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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应急规章制度.doc

1、- 1 - 一、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一)工作制度 1卫生应急队伍管理制度 1.1 总体要求 按照“统一指 挥、纪 律严明,反应迅速、处置高效,平战结合、 布局合理” 的原则,根据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类和特点,统筹进 行卫生应急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区级卫生应急队伍主要分为紧急医学救援类、急性传染病防 控类、突发中毒事件处置类。区级卫生应急队伍成员来自各医疗卫 生机构的工作人员,平时承担所在单位日常工作,应急时承担卫生 应急处置任务。 本制度适用于区级卫生应急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1.2 队伍组成 (1)区卫计局负责区级卫生应急队伍的规划和建设。根据卫生 应急工作需要,对符合条件的卫生应急队伍进行

2、备案、管理,监督 卫生应急队员履行相应权利和义务。 (2)区级卫生应急队伍主要由卫生应急管理人员、医疗卫生专 业人员和后勤保障人员构成。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态势或有关 要求,区卫计局在区级卫生应急队伍中抽调相关队员组建综合卫 生应急队伍。 - 2 - (3)队员遴选条件:热爱卫生应急事业,忠实履行职责和义务; 具有奉献、敬业、团队合作精神;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50 岁;熟练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接受过卫生应急培训或参与过 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工作者优先考虑。 (4)队员的遴选由所在单位推荐,区卫计局审定、备案。 (5)卫生应急队伍人员构成:依托各医疗卫生机构,组建紧急 医学救援,急性

3、传染病防控,突发中毒事件处置等卫生应急队伍。 要求一般应急队员应具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各类队伍人员组成 如下: 紧急医学救援类队伍。由内科、外科、儿科、急诊、重症监 护、流行病学、卫生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医护技人员组成。 急性传染病防控类队伍。由传染病学、流行病学、病原微生 物学、临床医学、卫生应急管理等专业人员组成。 突发中毒事件处置类队伍。由职业卫生、食品卫生、学校卫 生、临床医学、卫生应急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 1.3 队伍职责 (1)区卫计局职责:负责区级卫生应急队伍的组建和日常管理; 制订队伍建设和管理制度,统一指挥和调度区级卫生应急队伍;指 导、监督、检查区级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和

4、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区级 卫生应急队伍的评估工作;组织指导区级卫生应急队伍的培训和 演练工作;负责统筹区级卫生应急队伍装备的购置,负责监管装备 的运行维护、管理。 - 3 - (2)应急单位及队员职责:单位保障队员在执行卫生应急任务 期间的一切待遇。应急队员服从区卫计局的调遣,参加卫生应急行 动;向区卫计局提出有关卫生应急工作建议;参与研究、制订卫生 应急队伍的建设、发展计划和技术方案;承担区卫生行政部门委托 的其他工作。 1.4 队伍管理 (1)队员原则上 3 年进行一次调整,符合条件的可继续留任。 因健康或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其职责和义务者,队员所在单位应及 时上报区卫计局,经核准终止,及时补充

5、并备案。 (2)队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当联系方式变更时,应及时通知队 长及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应及时上报区卫计局,以保证区级卫生应 急队伍数据库的信息准确和传递畅通。 (3)需调遣队伍参加突发事件现场处置时,由区卫计局应急办 发出调用令,被调遣的卫生应急队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赶赴突发 事件现场开展卫生应急处置。紧急情况下,可采取先调用,后补手 续的方式。 (4)现场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队长负责制,队员要服从队长 指令,履行各自分工和职责。队伍完成卫生应急任务后,由队长负 责按要求提交现场卫生应急处置工作总结报告和相关文字、影像 等资料。 (5)卫生应急队伍完成现场处置任务需撤离现场的,由队长向 现场

