一个误区。在司法考试六百分里,每一分都是等值的,民法、刑法的一分并不比法律职业道德、法制史这些“非重点科目”的一分重要。有人说, “司考是一门放弃的艺术。 ”我觉得关键在于“艺术”而不在“放弃” ,所以“只求通过”并非想当然地放弃自“非重点” ,而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使投入与产出比例最大化。因此,我在制定复习计划时以培养把法条运用于题目当中的技巧为主,并不深究一些纯理论学说,一切为通过考试服务。重点突出注重综合我对重点的区分并不是完全靠各科的分值比例,而是结合自身水平和得分的难易程度加以区分。比如,卷一的法理、宪法、法律职业道
3、德和国际法相对来说“回报率”较高,在这些科目上花时间比较经济,应该争取拿到大部分分数,切不可因为是非重点而掉以轻心。而卷二刑法、刑诉、行政法拿分要困难一些,但相对来说刑诉虽然繁杂,但以记忆性为主,且分值不低,所以要以其为突破口。卷三民法因为比较贴近生活实际,在理解起来要方便一些,实在不行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加上民诉也属以记忆为主科目,大家不要被民法的庞大体系吓倒,其实重点也就在总论和合同法(当然如果物权法出台则也包括在内) ,故我以为商法、经济法倒可以抓大放小,适当关注新法,不要拘泥于细节。至于卷四,是综合考察理论和法条运用,不容易把握,需要在平时多注意答题的角度,争取准而精。另外,复习时千万不要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不要把法律部门割裂,毕竟生活中的真实案件不会依照部门法发生,法律关系往往错综复杂,一个问题要从多个部门法的角度分析。在复习过程中就要注意比较总结。正是注重了综合各个部门法才让我分数比较平均,也培养了自己以法律关系为主线找法的思维方式。辅导与答题方法在复习早期参加辅导班还是很有帮助的,会让你在宏观上对司法考试有个初步认识。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