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 编号: 经营者中文名称 经营者英文名称 海关代码 拼音助记符 电话 传真 邮编 电子信箱 住所 经营场所(中文) 经营场所(英文) 一般纳税人(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类型: 小规模纳税人( ) 纳税信用等级 主管征税机关名称: 代码 代码注册 类型 文字 预算 级次 行业 归属 文字 隶属关 系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编号 经营者类型 注册号 企业法人代表(个体工商负责人) 姓名 注册日期 工商 登记 有效期 注册资金(企业资产/个人财产) (人民币或美元) 开户银行 账号 姓名 电话 经营者授权 办税人员 姓名 电话 主管外汇管理局 附送件: 出口退税办法的认定
2、 退税机关认定 1、生产企业免、抵、退税 1、加权平均法2、流通企业 购进法 2、单票对应法 经营者类 型及退税 计算方法 3、其他 纸质凭证 申报方式: 上门申报( ) 邮寄申报( ) 电子数据 申报方式 上门申报( ) 远程申报( ) 是否分部核算 是 ( ) 否 ( ) 分部核算部 门代码 名称 纳税人登记号 负责人 电话 部门代码 分 支 机 构 情 况 日期 变更项目 经办人 变 更 登 记 事 项 认定机关 签章 年 月 日 申请认定者请认真阅读以下条款,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章以示 确认。 一、 遵守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及规章。 二、 不伪造、变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 。 三、 在认定表中所填写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是完整的、准确的、真实的。 四、 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上填写的任何事项发生变化之日起,30 日内到原认定 机关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的变更手续。 以上如有违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此表一式两份。 签字(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