6、指挥部报告,并报告派遣单位,经批准后有序撤离。执行任务 - 4 - 的卫生应急队队长负责在撤离现场后三日内, 向派遣单位提交现 场卫生应急处置工作总结报告和相关文字、影像等资料。 (6)区卫计局统筹制订区级卫生应急队伍年度培训和演练计 划,开展相关活动。 1.5 装备管理 (1)参照区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参考目录,配置应急队伍的装 备,队伍标识、服装、队旗、通讯等应符合统一标准。要按照政策规 定进行装备采购,队伍装备纳入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并制定相应的 管理制度。 (2)各单位做好卫生应急队伍装备的维护和更新工作,保证队 伍装备状况良好,运行正常。 (3)各单位应对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培训和演练等提供

7、必要的 经费支持。 1.6 奖励与处罚 对现场工作表现突出的卫生应急队伍、队员,由区卫计局予以 嘉奖和表彰。卫生应急队员在卫生应急行动中,不服从调派,不认 真履职,违反相关制度和纪律者,经区卫计局审核确认,对队员予 以除名,并对其所在单位予以通报。如因失职等原因造成突发事件 危害扩大,产生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当事人责任。 2卫生应急专家队伍管理制度 2.1 队伍组成 区卫生应急专家队伍是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领导下,对全 - 5 - 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进行咨询、指导的应急队伍。 各医疗卫生单位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实验室检测、卫 生监督、卫生管理、心理学等领域工作 5 年以

8、上,具有副高及其以 上专业职称或具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和临床救治丰富工作经 验专业技术人员,经本人同意,单位推荐,卫生行政部门审核、遴 选,建立辖区内的卫生应急专家库。 2.2 工作任务 对确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应的级别以及采取的重要措施提 出咨询建议;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准备提出咨询建议;对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的预测、预警、应急预案的启动提出建议;对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及趋势进行评估和预测;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 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意见;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进行 技术指导;参与制订、修订和评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技 术方案;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培训和演练的检查、指导

9、 和效果评价;指导对社会公众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 宣教和应急技能的培训;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 导小组和应急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相关制度 (1(紧急例会制。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趋势时或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应紧急召集相关专业专家(一般情况下通 过单位通知专家,紧急情况下直接通知专家)研究、分析事件的级 别、预警级别、处理措施和终止等事宜。 - 6 - (2)定期例会制。每半年召开 1 次专家工作例会,研究分析全 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发展及处理情况,学习有关法律法规、 技术规范等。 (3)事件评审制。每年年底对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做出 分析评估,对

10、典型案例进行评审,找出事件处理的经验、教训,提 出进一步提高处理能力的措施。 (4)现场工作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区卫计局将根据 事件处理需要,紧急召集相关专业专家成员,深入事件现场进行调 查处理与技术指导等。 2.4 队伍管理 (1)卫生应急专家组成员原则上 3 年进行一次调整,符合条件 的可继续留任。因健康或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其职责和义务者,队员 所在单位应及时上报区卫计局,经核准终止,并及时补充、备案。 (2)卫生应急专家组成员要保持通讯畅通,保证区级卫生应急 专家库的信息准确和传递畅通。 3卫生应急队伍装备管理制度 (1)参照原卫生部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参考目录,根据卫生应 急队伍职能

11、,结合我区卫生应急实际情况,制订区卫生应急队伍装 备参考目录。 (2)各医疗卫生单位根据卫生应急队伍装备目录,储备本单位 装备,包括通用性保障装备(包括个人生活用品、后勤保障装备、 通讯装备、办公装备、徽章标志和交通装备等)和专业类工作装备 - 7 - (包括防护装备,标本采集,保存、运送类装备,现场快速鉴定和检 测装备,现场调查和处置类装备,药品器材等)。 (3)区卫计局负责组织有关专家验收卫生应急装备,各单位做 好装备的仓库管理、维护保养及训练使用等工作,定期监督检查卫 生应急队伍的应急装备使用管理情况。 (4)卫生应急装备的管理须实行岗位责任制,指定专门管理部 门及保管人员负责。 (5)

