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业票证办理存在的主要问题1、检修施工单位作业负责人、作业人为同一人签字。2、电焊、焊接等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号未填写,动火作业在作业人后面填写,一般是 T+身份证号码。3、动火作业涉及的临时用电作业证未办理。4、动火作业中未写明动火作业的内容,表格未设计,在动火地点中明确。5、风险分析填写为注意事项。应填写何种原因可能导致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及其它伤害等。6、审批时间存在未批先作业情况。7、动火作业前分析执行不严格,受限空间未每两小时分析一次。8、班长作业确认未严格执行。9、作业完工验收后应确认无火星残留,无相关记录。10
2、、存在空项漏签情况。11、作业票证第三联未发给施工作业单位。12、安全措施未落实到位,应急器材未按规定配备。13、作业票证归档混乱。按时间先后顺序装订。14、作业证编号未登记。涉及到的其它作业也应填写编号。动火安全作业证申请单位 检修单位/作业部门 申请人 作业负责人 作业证编号 2017-DH-0X动火作业级别 二级动火动火地点 具体动火作业点及动火内容动火方式 电焊 气焊(割) 砂轮 电钻 喷灯 其它 / 动火时间 自 2017 年 3月 1日 9 时 0 分始,至 2017 年 3月 1日 18 时 0分止动火作业负责人 作业负责人 动火人 作业人员 A(作业证号:XX ) 、作业人员
3、B动火分析时间 2017年 3月 1日 8:50时 2017年 3月 1日 11:00时 2017年 3月 1日 13:00 时分析点名称 动火作业点(环境分 析 /设备内分析) 动火作业点(环境分析 /设备内分析) 动火作业点(环境分析/设备 内分析)分析数据 可燃气体浓度:0.0% 氧含量:21.0% 可燃气体浓度:0.0% 氧含量:21.0% 可燃气体浓度:0.0% 氧含量:21.0%分析人 作业部安全员/监火人 作业部安全员/监火人 作业部安全员/监火人涉及的其它特殊作业 临时用电作业 2017-YD-0X 高处作业 2017-GC-0X /危害辨识 电焊等临时用电可能造成触电、泄漏引
4、起火灾。序号 安全措施 确认人1 动火设备内部构件清理干净,蒸汽吹扫或水洗合格,达到用火条件 作业部安全员2 断开与动火设备相连接的所有管线,加盲板 0 块 作业部安全员3 动火点周围的下水井、地漏、地沟、电缆沟等已清除易燃物,并已采取覆盖、铺沙、水封等手段进行隔离 作业部安全员4 罐区内动火点同一围堰内和防火间距内的油罐不同时进行脱水作业 / 5 高处作业已采取防火花飞溅措施 作业负责人6 动火点周围易燃物已清除 作业负责人7 电焊回路线已接在焊件上,把线未穿过下水井或与其它设备搭接 作业负责人8 乙炔气瓶(直立放置)、氧气瓶与火源间的距离大于 10米 作业负责人9 现场配备消防蒸汽带 0
5、根,灭火器 2 台,铁锹 0 把,石棉布 0 块 作业负责人10其他安全措施:专人监护或其它措施编制人 :作业部安全员(或技术人员)作业负责人、作业部部长生产单位负责人 作业部部长 监火人 作业部员工 A 动火初审人 作业部安全员实施安全教育人 作业部安全员 作业负责人 /申请单位意见同意作业签字:作业负责人 2017年 3月 1日 8 时 50 分安全管理部门意见同意作业签字:安设部 2017 年 3月 1日 8 时 55 分动火审批人意见同意作业签字:安设部 2017年 3月 1日 8 时 55 分动火前,岗位当班班长验票安全措施到位可以动火 签字:当班班长 2017 年 3月 1日 9
6、时 0分完工验收作业现场无火星残留,已工完场清。签字:作业部负责人/班长 2017年 3月 1日 18 时 0分填写说明:1、动火作业: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装置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作业。2、动火作业分级分级 分级标准 审核或会签 审批部门 (人) 有效期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动火作业全部按特级动火进行升级管理。生产、安全、设备管理部门董事长或总经理8 小时一级
7、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生产、安全、设备管理部门总经理或副总经理8 小时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生产作业部门安全环保设备部 3 天注:遇节假日、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3、动火地点发生变更应重新办理作业证。4、动火开始时间不能早于审批时间。5、动火分析与动火作业间隔不应超过 30 min,作业中断时间超过 60min,应重新分析。可燃气体浓度(苯)应低于 0.2%。6、涉及其它的特殊作业:同时涉及临时用电、高处、受限空间作业的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证。7、危害辨识:何种原因可能
8、导致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及其它伤害等。8、其它安全措施:如专人监护或其它安全措施。有施工方案,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应交底,由作业负责人与属地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9、实施安全教育人:由作业部安全员和动火作业负责人对现场监护人和作业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所从事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应采取的具体安全措施、作业过程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及有关事故案例、经验和教训等。10、作业完后要进行检查验收,确保无火星残留,做到工完场清。11、作业票证
9、不能有空项,如该项无需填写,划斜杠。3 动火作业动火作业: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装置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作业。3.1 作业分级分级 分级标准 审核或会签 审批部门 (人) 有效期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动火作业全部按特级动火进行升级管理。生产、安全、设备管理部门董事长或总经理8 小时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
