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塔山镇驻驾庄小学大型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报批制度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法和中小学安全管理办法,切实做好大型活动和组织学生集体外出中的安全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大型活动和学生集体外出的种类1、大型活动包括:全校参加的活动。全校举行校庆活动、节假日举办的文艺联欢活动,以及全体师生集体参加的各种集会。2、学生集体外出包括:学校统一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参观学习等。二、大型活动和学生集体外出的报告1、大型活动报告的内容:组织大型活动的请示;填写大型活动报告表;组织大型活动的安全应急预案;需要租用地方车辆的,一并上报当地交管部门的审验报告。2、学生集体外出报告的内容:组织学生集体外出的请示;
2、填写学生集体外出报告表;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的安全应急预案;需要租用地方车辆的,一并上报当地交管部门的审验报告。三、大型活动和学生集体外出的审批1、学生组织的校内大型活动由校长审批并备案。2、组织全校学生参加的外出大型活动由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工作的局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外出,并备案。四、工作要求1、充分认识落实“大型活动和学生集体外出安全工作报告审批制度”的重要性。落实制度是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关键。各教师要严格执行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尤其是在落实大型活动和学生集体外出安全工作报告制度上,不大意、不麻痹、不侥幸,严格照章办事,确保组织大型活动和学生集体外出活动,领导重视,措
3、施有力,不发生问题。2、切实做好大型活动和学生集体外出中的安全应急预案。组织活动前要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应急预案。预案应包括组织领导机构、活动的时间及地点、参加人员的范围、沿途的道路状况、明确途中和活动期间各个环节的主要责任人、一旦发生问题应采取的应对措施等。真正把好活动中的每一个安全关口,做到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管。3、严格大型活动和学生集体外出的审批手续。我校坚持“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对组织大型活动和学生集体外出的请示报告要严格把关,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不搞迁就照顾。对不经请示报告,擅自组织学生外出的教师给予通报批评;对组织不严密、措施不得力,导致问题发生的,发生一般性问题的给予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行政纪律处分,对发生重大问题将依法追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