12、应急队伍负责卫生应急装备在卫生应急处置行动时的使 用和保管,要熟悉其调用程序,在应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相关物品 交于管理人员入库;配合应急装备日常管理人员对其进行定期维 护保养。 4 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 4.1 区卫计局负责制定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的长远规划和年度 计划,组织编制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和配置方案;配合相关部门 做好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的经费预算和采购工作。 4.2 物资采购制度 (1)应加强应急采购的管理,制定合理的储存定额,在保证应 急活动正常需要条件下,尽量节约资金占用;做好验收工作,把好 质量关。 (2)明确卫生应急采购的范围、原则。 (3)按照卫生应急采购的五项原则去做:即卫

13、生应急采购必须 坚持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特事特办,减少环节;提高效率,保证质 - 8 - 量;加强监管;严控价格,就近采购。 4.3 验收制度 (1)严格执行应急储备物资入库制度。 (2)各种物资入库时应仔细核对数量,查验质量,做到应急物 资的名称、生产厂家、数量、产地、规格、型号、参数、批号(出厂日 期)“ 八核 对 ”。 4.4 安全、保管制度 (1)根据“安全第一、严格管理、存放有序、调度及时、满足急 需” 的原 则 ,对医疗药 品、消杀物品、防 护用品、消杀器械、检验检 测试剂等卫生应急储备物资实行统一协调、分类管理。 (2)做好卫生应急储备物资库房安全和防火防盗工作,做到电 器线路安

14、全、防盗设备完好无损,防止各种事故发生。 (3)定期对应急储备物资进行检查,经常性做好应急储备物资 库房的卫生清洁工作,做到库房整洁、通风,物资存放整齐有序, 保证应急储备物资不发生霉变、受潮、变质和损坏。 (4)仓库保管员要做到工作时间在岗,下班后保持通讯通畅, 应急状态随叫随到,确保应急储备物资的发放及时、快捷,不发生 差错。 4.5 领用制度 (1)严格执行应急储备物资出库制度,储备物资需领用时,应 填写“ 储备 物资领用 单” ,经单位领导批准后 发放。 (2)未经上级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发放应急储备物资。 4.6 补充、更新制度 - 9 - (1)对卫生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实施全程监管。

15、 (2)对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调用、耗损状况及疾病预防控制和救 治实际工作需要,及时编制应急物资储备、调整、补充、更新和维 护保养计划,并协调同级财政部门落实经费预算。 (3)保证应急物资足量储备、满足疫情应急处置和紧急医疗救 治工作需要。 5卫生应急培训与演练工作制度 (1)区卫计局组织开展培训与演练需求分析,确定卫生应急存 在的问题,根据需求分析的结果制定本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 急处置培训与演练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根据年度计划要求,编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演练 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本次演练的目的、组织、参加人员、 内容与形式、时间与场地安排、评判要点、保障支持、经费预算、

16、工 作要求、效果评估和注意事项等基本要素。应急处置演练工作以实 战要求对待模拟演练,各项措施均应落实到位,包括组织管理、技 术规范、物资储备、部门协调、快速反应、媒体沟通等。并对演练各 环节进行现场点评。 (3)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目标、内容、对象、时间、地点、教材, 以及效果评估、费用预算等项目。培训结束后,开展培训评估与总 结,评估报告包括培训项目概况、受训人员及培训结果、培训效果 分析与经验总结等。 (4)区卫计局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培训演练工作进行督导考核, - 10 - 并纳入绩效考核。 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与报告制度 6.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工作制度 (1)区卫计局负责组织建立

1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报告网 络体系,包括法定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网络、症状 监测网络、实验室监测网络等。各级医疗机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 心、区卫生监督所负责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监测工作。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制,保证信息的 及时收集、核实、分析与反馈。 (3)建立监测工作评估制度,对监测系统敏感性、及时性、代 表性、灵活性、可接受性、数据质量及成本效益比例等进行综合评 估,根据评估结果不断完善监测系统。 6.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工作制度 (1)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分析工作制度,定期分析 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资料,对下一阶段趋势开

