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 年 月 日 宿松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宿松县教育局 宿松县政府教育督导办 文 件 汇 编 - 1 - 推进均衡发展 维护教育公平 目 录 _Toc469926735 1 关于印发宿松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功能室管理与使用指南的通知 .1 2.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实验室规程的通知 中小学实验室规程 .3_Toc469926745 3.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学实验仪器设备管理使用加强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的指导意见 .6 4宿松县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关 图书教学仪器设备工作的指导意见 .9 5.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实验室 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通知 .11 6.
2、 安徽省教育厅文件关于中小学多媒体 远程教学设备管理使用的指导意见 .14 7. 教育部 文化部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加强新时期 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与应用工作的意见 .17 8.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 图书管理使用的指导意见 .21 9. 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 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通知 .25 10.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 26 11.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 加强中小学艺术教育的意见的通知 40 12.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艺术教育的意见 41 13.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2014 年修订) 的通知 .44 14.安徽
3、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音乐、美术、体育 教学器材配备标准 46 15.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 50 16.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 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56 17.关于印发 2011 年安徽省校内留守儿童之家建设 和管理考核办法和考核指标体系的通知 61 18.安徽省校内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考核办法 62 19.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的通知 63 20.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 64 21.第二部分仪器器材设备配备 (见学校清单) 66 第一部分 相关文件 第二部分仪器器材设备 配备 - 2 - 推进均衡发展 维护教育公平 22实验室管
4、理与使用 .64 宿松县中小学实验室规则 .64 宿松县中小学实验管理员职责 .64 宿松县中小学实验教学管理制度 .65 宿松县中小学学生实验守则 .65 宿松县中小学教师演示实验通则 .65 宿松县中小学教师指导实验守则 .66 宿松县中小学仪器室管理制度 .66 宿松县中小学仪器室管理员工作职责 .67 宿松县中小学教学仪器药品管理规定 .67 宿松县中小学仪器室危险品管理制度 .68 宿松县中小学实验室安全防护规则 .68 宿松县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报废报损及赔偿制度 .69 宿松县中小学实验室管理具体要求 .69 宿松县中小学教学仪器分类办法 .71 教育部 2006 年开始实施的新版
5、配备目录仪器编目规则 .71 宿松县中小学实验教学管理程序 .76 23.多媒体设备、计算机教室管理与使用 77 宿松县中小学计算机教室管理制度 .77 宿松县中小学计算机教室安全规则 .77 宿松县中小学计算机管理教师岗位职责 .78 宿松县中小学学生上机实习守则 .78 宿松县中小学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 .79 宿松县中小学多媒体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79 宿松县中小学多媒体教室管理员工作职责 .80 宿松县中小学班级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管理使用制度 .80 宿松县中小学“班班通”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81 宿松县中小学学校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管理使用制度 .82 宿松县中小学电子备课室管理制度 .
6、83 宿松县中小学电子备课室管理员岗位职责 .83 宿松县中小学电子备课室安全管理措施 .84 第三部分:相关制度 - 3 - 推进均衡发展 维护教育公平 投影机的日常维护与保养 .84 投影幕布的日常维护与保养 .86 功放的日常维护与保养 .86 音箱的日常维护与保养 .87 多媒体中央控制器的日常维护与保养 .87 多媒体电脑的日常维护与保养 .88 交互式电子白板的日常维护与保养 .90 DLP 背投一体机的日常维护与保养 .90 推拉黑板的日常维护与保养 .92 常见的故障现象与排查 .92 24.图书管理与使用 98 宿松县中小学图书室图书分类方法 .98 宿松县中小学学校图书室管
7、理制度 .107 宿松县中小学图书室管理人员职责 .107 宿松县中小学图书室书刊丢失损坏赔偿制度 .108 宿松县中小学阅览室管理制度 .108 宿松县中小学阅览室管理员工作职责 .108 宿松县中小学图书书刊借还制度 .109 宿松县中小学图书的剔旧和处理方法 .109 宿松县中小学学校图书室安全管理制度 .110 宿松县中小学班级图书角管理制度 .110 25.音体美教室、器材室管理与使用 111 宿松县中小学美术教室管理制度 .111 宿松县中小学美术器材管理制度 .111 宿松县中小学美术教室使用管理制度 .112 宿松县中小学美术教室管理员职责 .112 宿松县中小学美术器材室安全
