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哈密市伊州区圪塔井小学深入开展去极端化条例活动小结为了遏制和消除极端化,防范极端化侵害,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2017 年 3月 30日,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极端化”是指受极端主义影响,渲染偏激的宗教思想观念,排斥、干预正常生产、生活的言论和行为。“极端主义”是指以歪曲宗教教义或者其他方法煽动仇恨、煽动歧视、鼓吹暴力等的主张和行为。“去极端化”应当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宗教中国化、法治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我校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宣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是为了贯彻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到人、管
2、用、有效”的要求,一是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依法治疆,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以“去极端化”,维护民族团结为主题,加强宣传教育,有效延伸教育覆盖面;二是坚持“疏堵结合、综合决策、齐抓共管”的原则,以“打防并举”的工作思路,扎实做好舆论宣传、教育引导、文化引领、夯实基础等多种方式,让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宗教极端思想的反动本质,增强判别力,提高抵制宗教极端思想的能力。搞好思想动员,明确职责任务,形成人人关注“去宗教极端化”工程,人人主动参与“去宗教极端化”工作的浓厚氛围;三是加强教职工“去极端化”的宣传教育,增强各族群众免疫能力、最大程度地压缩宗教极端思想滋生蔓延空间,共同推进我市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哈密市伊州区圪塔井小学2017年 3月 30日全体教师认真学习去极端化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