18、展 预测预警。 (2)建立新发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监测系统,选择 哨点医院或学校等作为监测哨点,根据症状监测原理,开展常见及 重点症状与疾病的预警监测工作。 (3)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反应制度,通过预警监测发现 异常症状疾病聚集性信号,即启动现场调查,核实原因,证实暴 发并开展科学处置。 - 11 - 6.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1)督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依法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 告和信息管理工作,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直报的具体 操作,承担网络直报技术的培训、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机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事 件发生单位为责任报告单位。

19、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在规定时 限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区卫计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其 它专业机构报告,同时进行网络直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分为 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事态发展 和控制情况及时报告事件进程。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的报告遵循“依法报告、统 一规范、属地管理、准确及时、分级分类” 的原则,实行首接首报制 度,要求责任报告人及时作出反应。 (4)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规范和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 的报告管理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情况,协 调组织相关力量做好事件处理和应急响应。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区疾病预防控制

20、中心做好事 件动态与应急工作进展的追踪,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向事件发 生地进行反馈。 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制度 7.1 应急预案启动制度 (1)区卫计局根据医疗机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监 - 12 - 督所提供的监测预警信息,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可能造 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公众健康的程度、受事件影响的范围等,遵循 分级响应的原则,按程序启动应急预案,作出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预警级别一般分为四级:I 级(特别严重)、级(严重)、 级(较重)、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3)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管理权限、危害程度和紧急程度, 发布、调整和解除

21、预警信息。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 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 方式进行,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 盲区应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涉及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的 特别严重或严重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须报上级批准。 (4)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 时问、可能影响范围、预警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单位等。 7.2 现场医疗救援制度 (1)医疗救援应急组织包括区卫计局成立的领导小组、专家咨 询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医疗急救中心(站)等业务机构。 (2)遵循“平 战结合,常 备不懈” 的原则 ,区卫计局加强

22、突发公 共事件医疗救援工作的组织和队伍建设,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医疗 救援技术研究,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3)强化应急现场检伤分类工作。到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 现场,首先对伤病者进行及时有效的检查、处置,根据现场检伤结 - 13 - 果将伤病者分为四类,标示不同的醒目颜色,分别为:危重患者, 标红色,优先处置;重症患者,标黄色,次优先处置;轻症患者,标 绿色,延期处置;濒死或死亡者,标黑色,可暂缓处置。 (4)急救医疗机构负责现场医疗救援。包括抢险救护(将伤病 员从危险的环境中解救出来)、现场急救(对危重伤病员立即进行 现场救治)、伤病员转运(及时、安全、合理地疏散到有条件

23、的医院) 等。 (5)区卫计局组织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知识普及工作。 依靠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扩大对社会公众的宣传 教育:指导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加强对所属人员的宣传教育; 督促各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宣传资料的提供和师资培训工作。在广 泛普及医疗救援知识的基础上,逐步组建以公安干警、企事业单位 安全员、卫生员为骨干的群众性救助网络,经过培训和演练提高其 自救、互救能力。 7.3 现场调查与处置制度 (1)组织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针对疾病暴发或流行等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开展流行病学或卫生学调查,以尽快明确病因(包括传 染源或危害源、传播途径或危害途径、高危人群及主要危险因素) 等,及时采

24、取针对性措施控制事件危害。 (2)现场调查工作由卫生相关专业人员(包括流行病学、实验 室、临床等专业)完成,必要时可增加其他专业和管理人员参加调 查。 - 14 - (3)充分准备现场调查所需资料、物品,包括调查表、调查器 材、采样和检测设备、试剂和用品、现场用预防控制器材、药品、个 人防护用品、相关专业资料和数据库、现场联系信息、电脑、照相 机和采访录音器材等。 (4)应急现场调查与处置工作同步开展。根据疾病的传染源或 危害源、传播或危害途径以及疾病特征,确定并落实应采取的预防 控制措施,包括消除传染源或危害源、减少与暴露因素的接触、防 止进一步暴露、保护易感或高危人群等。 (5)对现场调查