8、管理制度 .113 宿松县中小学音乐教室管理制度 .113 宿松县中小学音乐室管理员岗位职责 .114 宿松县中小学音乐教室器材管理制度 .114 宿松县中小学音乐器材室安全管理制度 .115 宿松县中小学体育器材室管理制度 .115 宿松县中小学体育器材管理员工作职责 .115 宿松县中小学体育器材借用制度 .116 - 4 - 推进均衡发展 维护教育公平 宿松县中小学体育器材赔偿制度 .116 宿松县中小学室外体育场地器材管理制度 .117 宿松县中小学适时维护与保养须知 .117 26.留守儿童之家、心理咨询室管理与使用 118 宿松县中小学留守儿童之家创建标准 .118 宿松县中小学留
9、守儿童登记联系制度 .119 宿松县中小学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制度 .119 宿松县中小学留守儿童心理咨询制度 .120 宿松县中小学留守儿童学习制度 .120 宿松县中小学留守儿童安全生活制度 .120 宿松县中小学留守儿童之家活动制度 .121 宿松县中小学留守儿童之家开放制度 .121 宿松县中小学留守儿童之家内部布置制度 .121 宿松县中小学留守儿童之家日常活动规范 .122 宿松县中小学心理咨询室工作制度 .123 宿松县中小学心理咨询室来访者须知 .123 宿松县中小学心理咨询室服务内容 .123 宿松县中小学心理咨询室工作流程 .124 宿松县中小学心理咨询室辅导老师工作职责 .1
10、24 宿松县中小学心理咨询室保密制度 .125 宿松县中小学心理辅导老师十大工作原则 .125 27.功能室使用表格 125 宿松县中小学实验室管理和实验教学使用表 .125 实验仪器登记表 .126 实验室教学仪器说明书索引 .127 实验室教学仪器总账 .128 实验室教学仪器明细账目录 .128 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明细账 .128 实验教学计划 .129 实验通知 单 .130 第四部分:相关表格 - 5 - 推进均衡发展 维护教育公平 演示、分组实验记录表 .131 学生实验报告单 .132 实验课开出率统计表 .133 教学仪器借还登记表 .134 教学仪器损坏赔偿记录表 .134
11、教学仪器维修记录簿 .135 自制教具登记表 .136 易燃、易爆、有毒药品使用登记簿 .136 教学仪器物品柜标卡 .137 图书登记表 .137 图书设备总账 .138 图书设备明细账目录 .138 图书设备明细账 .138 图书借阅登记表样 .139 班级图书角使用登记表 .139 “班班通”设备使用情况登记表 .140 计算机及“班班通”项目工程设备登记表 .140 “班班通”维修登记表 .141 .班班通项目工程软件(光盘)登记册 141 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采购项目固定资产登记表 .142 计算机教室使用定位登记表 .143 计算机及班班通设备设备总账 .144 计算机及班班通设备明
12、细账目录 .144 计算机及班班通设备明细账 .144 音乐器材登记表 .145 音、体、美器材设备台账 .145 音、体、美器材设备总账 .146 音、体、美器材设备细账目录 .146 音、体、美器材设备明细账 .146 音乐器材借用登记表 .147 美术器材借用登记表 .147 体育器材借用登记表 .147 留守儿童档案卡 .148 留守儿童登记表 .149 - 6 - 推进均衡发展 维护教育公平 教师结对帮扶留守儿童 .150 班级结对帮扶留守儿童汇总表 .151 留守儿童活动记录表 .152 留守儿童之家亲情电话、视频使用登记表 .153 留守儿童之家财产登记表 .154 留守儿童之家
13、器材设备总账 .155 留守儿童之家器材设备细账目录 .155 留守儿童之家器材设备明细账 .155 心理辅导老师辅导学生记载 .156 28.功能室档案资料建设 157 实验室管理使用资料目录 .157 中小学图书管理资料目录 .157 学校“班班通”设备与计算机教室管理使用资料目录 .158 中小学音乐室资料目录 .158 中小学音乐室资料目录 .159 中小学体育器材室资料目录 .159 留守儿童之家档案建设 .160 心理咨询室资料目录 .160 29.功能室管理使用检查评估 161 宿松县中小学实验室管理使用检查评估细则 .161 宿松县中小学图书管理使用检查评估细则 .164 宿松
14、县教育信息化设备管理使用评估细则 .166 宿松县中小学音乐室管理使用评估细则 .167 宿松县中小学体育室管理使用评估细则 .- 169 - 宿松县中小学美术室管理使用评估细则 - 170 -_Toc469926938 安徽省校内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考核指标体系 .- 172 - 第五部分:资料参考目录 第六部分:考核细则 1 第一部分:相关文件 关于印发宿松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功能室管理与使用指南的通知 各义务教育学校: 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中小学校计算机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室、 音体美教室、留守儿童之家、心理咨询室的管理,提高各类教学仪器、图书和器材的 使用效益,现将宿
15、松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功能室管理与使用指南予以印发, 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学校结合本校实际遵照执行。 一、各中小学必须建立各种功能教室。 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必须建有:计算机教室;理化生实验室、仪器室;图书室、 阅览室;班班通多媒体教室;音乐、美术教室;体育教室;音、体、美器材室,有条 件的学校应建有教师电子备课室。 小学必须建有:计算机教室;科学实验室、仪器室;图书室、阅览室;班班通多 媒体教室;音乐、美术教室;体育教室;音、体、美器材室;有条件的学校应建有教 师电子备课室。 各校同时要建好留守儿童之家,有条件的学校单独建立心理咨询室,也可以与留 守儿童之家合用。 二、各功能室必须配
16、有专(兼)职管理人员。 三、要建立教学仪器、图书、设备和器材账目。各功能室均要建立纸质与电子账 目,每学期或每学年核对一次,做到账账相符,帐物相符。账目由报账员及管理人员 分别保管。各功能室的仪器器材设备(含图书)纸质与电子账目(总帐、明细帐、仪 器器材设备登记册、图书登记册)可参照样表,在 EXCEL 电子表格中建立。 四、要建立反映各种教学仪器、班班通设备使用过程的资料档案和图书借阅记录。 五、各项管理制度必须统一张挂上墙(对开纸印刷、标题黑体字、正文宋体字) 。 六、按照宿松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功能室管理与使用指南要求,健全档 案,规范管理。 2 第一部分:相关文件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
