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力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程序电力工程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一般分为竣工自检和正式验收两个步骤进行。其过程为:施工单位在电力工程项目完成,具备使用条件后,进行竣工白检,然后向建设单位发出交工通知。建设单位接到施工单位的交工通知后,在做好验收准备的基础上,组织施工、设计等项目完成,具备使用条件后,进行竣工白检,然后向建设单位发出交工通知。建设单位接到施工单位的交工通知后,在做好验收准备的基础上,组织施工、设计等单位共同进行交工验收。 (一)竣工自检竣工自检也称为竣工预检,是施工单位先进行内部的自我检查,为正式验收做好准备。一方面检查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补救;另一方面检查竣工图及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并汇总
2、、整理有关技术资料。1竣工自检的标准竣工自检的主要依据是:工程完成情况是否符合施工图纸和设计的使用要求;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工程是否达到合同规定要求和标准。2竣工自检的方法竣工自检应该分层分段、分房间的由竣工自检人员按各自主管的内容逐一进行检查。在检查中要做好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部位和项目要确定修补措施和标准,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完工。3竣工自检人员的组成参加竣工自检的人员,应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组织生产、技术、质量、合同、预算以及有关的施工工长等共同参加。(二)复检在基层施工单位自我检查的基础上,并对查出的问题全部解决以后,通过上级部门的复检,解决全部遗留问题,为正
3、式验收做好充分准备。(三)正式验收在竣工自检的基础上,确认工程全部符合竣工验收标准,具备了交付使用的条件即可进行电力工程工程的正式验收工作。1发出竣工验收通知书施工单位应于正式竣工验收之日的前 10 天,向建设单位发送竣工验收通知书。2递交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资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竣工工程概况;图纸会审记录;材料代用核定单;施工组织方案和技术交底资料;材料、构配件、成品出厂证明和检验报告;施工纪录;电力工程施工试验报告;竣工自检记录;隐检记录;电力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变更记录;竣工图;施工日记。3组织验收工作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邀请设计单位及有段方面参加,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一起进行检
4、查验收。(1)集中、会议,介绍工程概况及施工的有关情况;(2)分组分专业进行检查;(3)集中分组汇报检查境况;(4)提出验收意见,评定质量等级,明确具体交接时间、交接人员。4签发竣工验收证明书在建设单位验收完毕并确认工程符合竣工标准和合同条款规定要求以后,即应向施工单位签发竣工验收证明书。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质量监督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在竣工验收证明书上签字。5进行工程质量核定承监工程的监督单位在受理了竣工工程质量核定任务后,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核定。核定合格或优良的工程发给合格证书,并说明其质量等级,否则不准投入使用。6办理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工程档案是项目的永久性技术文件,是建设单位使用、维护、改造的重要依据,也是对项目进行复查的依据。在施工项目竣工后,项目经理必须按规定向建设单位移交档案资料。移交的工程档案和技术资料必须真实、完整、有代表性,能如实反映工程和施工中的情况。 7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在对工程检查验收完成以后,施工单位要向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并签订交接验收证书,办理工程结算手续。8办理工程决算整个工程项目完工验收,并办理了工程结算手续后,要由建设单位编制工程决算,上报有关部门。至此,整个电力工程的全部过程即告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