25、与处置工作开展评估,发现问题并总结经验。 (6)根据调查分析结果及防治措施的效果评估,对发病原因、 传播方式、流行特点、流行趋势、预防控制措施评价及暴发流行的 经验教训等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向相关部门报告;调查处置报 告包括初步报告、进程报告及总结报告等形式。 7.4 现场卫生学评价制度 (1)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对事件可能波及的场所均应进 行卫生学评价,包括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医院、教学场所和生活 场所,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到的场所。 (2)现场评估小组由多种专业人员组成,包括:卫生计生行政 部门人员、流行病学、食品营养、环境、饮水卫生专家等。 (3)通过收集现有资料、现场考察、知情者访谈

26、、快速调查与 实验室检测等方法收集资料。收集的资料包括:卫生信息、人口学 信息、发病、死亡、卫生服务设施、食品、水、环境、日常生活必需 - 15 - 品以及组织管理方面的资料等。 (4)撰写现场卫生学评价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评价依据、评价 标准、评价方法、符合标准和要求的情况、存在问题、处理建议等; 结合事件初期检测结果作出综合评价,及时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处置指挥部。 7.5 调查取证制度 (1)督促区卫生监督所在发现单位或个人违反卫生法律法规 的行为,应当按照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规定予以立案调查。 (2)调查取证,应当遵循合法、客观、全面、及时的原则,所有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核实。 (3)卫生

27、监督人员在其职权范围内进行调查取证。案件的调查 取证,必须有两名以上卫生监督人员参加,并应向当事人或者有关 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对调查过程中所涉及的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 个人隐私,调查人员应当保守秘密。本案当事人的近亲属、与本案 有利害关系、与本案当事人有其它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 理的,承办人应当自行申请回避,回避申请由区卫生监督所负责人 决定。 (4)询问当事人或证人,卫生监督人员应当当场制作询问笔录。 询问笔录经核对无误后,调查人员和被询问人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被询问人拒绝签名的,调查人员应当在笔录上注明情况。 (5)卫生监督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陪同 检查,并当场制

28、作现场检查笔录。笔录经核对无误后,调查人员和 - 16 - 被检查人应当在笔录上签名。被检查人拒绝签名的,调查人员应当 在笔录上注明情况。 (6)区卫生监督所调取的证据应当是原件、原物。调取原件、 原物确有困难的,可由提交证据的单位或个人在复制品、照片等物 件上签章,并注明“ 与原件(物)相同” 字 样或文字说明。 (7)卫生监督人员调查违法事实,需要采集鉴定检验样品的, 应当填写采样记录。所采集的样品应标明编号并及时送有资质的 检验机构进行鉴定检验。 (8)对于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经区卫生监督 所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对登记保存的物品应出具证 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并在

29、 7 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9)调查终结后,调查人员应当写出调查报告。其内容应当包 括案由、案情、违法事实、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具体款项等,并 将有关资料整理、分析、归档。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与通报制度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 在法定职责范围内,按照国家、省、市卫计委信息发布和通报的情 况,具体承担: 8.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发布 (1)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不同级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 息发布的具体要求,遵循“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注重效果、杜绝虚 报” 的原 则 ,依法开展信息 发布工作;贯彻 分级负责制度,不同级别 - 17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

30、不同级别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相关规定 发布。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要对外发布的信息主要包括: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的性质与原因,发生地及范围,发病、伤亡及涉及人员 范围,处理措施与控制情况,事件发生地强制措施的解除情况等。 (3)针对重大传染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发生的特点和季节性特征,区卫计局及时组织分析和预测疫情, 必要时向社会发布传染病、食品安全、职业安全的预警信息。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完成后,召集相关人员进行总结, 汇编和分析媒体报道及群众反应,对信息传播工作进行全面评估。 8.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通报 (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区卫计局应及时向

