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郴卫函2013141 号 郴州市卫生局 关于印发东江苏仙段(翠江)流域 医 源 性 废 水 处 理 和 医 疗 废 物 集 中 处 置 综 合 治 理 工 作 方 案 的 通 知 北湖区、苏仙区、资兴市卫生局,市直及驻市医疗卫生单位、民营 医院: 根据市人民政府东江苏仙段(翠江)流域环境污染综合整治 工作方案(郴政办函 201359 号),我局 结合卫生工作实际,研究 制定了东江苏仙段(翠江)流域医源性废水处理和医疗废物集中 处置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郴州市卫生局 2013 年 7 月 22 日 2 3 4 东江苏仙段(翠江)流域 医源性废水处理和医疗废物集中处
2、置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 全 面 落 实 东 江 苏 仙 段 (翠 江 )流 域 医 源 性 污 水 规 范 处 理 达 标 排 放 、 医 疗 废 物 集 中 处 置 以 及 废 弃 药 品 包 装 安 全 处 置 工 作 ,特 制 定 本 方 案 。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东江苏仙段(翠江)流域环境污染治理项目实施总体要求,以 流域医疗卫生机构医源性废水处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和废弃药品包 装安全处置综合治理工作为重点,建立和完善全过程管理机制,进一 步落实责任、加强管理,实现东江苏仙段(翠江)流域医源性污水规范 处理达标排放、医疗废物分类收集集中处置、废弃药品包装统一安全 处置目标,切实保障人民
3、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医源性污水排放达标建设,切实加强医疗废物和废弃药 品包装规范管理 。东 江 苏 仙 段 (翠 江 )流 域 各 级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要 认 真 执 行 国 家 、省 、市 环 保 部 门 有 关 医 源 性 污 水 处 理 规 定 ,积 极 开 展 医 源 性 污 水 排 放 达 标 建 设 ,建 立 合 格 的 医 源 性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按 要 求 开 展 污 水 检 测 ,符 合 国 家 排 放 标 准 方 可 排 放 ,坚 决 杜 绝 直 接 排 放 未 经 消 毒 处 理 的 医 源 性 污 水 行 为 。各 级 医
4、 疗 卫 生 机 构 要 认 真 落 实 市 卫 生 局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医 疗 废 物 和 废 弃 药 品 包 装 处 置 管 理 的 通 知 (郴 卫 发 20138 号 ),切 实 加 强 医 疗 废 物 集 中 处 置 工 作 ;按 照 “统 一 管 理 、统 一 收 集 、统 一 处 理 ”原 则 ,全 面 规 范 废 弃 药 品 包 装 安 全 处 置 ,防 止 医 疗 废 物 和 残 留 药 液 未 经 处 理 流 失 对 流 域 土 壤 、水 质 等 环 境 造 成 的 危 害 。 (二)加强对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监管。市卫生监督所要按照
5、职责要求,加强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在从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活动中 5 的疾病防治、工作人员卫生防护等工作监督检查,督促加强技术人员 培训,建立保证医疗废物安全处置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种档案台帐, 保留原始数据。严格执行定期报告制度,按时报送季(年)报,每月报送 处置情况。 (三)确保实现医源性污水处理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和废弃药 品包装处置达到要求。2013 年 12 月底前,市城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 构医源性污水处理率、达标排放率达 100%;翠江流域各县市区一级以 上医院、疾病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等卫生机构、50%的乡镇卫生院医 源性污水处理率、达标排放率达 100%;东江苏仙段(翠江)流域
6、内医疗 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 100%,废弃药品包装规范处置达 到 100%;到 2014 年 12 底前,翠江流域所有医疗机构医源性污水处理 率、达标排放率达 100%。 三、责任分工 市卫生局:负责东江苏仙段(翠江)流域医疗卫生机构医源性废水 处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和废弃药品包装安全处置综合治理日常组织 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实施东江苏仙段(翠江)流域医疗机构医源性废 水处理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负责落实流域市直管 医疗卫生单位医源性废水处理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以及废弃药品包装 安全处置工作任务;监督、督促、指导流域内资兴市、苏仙区、北湖区及 医疗卫生单位落实工作任务。
