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个人从拘留(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决定)到进入审判程序的流程图: 发现不应拘留的,立即释放发 (不拘留) *(7 种情形) 由公安决定拘留 公安应 24H 内讯问发现应拘留的,在 24 小时通知其所在单位或家属(拘留)(若有串供/逃跑/待查证等妨碍侦查的可能;或者不讲姓名/无家无单位的无法通知情形可以不通知)现需要逮捕的,但证据不足,可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未拘留)拘留后公安机关提请检方批捕(一般为三日 ,特殊情况加 1-4 日,对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结伙作案延长至 30 日)所以公安机关拘留的一般期限最长为 14 天,三种特殊的最长 37 天,但最后 7 天,公安机关无直接使用权,要么提请检逮
2、捕,要么决定放人,最后 7 天是检察院批捕的日期。需要逮捕的,应 10 日内决定,特殊加 1-4 日(10-14 日决定) ,委托公安执行;批准逮捕,进入侦查羁押期间共 7 个月(同下) 侦查终结后由检察院决定拘留(自侦案件) 不需要逮捕的,立即释放; (2 种情形) 需侦查,并且符合条件的,可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公诉 不起诉 撤销案件(只适用检自侦案件,对比非自侦案件)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在逃有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 同下 同下 1、查看:刑诉135 条及注:拘留由检察长决定,一般期限最长仍为 14 日。 李书 P4052、报检察长或检委会决定(未拘留)检院在 15 日内做出,重大/复杂的不
3、超过 20 日 走已拘留的程序同下(已拘留)检院在 7 日内做 不批准逮捕,应说明原因 不服申请复议,再不服可向上检 15 日复核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但公安必须立即放人公安应将执行回执 3 日送达检1、只有两种情形,不能只做出退回补侦的决定 2、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提交检察委员会决定 需” 补充侦查”的通知公安,符合条件变更为取保/监视强制措施侦查终结 撤销案件移送检审查起诉(审查批捕的补侦,不同于真正的补充侦查,应理解为需要继续侦查的) 共同原则:1、法无权主动退回补侦,检在审理阶 段建议补侦,法才可以做出是否退回补侦;2、补侦完,移送法院重新计算审判期限; 审查起诉阶段补侦(检决定) 自行
4、侦查(不受期限及次数限制)退回公补侦(1 个月完毕,2 次为限)法庭审理阶段补侦(检建议)1、1 个月内完毕;2、补侦期满,未将案件移送法,视为撤诉3、检自行收集证据,不能退公安,公协助义务批准逮捕(公安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通知检)就进入侦查羁押期间共 7 个月(具体如下)1、从逮捕后开始计算,非拘留后;2、精神病鉴定期间不计入,其它都计入;3、发现另有罪行,重新计算,由公决定,报检备案;. 4、不讲姓名身份不明的从查清身份之日起计算,不停止侦查取证;一般情况下 2 个月较复杂,且经上级检批准可延长长 1 个月如有交通不便流窜作案涉及面广取证困难重大犯罪集团此四类重大复杂案件经省检批可以再延
5、长 2 个月有上述四类情况且可能判处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省检批,可再延长 2 个月注:1、延长是指公安机关在期限届满前 7 日向检方书面提请延长2、期限界满仍不能终结的变更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3、符合刑诉15 条的,侦查阶段撤销案件;以上 7 个月,公安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发现不是犯罪人所犯做出不起诉的同时写出书面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 检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期限 1、一般最长为一个半月(应在 1 个月做出,重大复杂可延长半个月) ;2、最长可有六个半月(退回公安补侦 1 个月完毕,2 次为限的情形下) ;3、对管辖改变、精神病人鉴定的又可能超过六个半月;注:检审查后
6、只能做出:提起公诉及不起诉的决定(对比检自侦案件还包括撤销案件三种情形,见上)提起公诉:条件:认为犯罪事实清楚/ 证据充分/ 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适用简易程序提起的(经检察长决定):条件:对 3 年以下徒刑拘留管制罚金 /事实清楚 /证据充分 应当适用简易程序:3 年以上有期徒刑 /被告人是盲、聋、哑 /无罪辩护 /事实证据较大争议 /复杂的共同犯罪 /对是否有罪何罪争议 /被告人要求适用普通程序 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未成年人的可以适用(相关法条还没有找到不够详细和还未理解透彻)法院认同的进入审判阶段适用普通程序提起的 法院认为应适用简易程序的法院应向检提出书面建议,检在 10 日内答复,如同
7、意应向法院移送全部案卷和证据.法定不起诉:(检察长决定):刑诉法15 条 情节显著轻危不认为是犯罪的 /已过追诉时效 /特赦免除刑罚 /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注:必须做出不起诉 不起诉 酌定不起诉: (检委会决定):1、已经构成犯罪 2、犯罪情节轻微,依刑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或者免于处罚的注:可以起诉,也可以不起诉,作出不起诉的必须经检委会决定。证据不足不起诉(存疑不起诉) : (检委会决定):补侦的案件,证据不足,起诉条件不符的。注:可以做出不起诉(例外:经过两次补侦,证据仍不足,检应当做出不起诉;经过第一次补侦,证据不足的,检可以做出不起诉)不服 公安机关不服: 可要求其复议(30 日内), 意见不被接受向上级检复核 ,上级检在 30 日内做出决定,被不起诉人不服:收到决定书 7 日内向本检申诉被害人不服 :(1) 收到决定书 7 日内向上级检申诉请求提起公诉 ,如上检也不起诉,自己再向法院起诉 (2)不经申诉,直接向法院起诉(法受理的,检应移送案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