31、区政府其他 有关部门通报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向毗邻 事件所在地的相关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通报事件相关 信息。 (2)对甲类传染病以及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乙类 传染病及不明原因群体性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个案信息,在 发布本辖区上述信息前,应事先报告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并告 知具体发布时间,由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前向相关部门通报。 9卫生应急健康促进与危机干预制度 9.1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1)成立卫生应急健康教育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公共卫 - 18 - 生应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工作。 (2)根据形势的变化和应急工作需要,及时修订健

32、康教育实施 方案、工作计划和宣传策略;利用现代传播设备和技术,通过简报 等形式及时沟通、促进工作。 (3)通过督查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卫生应急健康 教育的各项措施。 (4)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建立联络员制度,确保政令和信息畅通, 及时调整宣传策略和响应措施。 9.2 群体心理危机干预 (1)积极组织心理专家对公众的心理状况进行测评,根据心理 测评结果,提出具体方案,并利用各种途径组织具体实施,为政府 决策提供指导意见。 (2)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针对不同人群采取不同的心理干预措 施。通过宣传科学防控知识,积极预防、及时控制和减缓公众心理 危机,防止群众产生恐慌心理,预防发生群体性不良事件;

33、结合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展变化,针对公众心理状况,及时调整健康教 育策略,帮助广大群众树立对科学、政府的信任,维持正常的社会 秩序。 (3)促进公众灾后心理健康重建。 10卫生应急反应终止和善后处理工作制度 10.1 卫生应急反应的终止制度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突发 - 19 - 公共卫生事件的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被消除;最后一例传染病病 例发生后,经过一个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 (2)卫生应急反应的终止,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由 相应的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 应急反应的建议,报告相应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批准 后方可

34、实施;同时向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由省人民政府卫生计 生行政部门负责;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由市人 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 的终止由区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 (3)卫生应急工作结束后,应将情况及时通报参与事件处置的 各相关部门,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同时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的消 息。 10.2 卫生应急的善后处理制度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区卫计局应在区人民政府的领 导下,组织卫生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控制专 业技术措施、控制效果及控制保障进行评估。评估报告上报区人民 政府和市卫计委。

35、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准备和保障评估:对应急预案和技 术方案、应急队伍和人员培训、应急物资储备和装备进行评估;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措施评估:按事件处置进程完成初 步评估、进程评估、终结评估。主要对事件处置的及时性、处置措 - 20 - 施的有效性、针对性和科学性以及负面效应进行评估;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害及控制效果评估:危害因素是否得 到控制和消除;事件的发生发展过程、公众健康的危害、社会和经 济影响;事件转归预测等。 (2)责任追究与奖励: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报告、调查、 控制和处理过程中,如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者,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重

36、大 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3)抚恤和补助、征用物资及劳务的补偿:区人民政府组织有 关部门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而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 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应急处理期间紧 急调集、征用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评估,给予补偿。 11卫生应急值班工作制度 11.1 值班机构 全系统的卫生应急值班工作由区卫计局应急办公室负责。 (1)负责全系统应急值班工作的牵头、组织协调和下属各医疗 卫生单位应急值守工作的检查、指导。 (2)负责应急信息的接收报告、协调联络和非工作时间传真收 发、通知会议等工作。 (3)负责完成区卫计局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11.2 工作

37、机制 (1)工作日由区卫计局应急办负责值守;节假日期间实行局领 - 21 - 导带班,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值守。 (2)区卫计局带班领导负责检查值班人员值守情况,协调处置 值班期间的紧急事件。带班领导应加强与值守人员的联系,因出差 等原因不能履行带班职责的,应及时提出,由局办公室协调其他领 导带班。 (3)值班人员具体负责接收(听)、传达和处理值班电话、紧急 公文,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紧急信息,第一时间向有关单位带班领 导下达处置指令。 11.3 处置程序 (1)上级有关部门的重要电话、传真,由值班人员做好记录, 报区卫计局应急办主任,由其报告局分管领导。 (2)下属各部门或公众反映的疑似食物中

