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常熟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常高标办 2017 7 号 关于召开 2018 年度第一批常熟市高标准农田(池塘) 建设项目市级评审会议的通知 各镇(新区)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上报 2018 年度常熟市高标准农田(池塘)建设项目的通知(常高标办 2017 6号)要求,结合当前各镇(区、街道)项目申报进度,依据 项目管理 相关规定,拟 分两批进行市级评审。现将第一批市级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12 月 13 日 14 日,具体项目分时段安排见附件。 二、会议地点 市农委 331 会 议室(珠江路 172 号)。 三、参会对象 项目申报单位负责人(包括项目
2、规划设计单位);技术专家;市农委、水利局、国土局、财政局负责人。 四、评审重点 1.项目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 2.项目建设方案的合规性、技术性、可行性; 3.项目资金概算的合理性。 五、评审程序 1.听取汇报。由项目申报单位(或规划设计单位)以 PPT形式作汇报,建议汇报内容如下: ( 1) 2016 年度项目完工情况。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竣工情况;镇级验收情况;项目审计情况等。 ( 2) 2017 年度项目推进情况。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开工启 动情况等。 ( 3) 2018 年度项目规划情况。规划任务落实情况(需说明年度规划任务与实际申报情况是否一致,如建设规模、建设地点等。如调整
3、,应说明);申报项目的基本情况(现状条件、存在问题、规划布局、设计 标准 、主要工程设计 、 综合措施、投资概算、资金筹措、项目组织实施和后期运行管护方案等)。 ( 4) 2019 年度、 2020 年度打算。对照规划说明剩余建设任务情况;落实完成“十三五”建设任务措施等。 2.质询讨论。项目评审组参照“评审要点”进行质询,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项目申报单位现场答复。 3.反馈结论。市级评审结束后,形成各项目的评审意见,以文件形式分镇(区、街道)反馈,各镇(区、街道)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项目实施方案。 请各镇(区、街道)接到通知后,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同时,对照常熟市高标准农田(池塘)建设规划( 2016-2020 年)年度建设任务,请尚未完成项目上报的镇(区、街道)尽快完成规划、论证。联系人:张健, 52884149。 附件: 2018 年度第一批常熟市高标准农田(池塘)建设 项目评审安排表 常熟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常熟市农业委员会代) 2017 年 12 月 11 日 常熟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 年 12月 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