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晋江市教育系统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为 提高我市教育系统整体防汛防台风能力, 规范防汛防台抢险救灾工作程序,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防汛防台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 根据 晋江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 安全第一 ”原则。 坚持把保障 广大师生员工 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防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确保安全。 (二)坚持“统一领导, 分级负责 ”的原则。 防汛防台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教育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为 防御与应急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防汛防台工作受教育主
2、管部门的督促和指导,同时接受 市防指 的统一领导。 (三)坚持“预防为主、 防抗 结合”的原则。 防汛防台工作坚持 居安思危、 常备不懈, 以防为主、 以避为先、防抗结合。 认真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的各项准备,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遇到突发事件要结合日常防范措施,科学组织、快速反应、果断处置。 二、机构和职责 2 晋江市 教育局成立防汛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指挥 部署、 组织指导全市各类学校防汛 防台 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一) 市 教育局防汛防台工作 领导小组 1人员组成 组 长: 陈建生 (市教育局局长、党组副书记) 副组长: 蔡惠琼(市教育局副局长、主任科员、教育系统党委书记、党组成员
3、) 姚荣祖(市教师进修学校校长、党组成员) 肖金 鎗 (市教育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郭俊慨(市教育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王文出(市教育局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 蔡朝阳(市直教育系统党委专职副书记) 黄昌发(市教育局主任科员) 成 员: 杨志明(市教育工会主席、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科级督学) 陈永益(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科级督学) 王克茹(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科级督学) 姚永宁(平级享受完中校副校 级待遇) 林金国 (市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 ) 3 张贻集(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赖聪河(市教育局德育科科长) 李辉瑶(市教育局学校安全与政策法规科副科长) 苏明山(市教育局学校安全与政
4、策法规科副科长) 吴文场(市教育局计财装备科科长) 蔡金禄(市教育局初等教育与学前教育科科长) 钟 健(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科副科长) 陈珍珍(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副科长) 吴森森(教育系统党委办公室主任) 吴扬加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 洪清松(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 许灵韬(市电大工作站副站长) 施 建雄(市教育档案管理中心主任) 林友志(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主任) 张天寅(市普通话推广中心主任) 陈秋惠(市教育工会副主席) 杨志庆(市教育财务管理中心主任) 林金沛(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主任) 李金锥(晋江市石圳华侨中学校长、书记、晋江中小学生示范性综合实践
5、基地主任) 2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 市 教育局办公室 , 统筹组织、指导做好全市各类学校防汛防台工作 ; 负责4 组织、督促、指导各类学校落实防汛防台安全责任人、编制防汛防台工作预案、开展防灾应急避险知识宣传教育、做好危旧校舍维修加固和师生安全 防范工作 ; 负责将防汛预警信息及时传达到各类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停止户外活动、停课等安排,必要时组织、指导受灾地区安全转移师生 ; 负责组织做好中考、高考等重大活动的防汛防台安全工作 。 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0595-85660300 防汛值班室电话: 0595-85681355 传真: 0595-85693576 (二)基
6、层组织机构 教育系统各单位 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 各单位主要领导 为本单位防汛防台风应急处置小组组长,具体组织师生员工进行应急疏散演练、安全教育、组织管理以及事故灾害的上报、处理和救援工作。制定完善应急 处置预案,适时开展防汛防台风宣传教育、演练及培训活动;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及时向 教育局 和 市防指 上报重大汛情、灾情,并组织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三、防台备汛工作 在汛期来临之前, 教育系统各单位 要 重点 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准备工作: (一)隐患排查整治。 重点要检查教学楼、师生宿舍楼、围墙、护坡、食堂、黑板报、水沟等建筑物和附属设施,查看地基是否下陷,墙体是否开裂、倾斜,水沟是否畅通
7、,护坡是否有松5 动,地处山边、河边的学校要认真查看周边自然环境,是否有危及学校校舍安全。对风口、路口及易倒伏的树木进行修剪、绑扎、加固; 做好校内排水设施设备和排水管网的检查、维修,清理屋顶平台,防止天沟和落水管道阻塞 ;及时清理下水井、排水管线和校园路面垃圾,确保校内道路排水畅通;校内低洼易涝区域和地下设施要做好防止雨水倒灌和积水排水准备,有条件的要设置贮水井、排水泵、挡水板等措施;校内景观湖、蓄水池、贮水井进行预排空或降低贮水量;全面清理各类校园高空构筑物,对空调外机、宣传指示牌、室外天线、老旧牌匾等户外设施以及墙面突出标志进行清查,及时加固;注意校内简易工棚、简陋车棚、建筑外墙砖面的清