10、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生产、安全、设备管理部门总经理或副总经理8 小时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生产作业部门安全环保设备部 3 天注:遇节假日、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3.2 动火作业基本要求(1)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安全防火措施,并配备消防器材,满足作业现场应急需求。 (2)动火点周围或其下方的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3)盛有或盛装过危险化学品的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设施,
11、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作业。(4)拆除管线进行动火作业时,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根据所要拆除管线的情况制定安全防火措施。 (5)在有可燃物构件和使用可燃物做防腐内衬的设备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6)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时,设备内氧含量不应超过23.5%。(7)动火期间距动火点 30 m内不应排放可燃气体;距动火点 15 m内不应排放可燃液体;在动火点 10 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8)铁路沿线 25 m以内的动火作业,如遇装有危险化学品的火车通过或停留时,应立即停止。(9
12、)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之间距不应小于 5m,二者与作业地点间距不应小于 10m,并应设置防晒设施。(10)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11)五级风以上(含五级)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确需动火,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3.3 特殊动火作业要求特殊动火作业还应符合以下规定:(12)在生产不稳定的情况下不应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13)应预先制定作业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14)动火点所在的生产车间(分厂)应预先通知工厂生产调度部门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15)应在正压条
13、件下进行作业;(16)应保持作业现场通排风良好。3.4 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3.4.1 作业前应进行动火分析,要求如下:(1)动火分析的监测点要有代表性,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应对上、中、下各部位进行检测分析;在较长的物料管线上动火,应在彻底隔绝区域内分段取样;(2)在设备外部动火,应在不小于动火点 10 m范围内进行动火分析;(3)动火分析与动火作业间隔不应超过 30 min,如现场条件不允许,间隔时间可适当放宽,但不应超过 60min;(4)作业中断时间超过 60min,应重新分析,每日动火前均应进行动火分析;特殊动火作业期间应随时进行监测;(5)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行分析
14、时,检测设备应经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3.4.2 动火分析合格标准为: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 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 0.5%(体积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 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 0.2%(体积分数)。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证申请单位 检修单位/作业部 门 申请人 作业负责人 作业证编号 2016-YD-0X作业时间 自 2017 年 3月 1日 9 时 0 分始,至 2017 年 3月 1日 18 时 0分止作业地点 具体动火作业点及动火内容电源接入点 电源接入点 工作电压 220V或 380V用电设备及功率 用电设备及功率作业人 作业人 电工证号 电工证号危害
15、辨识 触电序号 安 全 措 施 确认人1 安装临时线路人员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 作业负责人2 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元器件和线路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 作业人3 临时用电的单项和混用线路采用五线制 作业人4 临时用电线路在装置内不低于 2.5 m,道路不低于 5 m 作业人5 临时用电线路架空进线不得采用裸线,未在树或脚手架上架设 作业人6 暗管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 ,电缆埋深大于 0.7 m 作业人7 现场临时用配电盘、箱有防雨措施 作业人8 临时用电设施装有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工具“一机一闸一保护” 作业人9 用电设备、线路容量、负荷符合要求 作业人10
