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博罗县东江大道工程(博罗大桥至粤湘高速段) PPP 项目 资格预审文件 (项目受理编号 : 惠公易采博罗 2018012 号 ) 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 博罗县交通运输局 集中采购机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罗分中心 2018 年 2 月 博罗县东江大道工程(博罗大桥至粤湘高速段) PPP 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1 目 录 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 .2 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8 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 .21 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24 博罗县东江大道工程(博罗大桥至粤湘高速段) PPP 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2 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 博罗县东江大道工程(博罗大桥至粤湘高速段) PPP 项
2、目资格预审文件 3 博罗县东江大道工程(博罗大桥至粤湘高速段) PPP 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博罗县东江大道工程(博罗大桥至粤湘高速段) 经博罗县人民 政府 批准,拟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PPP)投资建设运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罗分中心受博罗县交通运输局(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对 博罗县东江大道工程(博罗大桥至粤湘高速段) PPP 项目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社会资本方,特邀请有兴趣且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资格预审。 本项目启用网上预审报名、供应 商二代身份证预审签到功能(此资格预审项目无需要上传电子申请文件,也无需提交电子唱标文件,但是需要网上预审报名、网上设置交易员,现场递交
3、资格预审纸质申请文件),投标人应当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完成本项目的预审活动。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授权主体:博罗县人民政府; (二)项目实施机构:博罗县交通运输局; (三)项目名称: 博罗县东江大道工程(博罗大桥至粤湘高速段) PPP 项目 ; (四)项目地点:惠州市博罗县 ; (五)采购计划编号:博罗财采字 20180391。 二、政府对项 目实施机构的授权、实施方案的批复和相关审批文件 (一)政府对项目实施机构的授权 博罗县人民政府授权博罗县交通运输局为本项目实施机构。 (二)实施方案的批复 经博罗县政府常务会(十 六 届 2 次【 2016】 2
4、 号)审核通过。 (三)项目相关审批文件 博罗县东江大道工程 PPP 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内容。 博罗县东江大道工程(博罗大桥至粤湘高速段)位于博罗县境内,连接罗阳镇与龙溪镇。项目路线东起博罗大桥北端,经新屋仔村、曾屋村等,在苏村互通处与博深高速相交,之后西向延伸接龙苏公路,采用一 级公路技术标准,部分路段结合城市主干路标准和绿道功能,双向六车道。全长 11.793km,主车道设计车速为 80km/h,博罗县东江大道工程(博罗大桥至粤湘高速段) PPP 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4 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部分路段结合城市主干路标准和绿道功能。路基宽度 3
5、3.5 47.75m,项目投资估算约 11.25 亿元,其中建安费约 6.7 亿元。 2018 年 6 月开始建设,工期 2 年, 2020 年 6 月底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二)项目需求。 中标社会资本(供应商)出资成立项目公司( SPV),由项目公司在授权的合作期限内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等相关事宜,政府基于 运营绩效付费,合作期届满项目公司将本项目无偿移交给博罗县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 四、资格预审的要求、标准和方法 (一)申请人资格及相关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申请人。 2.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
6、购机构的法人。 3.资格要求: (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 2)注册资本金 2 亿元及以上。 ( 3)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4)最近连续三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 5)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被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而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 6) 2013 年 1 月 1 日起 在国内独立或作为
7、联合体一方参与投资一个 10 亿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 PPP 项目(含 BOT、 TOT、 BTO、 BOOT、 ROT、 BOO,不含 BT)。 ( 7) 2013 年 1 月 1 日起 在国内独立施工一个 10 亿元及以上的 公路工程项目。 ( 8)具有不低于 10 亿元的投融资能力。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上述条款的( 1)( 4)( 5)项要求; ( 2)联合体的牵头人应符合上述条款的( 2)( 3)( 6)( 7)( 8)项要求; 博罗县东江大道工程(博罗大桥至粤湘高速段) PPP 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5 ( 3)参加
8、联合体投标的任何一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本项目投标。 ( 4)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成员不超过 3 家,同时应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承担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均应在项目公司持有股份。 5.不允许未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竞争并进行 资格后审。 6.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58 号)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其他事项 中标社会资本可在其资质许可的