7、 资兴市卫生局:负责资兴市境内东江苏仙段(翠江)流域医疗卫生 机构医源性废水处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和废弃药品包装安全处置综 合治理日常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实施相关工作方案,督促、落实工作 任务, 实现工作目标。 苏仙区卫生局:负责苏仙区境内东江苏仙段(翠江)流域医疗卫生 6 机构医源性废水处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和废弃药品包装安全处置综 合治理日常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实施相关工作方案,督促、落实工作 任务,实现工作目标。 北湖区卫生局:负责北湖区境内东江苏仙段(翠江)流域医疗卫生 机构医源性废水处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和废弃药品包装安全处置综 合治理日常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实施相关工作方案,督促、
8、落实工作 任务, 实现工作目标。 四、工作安排 自 2013 年 7 月份开始,至 2015 年,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摸底阶段(2013 年 7 月 1 日至 31 日):资兴市、苏仙区、 北湖区卫生局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召开相关医疗 机构负责人会议,层层动员,提高认识,明确要求,营造氛围,为活动 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同时摸清东江苏仙段(翠江)流域医疗机构及医 源性污水处理和医疗废物处置现状,填写登记表(附件),于 7 月 31 日 前报市卫生监督所传染病防治监督科。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3 年 8 月 1 日至 31 日):流域内医疗机构 按照要求对照整改。
9、(三)治理整 顿 阶 段 (2013 年 9 月 1 日 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前 ,各 有 关 县 市 区 卫 生 局 及 卫 生 监 督 机 构 要 有 重 点 、分 步 骤 地 开 展 监 督 检 查 活 动 ,严 厉 查 处 违 法 行 为 ,落 实 阶 段 性 工 作 任 务 目 标 , 并 及 时 上 报 工 作 进 展 情 况 ,随 时 上 报 工 作 做 法 、困 难 问 题 等 情 况 。2014 年 上 半 年 继 续 巩 固 整 顿 工 作 成 果 ,重 点 组 织 开 展 东 江 苏 仙 段 (翠 江 )流 域 内 其
10、 它 医 疗 机 构 医 源 性 污 水 消 毒 情 况 专 项 督 查 ,全 面 完 成 整 顿 任 务 。 (四)检查总结阶段(2014 年下半年):市卫生局组织对东江苏仙段 (翠江)流域内医疗机构医源性污水规范处理达标排放、医疗废物分类 7 收集集中处置和废弃药品包装安全处置综合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并 认真总结,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有关县市区卫生局要切实加强对东 江苏仙段(翠江)流域医疗卫生机构医源性废水处理、医疗废物集中处 置和废弃药品包装安全处置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 任,确保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市卫生局成立以副局长王
11、梅任组长, 市卫生监督所所长黄玫生为副组长,市卫生局食卫科、医政科和市卫 生监督所相关科室负责人及资兴市、苏仙区、北湖区卫生局分管领导 为成员的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资兴市、苏仙区、北湖区卫生局也要 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构,明确目标责任,确保整治工作落实 到位。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作为“一把手” 工程,明确分管 领导和具体负责 工作人员,按照整治工作的内容、节点要求,制定具体落实工作方案, 强化工作措施,按期整治到位。 (二)加大力度 ,强 化 监 管 。各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要 加 强 对 医 源 性 污 水 处 理 、医 疗 废 物 分 类 收 集 、转 运 、暂 存 等 环
12、 节 的 监 管 ,规 范 废 弃 药 品 包 装 安 全 处 置 ,开 展 专 项 检 查 ,并 认 真 记 录 现 场 检 查 情 况 ,及 时 解 决 发 现 问 题 。对 整 改 不 到 位 的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严 格 按 照 法 律 法 规 要 求 实 施 行 政 处 罚 。 (三)畅 通 渠 道 ,加 强 沟 通 。综 合 治 理 期 间 ,各 地 各 单 位 要 做 好 信 息 收 集 、汇 总 、上 报 工 作 ,年 底 要 对 治 理 情 况 进 行 总 结 ,并 于 每 年 12 月 15 日 前 报 送 年 度 工 作 总 结 至 市 卫 生 局 食 卫 科 ,联
13、 系 人 :欧 阳 耀 峰 ;联 系 电 话 :2222109:电 子 邮 箱 :czswsjswk 。市 卫 生 监 督 所 联 系 人 :卢 文 ;联 系 电 话 :2485823;电 子 邮 箱 :czwjscrbk 。 8 附件 翠江流域医疗机构医源性污水处理和医疗废物管理情况登记表 序 号 单位名称 级别 病床数 (张) 污水处理设施 (设备名称、 处理方式) 污水 处理量 (吨/天) 收集暂存 设施 (有/无) 医疗 废物量 (吨/年) 收集率 (%) 与处置单位 签订合同 (是/否) 处置率 (%) 备注 填表说明: 单位名称:填写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名称。 级别:填写“中央属” 、 “省属” 、 “市(地)属” 、 “县(市、区)属” 、 “乡镇属” 、 “部队” 、 “其他” 病床数:按机构核定病床数 9 抄送:民营医院。 郴州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3 年 7 月 22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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