38、毒、传染病疫情暴发 等事件,由值班人员做好记录,报区卫计局应急办主任,由应急办 主任报告分管领导后组织区疾控中心进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处 置,并及时向区政府及市卫计委报告。 (3)下属各部门或公众反映的安全事故、群体事件、自然灾害 等引起人员伤亡需要医学救援的事件信息,由值守人员做好记录, 报区卫计局应急办主任,由应急办主任汇报分管领导后,通知医政 科教科负责人,由医政科教科负责人报告分管领导后组织有关医 疗机构实施医疗救援,并及时向区政府及市卫计委报告。 11.4 值班记录 (1)值班人员应将值班期间发生的事项和处理情况规范、详实 - 22 - 地记录在应急值班记录本上。所记值班记录应字迹清

39、晰、详略得 当、表述准确。突发事件的处置,应按时间顺序(精确到分钟)详细 记录报告情况、局领导下达的指令、相关部门到达现场情况及处置 过程等。 (2)值班记录应要素齐全,包含时间、地点、事由、规模、联系 人、联系电话、处置措施、领导批示办理情况等基本内容。处置措 施和领导批示应换行记录,每条记录之间应空出一行。 (3)对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疫情、医疗纠纷以及对维护社会 稳定有较大影响的其它重要紧急事件和重要社会动态信息,值班 人员规范记录后,应第一时间报带班领导草拟值班要情,送局相 关领导。 (4)值班记录本由局应急办专人管理,每年年底装订归档备查。 11.5 交接班 (1)交接班时间:上午

40、9:00 时(含节假日) (2)交接班内容:已办结事项;未办结事项(应注明办理程度); 未办事项;值班期内发生和需要关注的重要事项。交班由值班人员 在值班记录本上书面交接,由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3)带班领导或其他局领导就值守工作和值守信息做出的指 示、在一定时间内需要关注的问题,都要详细记录,并纳入交接班 内容,确保下一轮值班人员知晓。 11.6 值班要求 - 23 - (1)带班领导和值守人员在带班和值班期间应按规定做好值 守工作、不得玩忽职守。若有贻误,追究责任。 (2)值班人员接听电话应使用普通话,并做到语言文明,态度 谦逊。 (3)按时交接班,并做好交接班相关工作,包括重要事项及未

41、完成事项交代等。 (4)值班人员对经手处理的重要文件、传真件、信函和电话记 录等资料,要妥善保管,属保密事项的,不得对外泄露。 11.7 附则 下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应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单位卫生应急值 班制度,设立值班室,明确值守人员和值守电话,做好值班安排, 确保 24 小时联系畅通和紧急情况及时有效妥善处理。 (二)岗位职责 1区卫计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职责 (1)组织医疗机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开展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置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医疗卫生 救援工作。 (2)根据相关预案要求,参加相应事件现场指挥部的工作,负 责医疗卫生组的工作。 (3)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2、专家咨询委员会对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进行评估,提出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级别。 (4)组织落实应急疫苗接种、预防服药等预防控制措施。 - 24 - (5)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导和指导。 (6)组织及时向社会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或公告;及 时向邻近地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等有关部门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情况。 (7)根据国家卫计委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组织制定本辖区内 新发现传染病、不明原因群体性疾病、重大中毒事件等应急处置相 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及时组织培训。 (8)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卫生知 识宣教,提高公众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消除公众心理障

43、碍, 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9)组织专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病人救治、预防控制措施及其效果 评价等。 2区卫计局卫生应急工作机构职责 (1)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办理和督促落实应急指挥机构 决定的事项。 (2)综合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治体系、应急指挥信息 平台建设。 (3)依法组织协调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4)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展趋势研究和应急处置措施的 会商、评估。 (5)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起草、修 - 25 - 订和实施;按照同级政府要求,组织拟订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 急处理的方针

