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2018年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受理条件 1.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 (1)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学历为准; (2) 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未满 30 周岁、硕士未满 35 周岁、博士未满 40 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 1 月 1 日为判断时点; (3) 具有本市户籍 ; (4) 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或获准租住市区两级政府配租的公租房、未享受过政府发放的人才租 房补贴; (5) 续发时除需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在引进我市后累计在深
2、缴纳三个月的社会保险。 2.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1)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 (2) 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 30 周岁、硕士的 未满 35 周岁、博士的未满 40 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 1 月 1 日为判断时点; (3) 具有深圳户籍 ; (4) 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 (5) 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申请材料 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表 填报须知 申请人无需提供任何材料。 受理标准 新引进人
3、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受理量化表 网上办理流程 新引进人才应当在引进审核文件签发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政府网站“深圳市新引进人才 租房和生活补贴系统”提出补贴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人力资源部门日常受理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申请,通过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核查申请人户籍情 况,通过社保信息共享平台核查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每月首个工作日汇总上月市、区申请 人名单后,送市住房保障部门核查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况。市住房保障部门在 25 个工作日内反馈核查结果。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核查结果以及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审核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新引进人 才,在本部门政府网站公示 5 个工作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本次申请终止。 人力资源部门在公示结束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信息审核以审核时的信息状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