8、理整治,及时消除问题隐患。地质灾害点学校,要加强地质隐 患排查,在检查中发现有重大险情的,采取隔离措施,禁止学生靠近。检查中要狠抓薄弱环节,做到不留死角,对参检人员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都要登记在案。要重视汛前检查中发现隐患的整改工作,学校能治理的要立即组织力量予以解决;如无法解决的,要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并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二)开展安全教育。 教育系统各单位 要针对当前季节特点,加 强学生及家长的防汛和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要教育学生在雨季里加强自我保护,不到危险地方去玩耍,尤其是雨季来临时路面湿滑,上下学时要注意交通事安全;要教育家长在学生放假在6 家期间,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
9、,不放纵子女单独外出玩耍,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 (三)防汛物质准备。 教育系统各单位 要在当地防汛部门指导下,做好学校防汛抢险物资准备和储备工作,重点准备铁锹、锄头、强光灯、编织袋、梯子、雨衣、雨鞋、喊话喇叭、 8#铁丝、警戒绳、电话等。 四、应急响应程序 (一)应急预案的启动及工作部署 根据台风暴雨预测预警情况及可 能发生灾害情况,我市防汛防台应急响应等级从低到高分为 、 、 、 四个等级 。应急响应启动后, 教育系统各单位 要加强值班,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和上级工作要求,适时启动相关应急程序。要根据 市教育局 和市防指 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启动相关应急响应并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级响应行动:
10、 教育系统各 相关责任人保持 24 小时语音畅通。根据 市 防汛办的部署要求和气象部门提供的气象信息,应密切关注全 市 雨情、水情、风情的发展,适时部署做好防汛减灾工作。检查防御暴雨引发的次生山地灾害(滑坡、泥石流)的工作情况,及时向当地的政府和 市教育局 报告有关 学校防汛工作情况。 级响应行动: 教育系统各单位 实行 24 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做好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在继续做好四级响应情况7 下的各项工作基础上,按照 市 防指的各项部署,进一步部署做好学校的防洪防台风各项工作。全面加强学校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和工作检查,收集掌握防御中的薄弱环节和险情、灾情,及时、准确向当地政府和 市教育
11、局 报告有关情况。 级响应行动: 由 教育局 主要领导 24 小时带班值班,组织抢险队伍第一时间赶赴灾区指导抢险、排险、救灾。在继续做好三级响应的各项工作基础上,迅速落实 市 防指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和检 查学校及师生的防洪防台风安全工作 ,并视暴雨和台风影响程度,适时启动停课等应急预案 ,做好 学生和教职工的安全保障或转移工作。 级响应行动: 在继续做好二级响应的各项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学校防汛安全工作小组力量, 进一步检查校舍安全,做好学生和教职工的安全保障或转移工作,必要时采取延迟上下学时间或采取停课等保护措施,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在校学生或正在工作的员工,应留在学校或
12、工作单位,确保学生安全。 (二)应急响应的解除 当 市 防汛指挥部宣布解除应急状态或者市气象台解除有关预警信号后, 教育系统各单位要 组织开 展各项善后处理工作,恢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五、灾害发生后的处置 (一)先期处置 8 台风、暴雨、雷电、洪涝等灾害事件造成人员伤亡或较大财产损失的, 教育系统各单位 应迅速按照预案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工作,重点做好: 1.及时报告。 灾害发生后, 教育系统各单位 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 市教育局 报告灾情信息。 2.疏散转移。 组织师生员工疏散、转移到安全场所,做好安置工作及师生员工的初步心理疏导。 3.抢险救援。 根据灾害类型,迅速组织应急队伍,科
13、学抢救伤员或营救遇险人员。在等候专业救援的同时,采取避险措施,防止发生次生、 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 4.保障充分。 当政府相关单位或上级部门到达现场并负责指挥救援工作时, 教育系统各单位 要积极配合协助处置工作,做好伤员抢救、道路引领、师生安置、师生员工情绪疏导、后勤保障、秩序维护等相关工作。 (二)后期处置 1.补充抢险物资。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2.修复环境整治和损毁设施。 教育系统各单位 要组织力量做好本学校环境整治,清查校园设施设备损毁情况,并尽快修复。 3.鼓励 商业保险。 建议 教育系统各单位 参加人身、财产保险。应为专业
14、应急救援人 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 9 4.调查总结。 教育系统各单位 应对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 5.培训演练 。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定期举行应急演练,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响应能力。 六、信息报送 (一)灾情信息报送时间要求。 发生洪涝、台风、雷击等灾害后, 教育系统各单位 应在事发后 20 分钟内向 市 教育局报告。对有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即知即报基本情况,核实灾情后予以续报。 (二)灾情信息报送内容要求。 灾害发生的基本情 况,包括灾害类型、时间、地点、范围、人员伤亡情况和财产、设施损坏程度,以及已经采取的措施、处置工作和结果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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