44、、政策和措施。 (6)组织编制、修订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审核专项应急预案和 重要技术方案。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培训和 实施。 (7)建立并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预警系统,组织指导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及时分析 并预警。 (8)组织公共卫生和医疗救助专业人员进行有关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应急知识和处置技术的培训。组织和指导医疗机构、区疾病 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 (9)制定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协调建立卫生应急物资储备 的管理制度。 (10)承办救灾、反恐、中毒、放射事故等重大安全事件中涉及 公共卫生问题的组织协调工作,组

45、织开展突发重大人员伤亡事件 的紧急医疗救护工作。 (11)负责处理日常事务,承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 日常工作和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专家咨询委员会职责 (1)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准备提出咨询建议。 (2)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及采取的重要措施提出相应的 建议。 - 26 - (3)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趋势进行评估和预测。 (4)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咨询 意见。 (5)参与制订、修订和评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 方案。 (6)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进行技术指导,参与应急 处理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必要时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应急处置工

46、作。 (7)指导对社会公众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教育 和应急技能的培训。 (8)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和日常管理机构交 办的其他工作。 4各相关科室职责 (1)区卫计局与卫生应急相关的其他业务科室主要包括疾病 预防控制、医政科教、综合监督、办公室、爱卫办等,其主要负责人 参与本部门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工作。 (2)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治体系建设规划的制定和 组织实施。 (3)参与预案体系建设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4)参与组织卫生应急决策指挥系统建设。 (5)参与卫生应急队伍建设。 (6)对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所等卫生应急 - 27 - 业务技术机构卫生

47、应急准备和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加强监督和指导。 (7)在日常业务管理工作中,有针对性组织开展卫生应急健康 促进和健康教育工作。 (8)根据实际需要,在部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积极参与 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与卫生应急有关的各项工作任务。 5各卫生应急专业队伍职责 (1)区卫计局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应急专家库,组建卫生应急各 类专业队伍。 (2)在区卫计局及其领导组织或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根 据专业分工,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3)参加区卫计局统一组织的卫生应急培训与演练。 (4)加强学习,关注卫生应急处置技术和方法的最新进展,开 展学术研究和交流,不断提高应急处

48、置水平和能力。 (5)根据安排,承担对下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卫生应急工作 的业务技术指导。 (6)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好保密工作。 (7)在日常业务工作中,促进卫生应急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 - 28 -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一)工作制度 1卫生应急组织管理制度 (1)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处理 辖区内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区疾控中心的应急管理部门在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 开展卫生应急的日常管理工作。 (3)建立应急专业队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由应急管 理部门统一协调开展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各类人员相对 - 29 - 固定,如有调动,应及时

49、补充。 (4)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包括采样器材、检测试剂、消 杀药品、个人防护装备等,以满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需要。 (5)建立健全卫生应急工作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 (6)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卫生应急宣传、培训和演练、 技术方案的制(修)订、队伍装备采购等方面,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7)针对不同种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特征,组织制订疾控 中心调查、处置不同种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技术方案。 (8)组织开展卫生应急培训与演练。 (9)严格按照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和相关规范开展工作,遵守组 织纪律和保密制度。 (10)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技术指导,服从同级卫生计生行政 部门的统一协调和指挥。 2应急队伍管理制度 (1)根据事件的不同类型,组建卫生应急专业队伍,确保专业 结构合理。 (2)健全应急队伍成员库,建立基本资料档案,并及时更新信 息。 (3)应急队伍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应急处置情况对队员及时进 行调整。 (4)每年开展专题应急培训与演练,以提高应急队伍实战能力 和应急处置水平。 - 30 - 3应急队伍装备制度 (1)根据应急队伍的职能,制定本级应急队伍的装备标准和目 录。 (2)各专业小组根据耗损和需求上报本年度装备采购申请,由 应急管理办公室汇总成装备采购年度计划,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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