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望江县司法局行政权力清单流程图 一、 行政审批类流程图 1、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审批流程图 承办机构:法律援助中心 服务电话:05567189759 监督电话:05567179148 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提交以下材料:(一) 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 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二)经 济困难的证明;(三)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材料。 接待室接待咨询,受理审查 申请人报件资料是否齐全合 法;告知申请人权利、义务 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根据审查 意见出具审批意见 接待室通知申请人并通知承办 的法律服务机构 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办理 对提交材料不全 的,一次性告知 申请人需要补正 的全部内
2、容;对 不属于法律援助 范围的,指引来 访人寻求其他解 决渠道 未通 过审 查或 审批 退件 到接 待室, 由接 待室 通知 申请 人, 并告 知原因。 2、行政处罚类流程图 承办机构: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和律师管理股 服务电话:05567189759 监督电话:05567179148 注:行政处罚类事项均适用该流程图 依据检查职权,或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违法行为。 办案机构在 7 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决定是否立案,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 15 个工作日。 决定不予立案的,经局领导批准,办案机构将结果 告知具名的投诉人、申诉人、举报人。 。 经局领导批准予以立案
3、,办案机构负 责人指定 2 名以上办案人员。 。执法人员 调查取证。 认为违法事实不成立的,予以销案。 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以行政处罚。 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移交其他行政机关。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认 为 违 法 事 实 成 立 的 , 执 法 人 员 撰 写 调 查 终 结 报 告 , 草 拟 行 政 处 罚 建 议 书 , 连 同 案 卷 送 法 制 机 构 审 核 。 核审机构核审后及时退卷,办案机构将处罚意见及核审意见报相关领导审批。 办案机构以县司法局 名义告知当事人拟作 出行政处罚的事实、 理由、依据及处罚内 容。 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局领导 审批,重大
4、疑难案件提交会议集 体讨论决定。 符合听证条件的。 送达听证告知书。 当事人不要求听证。 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法规处组 织听证会。 制作听证报告。 制作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应自立案之日起 90 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 延长 30 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 执行 结案,立卷归档 三、其它权力 1、行政监督类流程图 承办机构:望江县司法局 服务电话:05567171484 监督电话:05567179148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各业务科室拟定监 督检查方案、计划。 反馈检查结果,并公示。 业务科室实施监督检查 分管领导审查 局召党组会议审批监督检查方案 2、对申请人不服法律援助机构作出的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通知的 异议流程图 承办机构:望江县法律援助中心 服务电话:05567189759 监督电话:05567179148 申请人对不予法律援助的通 知提出异议。 提供法律援助 受 理 审 查 法律援助机构提出审核意见 维持原来意见,不予援助。 告知申请人 符合条件,给予援助。 发出援助通知 办理委托手续 3、对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的管理流程图 承办机构:望江县司法局 服务电话:05567171484 监督电话:05567179148 司法行政部门编报经费预算 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审批通过,确定经费分配方案 实施分配,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