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长沙高新区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区级补贴 实施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 2017 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国发 2013 37 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加快推进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 2014 113 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加快推进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函 2015 85 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 发长沙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财政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长政办发 2016 33 号)、长沙高新区 2017年黄标
2、车淘汰实施方案(长高办通知 2017 63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黄标车是指在长沙市行政区内注册登记,达不到国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不包括三轮汽车、摩托车、低速货车。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使用年限,是指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环保部令 2012 12号)规定的使用年限。 使用年限计算 的起始和终止日期分别为车辆初次登记日期和车辆登记信息明确的强制报废日期。 第二章 补贴范围 第四条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黄标车淘汰区级财政补贴。 2 (一)在 2017 年 6 月 28 日至 2017
3、 年 9 月 20 日期间,车辆在使用期限内主动提前淘汰; (二)车辆在本市注册登记,所有人目前为高新区辖区范围内的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个人以公安户籍信息为准,个体工商户、企业以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地为准,社会组织以登记证注册地为准); (三)车辆所有人将其在使用年限内的黄标车交售到正规的报废回收拆解企业依 法进行拆解报废处理,按规定提交该黄标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单,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办理注销登记。 第五条 符合第四条规定条件,但淘汰车辆属于自然报废、交通事故报废、自然灾害报废等原因报废的车辆
4、或因违法等原因而被交警部门注销登记的,不给予区级补贴。 第三章 补贴标准 第六条 参考市级补贴标准,明确区级补贴标准如下: 淘汰时间段 车辆类型 补贴金额(元) 2017 年 6月 28 日至 2017 年 9 月 20 日 重型载货车 7200 中型载货车 4800 轻型载货车 3600 微型载货车 1800 大型载客车 6600 中型载客车 4200 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 2800 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 2200 1.6 升及以上排量轿车 3100 3 1.6 升(不含)以下排量轿车及专项作业车 2500 备注 对 2017 年 6 月 28 日至 2017 年 9月 20日期间 主动
5、办结报废、灭失车辆注销登记手续的车主,给予 500 元劳务费 黄标车的淘汰日期,以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核发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单上签注的“交车时间”为准。 第四 章 补贴申领 第七条 已淘汰车辆所有人将成功申领市级财政补贴的全套资料复印一份,并提供个人户口簿、企业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复印件,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申领区级补贴。 报废、灭失车辆车主提供车辆注销登记证明复印件、车主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复印件,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申领劳务费。 第五章 资金监督 第八条 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对虚报、冒领、骗取专项资金,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行为,一经
6、查实,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 427 号)相关规 定严肃查处。 第六章 附 则 第九条 本办法由长沙高新区管委会城管环保局负责解释。 附件: 1、长沙高新区黄标车提前淘汰区级补贴资金申报审批表 2、长沙高新区黄标车提前淘汰区级劳务费申报审批表 4 附件 1: 长沙高新区黄标车提前淘汰区级补贴资金 申报审批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车主信息 车主姓名 /单位名称(盖章) 车主 身份证 号、营业执照号或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车主目前 详细地址 淘汰车辆信息 号牌号码 车架号 / 车辆识别代码 发动机号 使用年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淘汰日期 车辆类型 货车
7、重型 中型 轻型 微型 客车 重型 中型 轻型 微型 轿车 1.6 升及以上 1.6 升(不含)以下轿车及专项作业车 车主开户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补贴金额 人民币 : 万 仟 佰 元整 ( ¥ 元 ) 车主或经办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村(社区)初审意见 该车辆符合黄标车提前淘汰区级补贴资金申报条件,同意申报。 经办人(公章): 年 月 日 街道审批意见 经核实,该车辆已淘汰拆解,符合黄标车提前淘汰区级补贴条件,同意支付人民币 : 万 仟 佰 元整 ( ¥ 元 )。 经办人签字: 审批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5 备注:如非车主本人(法人)办理 黄标车提前淘汰区级
8、补贴资金申报手续,需出具委托函。 6 附件 2: 长沙高新区黄标车提前淘汰区级劳务费 申报审批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车主信息 车主姓名 /单位名称(盖章) 车主 身份证 号、营业执照号或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车主目前 详细地址 淘汰车辆信息 号牌号码 车架号 / 车辆识别代码 发动机号 车辆灭失原因 使用年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销日期 车辆类型 货车 重型 中型 轻型 微型 客车 重型 中型 轻型 微型 轿车 1.6 升及以上 1.6 升(不含)以下轿车及专项作业车 车主开户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车主或经办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村(社区)初审意见 该车辆符合黄标车提前淘汰区级劳务费申报条件,同意申报。 经办人: 年 月 日 街道审核意见 经核实 ,该车辆已办理注销登记,符合黄标车提前淘汰区级劳务费条件,同意支付人民币 :伍佰元整 ( ¥ 500 元 )。 经办人签字: 审批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7 备注:如非车主本人(法人)办理 黄标车提前淘汰区级劳务费申报手续,需出具委托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