9、范围内自行承接本项目的相关工程内容;中标社会资本若不具备相应的法定资质,或者超出其资质允许承接的业务范围,则本项目或超出中标社会资本资质允许范围的工程内容必须依 法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相应施工单位。 (二)标准和方法: 1.该项目资格预审小组应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强制性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审查合格的申请人经采购人确认并发出采购邀请函后方可作为正式投标邀请单位。 2.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预审强制性条件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本项目有 3 家及以上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的,项目实施机构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文件准备工作;项目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 3 家的,项目实施机
10、构应当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申请人仍不 够 3 家的, 可以依法 变更 采购方式。 五、申请人资格预审报名的时间、方式 (一)资格预审报名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2018 年 2 月 7 日 08时 30 分至 3 月5 日 17时 30 分 (北京时间,下同),过期不予报名,视为放弃资格预审的报名。 (二)资格报名方式:通过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1、交易平台集成广东省数字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的数字认证证书,申请人使用该公司发放的数字认证证书对资格预审报名信息进行加密、签封、递交等资格预审的相关操作。 博罗县东江大道工程(博罗大桥至粤湘高速段) PPP
11、 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6 2、申请人使用 IE8 以上版本的浏览器登录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 CA)、网上招投标的操作要求。 3、申请人点击“登录 &注册”“企业注册”,完成申领办理广东 CA 证书的相关工作,广东 CA 办理咨询电话: 0752-7121031。申请人办理完成审核手续成为正式会员即可以进行资格预审的相关操作。 4、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成 功报名预审后,需要预先自行到广东省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系统( http:/ 020-83188500, 83188586)对符合网上注册登记规定的供应商一般在 2 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审核,没有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将会影响发
12、布该项目中标公告。 5、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或牵头人)进行广东 CA 办理、网上报名,并由联合体主办方(或牵头人 )进行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活动,其投标操作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式:通过本公告下方附件链接直接免费下载获取,无须付费购买。 六、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地点: (一)现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18 年 3 月 6 日 09 时 00 分至 2018 年 3月 6 日 09 时 30分; (二)现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博罗县罗阳镇商业西街水西新城社会服务中心 2 号楼 3 楼开标室。 (三)解密方式:由交易平台自动完成。 (四)
13、现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当日,法定代表人或该项目被授权人的交易员必须带上第二 代身份证参加现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会议进行网上投标签到,缺少第二代身份证不能进行签到,交易平台将视其为自动放弃预审资格。法定代表人或该项目被授权人的交易员在资格预审报名时间截止前通过交易平台上预先进行了网上设置并提交,未在交易平台设置并提交的人员不能参加现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会议。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博罗县东江大道工程(博罗大桥至粤湘高速段) PPP 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7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惠州市政府采购网( http:/ http:/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项目实施机构 ) 单位名称:博罗县交通运
14、输局 地址:博罗县博罗大道中 685 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13556260706 (二)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罗分中心 地址:博罗县罗阳镇商业西街水西新城社会服务中心 2 号楼三楼 联系人:李文锋 联系电话: 0752-6286632 博罗县东江大道工程(博罗大桥至粤湘高速段) PPP 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8 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博罗县东江大道工程(博罗大桥至粤湘高速段) PPP 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9 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号内容 1.1.2 采购人 名 称:博罗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博罗县博罗大道中 685 号 联系人:
15、刘先生 电 话: 13556260706 1.1.3 集中采购机构机构 名 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罗分中心 地 址:博罗县社会服务中心 2 号楼三楼 联系人:李文锋 电 话: 0752-6286632 传 真: 0752-6286632 1.1.4 项目名称 博罗县东江大道工程(博罗大桥至粤湘高速段) PPP 项目 1.1.5 建设地点 惠州市博罗县 1.2.1 资金来源 由 PPP 项目中标供应商自筹。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采购需求 中标社会资本(供应商)出资成立项目公司( SPV),由项目公司在授权的合作期限内具体负责本项目的
16、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等相关事宜,政府基于公共产品和基于运营绩效指标的公共服务付费,合作期届满项目公司将本项目无偿移交给博罗县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 1.3.2 项目合作期限 项目合作期限为 14 年(其中工程建设期 2 年,运营期12 年)。 1.3.3 质量 要求 建设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已批复的施工图设计要求,工程质量满足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移交质量目标:移交项目的工程质量不超过国家规定的合理损耗范围。 1.4.1 申请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 法人资格要求:见附录 1 财务状况要求:见附录 2 投融资能力要求:见附录 3 拟投入主要人员要求:见附录 4 业绩要求:见附录 5 商业信誉要求:见附录 6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资格预 审申请 不接受 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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