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名师辅导:2012 年司法考试各科复习方法及考点解读 司法考试之刑法 1、研习司考历年试题。历年试题对应试的参考价值最大,是了解考试特点和掌握考点、应试方法的 最有效途径。 2、通过熟记法条和司法解释打好基础。对于刑法这样应用性较强的学科,无非是考查对刑法规定的 掌握和运用,因此,熟悉刑法条文和司法解释的内容(或规定)是应对司法考试最基本也是最简单有效的方 法。 3、对重点和非重点作不同程度地掌握。就考点而言,刑法学基本制度、常见罪永远是考试重点。总 则基本内容是罪刑法定、不作为、因果关系、故意过失认定、认识错误、相对刑事责任年龄、正当防卫、 预备未遂中止、共犯、罪数和数罪并罚、死刑、自首立
2、功、缓刑假释、累犯,以及总则量刑情节和处罚原 则。分则基本内容是侵犯财产罪、侵犯人身罪、贪污贿赂罪、金融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妨害司法的犯罪 等。 司法考试之民法 考生对民法普遍存在的问题是:觉得知识点掌握了,但一做题就错,或者一套题目做完了,感觉良好 ,但得到的分数很低,原因很简单,那就是他的复习方法存在问题,要想在考试中得到高分,掌握科学的 复习方法和答题技巧至关重要。至于复习的方法,就是要能够形成完整的民法体系。用一个大的框架把所 有的知识点串起来,这样就可以把民法看起来比较琐碎的知识整体复习了。预热阶段对于民法的学习,考 生应主要了解民法的知识框架:从基础的知识点学起,以大框架为前提展开
3、学习,浏览式进行,待到各部 分学完之后,再将前后串联起来,融会贯通。以民事法律关系为起点,基本上可以把所有的知识点都串起 来。简单地说,民事法律关系有主体,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那么主体就要有资格,包括 权利能与行为能力,对于自然人来说,这种资格的认定就包括年龄和智力的处理。那就会涉及到死亡与失 踪。而法律关系有着不同的类型,有债权关系,有人身关系,有物权关系,有知识产权关系,有婚姻家庭 关系,有继承关系。那么象法律行为或者事件就是发生民事法律关系的原因了。这样是很容易把知识复习 全面的。 这期间一定要注意理解掌握,不要死记硬背,只有掌握理解了相关知识点及法条背后的相关理论,在 做
4、小案例题时才会迎刃而解。 司考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一、重视理论知识的学习。在原来的司法考试和律师考试中,出过很多直接针对理论知识出的题目, 因此,大家要加强理论知识的把握。 二、领会法条的基本含义。相对于司法考试来说,法条就是提纲挈领的作用,法条就是对理论知识的 总结,因此先理论,后法条,但是到了后期应以重点法条为主,把重心转到每年司法考试恒重的法条上。 三、注重理论与法条的结合复习。法条都是从理论出来的,法条就是对理论知识的概括。因此在司法 考试复习中,一定把二者结合起来,做到融会贯通。对相关知识点通过法条强化记忆。 四、通过历年司法考试真题的复习研习,来掌握出题老师的出题规律和模式,做
5、到不变应万变,通过 真题发现问题,总结自己的盲点,进行司法考试的检验,达到更好的理解记忆。 司考之民诉仲裁 第一、着重理解法条。法条是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部分的主要考察对象,因此对于法条的理解几乎是 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复习的全部内容。考生应当注重对法条本身的理解和记忆。有效应对司法考试。 第二,把握司法考试重点。司法考试对于民事诉讼法的考察是有重点的,有些内容恒考重点。考生在 复习中要区分重点和非重点,找出可能考察的知识点,着重加以掌握。 第三,注重体系化记忆。司法考试对于法条的考察已经从单一考察转向多个法条的体系化考察。通常 一道题目的各个选项是来自不同法条的,我们要学会总结法条的共同特征,体
6、系化的理解和记忆,全面把 握法条规定,以应对体系化的司考。 司考之刑事诉讼法 要谈司法考试复习方法,就不能不谈司考命题规律。说到刑事诉讼法的命题规律,还是一句老话:重 者恒重,考点基本不变。应该以重点法条、真题为主线。另外要关注新的司法解释及修改的法律。 刑事诉讼法在整个司法考试中分值占到 1/101/9,所以各位考生应从现在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复 习。第一阶段是基础知识阶段,这个阶段要注意基础知识的学习,特别是基础相对较差的学员。第二阶段 是攻坚阶段。即法条加做题。法条应以刑事诉讼法典、最高法的司法解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和六 部委的规定为重点复习。对于每一章节都要对应相关法条进行学习。第三阶段即冲刺阶段,仍然是法条加 真题。但此时考生要学会舍弃,看重点法条,不要多,但要精,当然这是建立在第一、第二阶段上的舍弃 。还可以把练习题(包括真题)不熟悉、记忆不牢的再次复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