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广东水政无人机及配套系统采购 招 标 文 件 (采购项目编号 :440000-201808-197014-0012) 采购人: 广东省水利厅水利水政监察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 一八年八月 2 目 录 招标公告 . 3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 6 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 20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 . 26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 . 32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 44 3 招标公告 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水利厅水利水政监察局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 就 广东水政无人机及配套系统采购 进行国内公开 招标 ,欢 迎合格的
2、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简要 1.采购项目编号: 440000-201808-197014-0012 2.项目名称:广东水政无人机及配套系统采购 3.采购人:广东省水利厅水利水政监察局 4.最高限价:人民币肆佰万元(¥ 4,000,000.00); 5.项目内容: 采购 7套无人机及配套系统,分别部署于广东省水利厅水利水政监察局以及东、西、 北、韩、鉴江流域的部分水政执法单位,初步构建广东省水政执法无人机应用体系。(注:1.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
3、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 为无效投标。) 6.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45 日以内。 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 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4 68 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8 141 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 2006 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 2004185 号)。 本项目共 1个包, 投标人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 内容 进行投标。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4、二条规定的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
5、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 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结果为准。 2、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共 0 条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 3、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 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招标文件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
6、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 年 8 月 8 日至 2018 年 8 月 14日上午 9: 00-12: 00;下午 14: 00-16: 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 101 号 三楼) 3.报名费用及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50 元(自带 U盘,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 ( 1)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
7、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2)提供 2017 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3)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加盖公章); ( 4)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5 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加盖公章); (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
8、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承诺书; ( 8)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 五、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8 年 8月 28 日下午 14: 00 14: 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8 年 8月 28 日下午 14: 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 101 号三楼开标室 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 4 日以书面形式(书 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六、 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 购网( )、广东省政府采
9、购 网( )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七、本公告期限( 5 个工作日)自 2018 年 8 月 8日至 2018 年 8月 14 日 止。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水利厅水利水政监察局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 116 号广东省水利厅水利水政监察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杨磊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020-3835633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 市天河区天寿路 101 号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20-38937330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020-
10、38811355 6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1. 总体说明 1.1 采购项目说明 1.1.1 本次代理招标采购的服务项目,属政府采购项目。 1.1.2 资金来源:财政专项资金。 1.2 关于投标报价 1.2.1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人民币肆佰万元(¥ 4,000,000.00) 。 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书的要求,对照投标报价表格式规定的填报内容进行逐项报价。 1.2.3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价不是唯一的或不是固定不变的投标文件将被 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投标有效期及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3 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文件中所叙述的招标内容。 1.4 评审方式 综合评分法 1.5 合格的投标人 1.5.1 具有符合招标公告中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5.2 已在本项目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1.6 关于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其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1.7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7.1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服务(含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货物、产品及有关材料),其来源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1.7.2 采购人将拒绝接受不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8 禁止事项 1.8.1 采购人、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
12、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投标人参与竞争。 1.8.2 投标人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7 当手段谋取中标。 1.8.3 除投标人质疑和投诉外,从开标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止,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委员会、采购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接触。 1.8.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其它禁止事项。 1.9 保密事项 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提供的招 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等所有资料,投标人获 得后,应对其保密。非经采购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开标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须归还采购人认
13、为需保密的所有资料,并销毁所有相应的备份资料。 1.10 知识产权 1.10.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 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10.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 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10.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 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
14、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10.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 权的相关费用。 1.11 定义 1.11.1 “采购人”系指广东省水利厅水利水政监察局。 1.11.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11.3 “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 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1.4 “日期”指公历日 ,“时间”指北京时间。 1.11.5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相关服务。 1.11.6 “货物”投标人按招标文件及采购合同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1.11.
15、7 “书面形式”系指纸质文件形式,不包含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非纸质形式。 1.11.8 “交货期”指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至按要求交货并通过验收的期限。 1.11.9 “中标单位”系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获得中标通知书的投标8 人。 1.11.10 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该作为对招标文件内容 的理解或解释。 1.12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所有。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 1)招标公告 ( 2)投标人须知 ( 3)用户需求书 ( 4)政府采购合同 ( 5)开标、评标和定标 ( 6)投标文件格式 2.
16、2.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对其在投标截止日期 16 天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在投标截止日期 15 天前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分发给所有取得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3. 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2.3.1 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补充或修改,于开标前 15 天以书面或在相关网站公告的形式通 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补充或修改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予书面确认的,视为已收到通知,该补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7、补充或修改不足 15 天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征得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意并书面确认后,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没有对补充或修改文件予以书面确认的投标人的投标。 2.3.2 招标过程中的一切修改文件或补充文件一旦 确认后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 标人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 2.3.3 为使潜在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理解招标文件的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 止日期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 标文件收受人,并在招标公告所述网站发布变更公告。 9 3. 无人机夜视能力现场测试 3.1.1 采购代理机构 将 邀请采购 人 、通知
18、各 投标人 于 2018 年 8 月 23 日 20: 00在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江滨东路羚羊峡口小东渔庄附近 集中 进行无人机夜视能力现场测试 。 3.1.2 投标人在现场 测试 中所 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1.3 投标人的测试准备:投标人自行负责往、返夜视能力测试现场的有关交通、食宿费用;须按评审内容准备足够的无人机及备用设备,并根据需要配置测试操作人员,自行准备所有其他测试备件和工具等。 每个投标人操作测试无人机的人员不能超过 3人,所有到场人员均须在测试现场提交现场测试操作人员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1.4 测试方式:根据现场情况安排每个
19、投标人进行逐个测试或共同测试。 3.1.5 投标人测试编号:投标人将在现场通过抽签的方式随 机取得其测试编号,每个投标人将取得唯一的测试编号。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各投标人的参测产品上标记其测试编号,对于需要逐一测试的项目,投标人须按其测试编号顺序进行测试。 3.1.6 投标人在整个测试过程中,无人机只能使用机身电源,不允许使用其它任何外接电源。 3.1.7 现场要求:投标人除测试人员、测试设备外,投标人的其他任何人、任何设备不得进场,也不得在测试周边逗留,更不得利用任何设备、采取任何方式、利用任何技术手段影响干扰测试工作,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测试资格。 (现场测试中发生的不可控或因无人机事故造成的人 身安全或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告知 ) 3.1.8 未按 3.1.1 规定时间、地点进行夜视能力现场测试的视为放弃测试。 3.1.9 投标人 通过夜视能力现场测试后方可领取夜视能力现场测试证明书。(夜视能力现场10 测试证明书格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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