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xx 医院 同级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制度 ( 2012 年试行版 ) 为推进医院管理年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方便群 众就医,在确保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前提下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切实减轻病人的负担,逐步解决“看病难、看病 贵”问题,结合我院实 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结果互认原则 (一)对外院检查、检验结果的认可,以“不影响疾病 诊疗,确保医 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为 前提。 (二)我院原则上只认可同级及以上医院(三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 在疾病周期性变化规律的时间范围内、规范完整的检查、检验报告, 以及相应影像资料的检查、检验项目,此类项目可不再进行重复检查
2、。 (三)对认可的外院检查、检验结果均应在病历中记载。记载内容 除检查、检验结果外,还应包括检查机构名称、检查日期、检查号等项 目。对于住院病人,外院原始检查、检验资料须留存于病历中以备查。 (四)因病情变化;检查、检验结果难以提供参考价值(如与疾病诊 断不符合等);检查、检验结果在疾病发展过程中变化幅度较大;检查、 检验项目意义重大(如手术等重大医疗措施前)等原因需重新检查的, 须向病人明确说明,并将复查依据在病历中予以记载。其中,对使用 大型医用设备的检查项目(费用较高者),须得到患者或家属的签字同 意后方可实施。 (五)急诊、急救时不受上述限制。 二、互认项目与方法 互认项目包括医学影像
3、检查结果与临床检验结果,分为以下四类。 第一类:医学影像检查项目中根据客观检查结果(照片、图像、切 片)出具诊断报告的。包括普通放射摄片(含 CR、DR)、CT、MRI、核 医学成像(PET、SPECT )、病理等。 第二类:医学影像检查项目中要根据检查过程中的动态观察出具 诊断报告的,或诊断报告与检查过程密切相关的。包括放射造影检查 (含 DSA)、超声检查、其它影像检查(心电图 、动态心电图、脑电图、 脑血流图、肌电图、内窥镜等)。 第三类:临床检验类项目,只能出具检验报告,不能提供客观结 果。包括部分稳定性较好、费用较高的检验项目。具体为: 1、临床生化:总蛋白、白蛋白、糖化血 红蛋白、
4、 总胆固醇、甘油三 脂、钙测定、镁测定、 铁测 定; 2、临床免疫:乙肝五项(肝功能异常和术前除外)、丙肝抗体(肝 功能异常和术前除外)、甲肝抗体 IgM(肝功能异常和 术前除外)、免 疫球蛋白、AFP (作为肿 瘤标志物时)、癌胚抗原、甲状腺功能 (FT3、FT4、TSH); 3、临床微生物:病毒培养与鉴定、细菌分型; 4、临床血液、体液:骨髓涂片细胞学检查(诊断明确,临床无异议) 。 第四类:其他稳定性较差的临床检验类项目。如血细胞分析、尿 液分析、大便常规、肝功能、 肾功能、血糖、血 电解质等。 对第一类检查项目,只要患者能提供检查部位正确、全面、质量 较好的客观检查结果(照片、图像),
5、可以互认。对被认可医院出具的 诊断报告有疑问,或患者不能提供诊断报告时,可凭客观检查结果 (照片、图像)由本院影像科医师出具会诊报告。 对第三类检验项目,因结果相对稳定,在相应疾病周期性变化规 律的时间范围内,一般可不再进行重复检查。 对第二、四类检查、 检验项目,影响其 结果的因素较多。其结果的 认可由接诊临床医师确定,如检查、检验结果与临床表现相符合,能 满足诊疗需要,则一般可不再复查。 三、组织管理 1、各科要落实好对相应外院检查、检验结果的认可工作,避免不 必要的重复检查;同时各相关医技科室要保证本院的检查、检验质量, 为患者提供规范完整的检查、检验报告和相应的影像资料。 2、各科要加
6、强对临床医师的培训,使临床医师不断提高临床基 本技能,做到合理选择检查、检验项目,避免过度依赖仪器检查,减少 不必要的检查和重复检查。同时要做好对患者的宣传工作,减少因患 者自身原因导致的重复检查,对患方要求复查的项目,应在病历中予 以记载,特殊 项目(使用大型医用设备等费用较高的项目)应由患者或 家属签字认可。 3、各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要建立和完善质量控制和管理体系, 严格质量检查。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或抽查,加强对检查、检验质 量的控制,定期公布检查结果,对检查不合格的部门要予以通报和考 核。 4、各科室对门诊及住院实行“结果互认”的工作做好记录,对 所减少的重复检查的项目、次数以及为患者节约的医疗费用进行统计, 每月初(每月 5 日前)上报给医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