16、其他安全措施:作业人员穿戴绝缘装备 编制人:作业部安全员作业负责人实施安全教育人 作业部安全员 作业负责人 /作业单位意见同意作业签字:作业负责人 2017 年 3月 1日 8 时 50 分 配送电单位意见同意作业签字:生产部 2017 年 3月 1日 8 时 50 分 审批部门意见同意作业签字:设备管理部门 2017 年 3月 1日 8 时 55 分完工验收签字:作业部负责人/班长 2017 年 3月 1日 18 时 0分6 临时用电作业第一联名称 作业定义 审核部门 审批单位 有效期临时用电作业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电。 配送电部门(作业部门) 设备管理部门 15 天6.1 在运
17、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应接临时电源,确需时应对周围环境进行可燃气体检测分析,分析结果应符合 5.4.2的要求。6.2 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应接入电网。6.3 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6.4 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并加挂安全警示标牌。6.5 临时用电应设置保护开关,使用前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的可靠性。所有的临时用电均应设置接地保护。6.6 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器元件应符合国家相关产品标准及作业现场环境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符合 JGJ46的有关要求,并有良好的接地,临时用电还应满足
18、如下要求:(1)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应使用相应防爆等级的电源及电气元件,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2)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应有良好的绝缘,所有的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耐压等级不低于500V的绝缘导线; (3)临时用电线路经过有高温、振动、腐蚀、积水及产生机械损伤等区域,不应有接头,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4)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并应架设在专用电杆或支架上。其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作业现场不低于 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 5m;(5)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穿越道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6)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电压标识和危险标
19、识,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并能上锁;(7)行灯电压不应超过 36 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内作业,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 12V;(8)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6.7 临时用电单位不应擅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或增加用电负荷,以及变更用电地点和用途。6.8临时用电时间一般不超过 15天,特殊情况不应超过一个月。临时用电结束后,用电单位应及时通知供电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6.9 临时用电作业证由作业部门办理,配送电部门审核,设备管理部门审批。高处安全作业证申请单位 检修单位/作业部门 申请
20、人 作业负责人 作业证编号 2017-GC-0X作业时间 自 2017 年 3月 10日 9 时 0 分始,至 2017 年 3月 10 日 18 时 0分止作业地点 具体作业地点作业内容 作业内容作业高度 X m 作业类别 一/二/三/特级高处作业作业单位 检修单位 监护人 作业部员工作业人 作业人员 A(作业证号:XX) 、作业人员 B 涉及的其他特殊作业 动火作业(作业证编号)危害辨识 高处坠落、工器具伤人、火花伤眼、火花飞溅引燃枯草序号 安全措施 确认人1 作业人员身体条件符合要求 作业负责人2 作业人员着装符合工作要求 作业负责人3 作业人员佩戴合格的安全帽 作业负责人4 作业人员佩
21、戴安全带,安全带要高挂低用 作业负责人5 作业人员携带有工具袋及安全绳 作业负责人6 作业人员佩戴:A.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 B.空气呼吸器 作业负责人7 现场搭设的脚手架、防护网、围栏符合安全规定 作业负责人8 垂直分层作业中间有隔离设施 作业负责人9 梯子、绳子符合安全规定 作业负责人10 石棉瓦等轻型棚的承重梁、柱能承重负荷的要求 作业负责人11 作业人员在石棉瓦等不承重物作业所搭设的承重板稳定牢固 作业负责人12 采光、夜间作业照明符合作业要求, (需采用并已采用/无需采用)防爆灯 作业负责人13 30米以上高处作业配备通讯、联络工具 作业负责人14其他安全措施:专人监护或其它措施编制人 :作业部安全员 作业负责人实施安全教育人 作业部安全员 作业负责人 /生产单位作业负责人意见同意作业签字:作业部门负责人 2017 年 3月 10日 8 时 50分 作业单位负责人意见同意作业签字:作业部门负责人 2017 年 3月 10日 8 时 50 分 审核部门意见同意作业签字:安设部负责人 2017 年 3月 10日 8 时 55 分 审批部门意见同意作业签字:总经理 2017 年 3月 10日 9 时 0 分 完工验收签字:作业部负责人 2017 年 3月 10日 18 时 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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