17、学实验室规程的通知 教基二200911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 局: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 面提高教育质量,我部制定了中小学实验室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现印发给 你们,并将执行规程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从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落实规程的重要意义。要结 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贯彻落实规程的具体意见和办法。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 解决目前一些地方存在的对中小学校实验室建设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实验室建设缺 乏科学规划,经费投入不足,实验室设备缺乏、实验开出率不高、实验室建设和管
18、理 不规范等问题。把中小学校实验室建设工作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 提高教育质量的一项重要内容,促进中小学实验室建设工作走向标准化、科学化和现 代化的轨道。 二、要按照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深化课程改革的要求,认真制订中小学校实验室 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按照分区规划,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的原则,积极推进 中小学校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工作,可以采取先行试点的方法,以地、市或县为单位, 选取具备相应条件的部分地区开展中小学校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工作的试点,以点带面, 积极推进。 三、要切实落实中小学校实验室建设工作的经费,确保中小学实验室建设经费的 逐年增长和使用效益。要把中小学实验室教学仪器
19、配备和实验室易损易耗品的补充纳 入中小学校公用经费支出范围。建立规范的中小学校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招标采购机制, 严把质量关,切实保证进入学校教学仪器设备的产品质量。 四、要充分发挥各级技术装备部门、教研部门的作用,指导中小学校按照新课程 标准要求,开齐开好实验课。建立、健全实验操作考核、评价制度,将实验操作考核 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3 第一部分:相关文件 五、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调整优化,逐步充实实验教学人员和管理人员,并 纳入当地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大力开展在职中小学校实验教学人员和管理人员 的培训,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和能力。 附件:中小学实验室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九年十
20、一月二十五日 中小学实验室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适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 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需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为学校 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 个人依法举办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 第三条 本规程所指实验室包括:中学理科实验室、通用技术实验室、小学科学 (自 然)实验室、艺术专用教室、历史地理专用教室、实践活动室和开设其他课程需要的 专用教室等。 第四条 实验室是学校基本的办学条件之一,也是重要的课程资源。实验室应成 为学校进行素质教育、开展实验教学
21、、综合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重要 场所和科学启蒙园地。 第五条 实验室应提供按照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实验内容和要求开设实验课的环 境和条件,应满足进行课堂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的要求。 第二章 设置与仪器配备 第六条 实验室建设应执行中小学实验室装备规范(教基200616 号),教 学仪器设备(包括课程教学中演示实验、分组实验、教学训练和综合实践活动所需要 的仪器、设备、工具、教具、材料、用品)的配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实验 室应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课程标准进行设置,实验室的数量要与学校的规模相适 应,保证满足教学需要。高中应设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通用技术、艺术等专用 教室
22、和开设其他课程需要的专用教室;初中应设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和开设其他课 4 第一部分:相关文件 程需要的专用教室;小学应设科学(自然)实验室或综合实验室和开设其他课程需要的专 用教室。 第七条 实验室用房包含实验教学用房、配套用房和附属用房。实验教学用房主 要用于师生开展实验教学活动;配套用房主要用于储藏和陈列仪器、设备、试剂、挂图、 标本、模型;附属用房主要是准备室、实验室管理员办公室、教具维修室、暗室等。实 验教学用房的面积应能够满足分组实验教学的需要并适度冗余,配套用房和附属用房 的面积应能够满足仪器设备存放和实验教学准备活动的正常开展。 第八条 实验室应有良好的通风、换气、采光、照明
23、、防火、防潮、防霉等条件, 应符合教学的要求。要做到安全、环保,根据需要设置电源、网络接口和给排水管道、 以及排气、排污、排毒等设施,为实验教学的开展和实验操作考核创造良好的条件。 实验室要有相应的实验桌凳,满足学生分组实验的需要;仪器室要有数量充足的仪器柜, 按学科分类存放仪器、试剂、标本、模型等。 第九条 学校应根据选用的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教材的教学需要,采 取按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选配、定制、自制的方法,配齐配足课程教学中演示实验、 分组实验、教学训练和综合实践活动所需要的教学仪器设备。做好教学仪器设备更新 工作,逐步提高学校的装备水平。 第十条 教学仪器设备的采购必须遵循国家有
24、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和教学仪器采购 的特点进行。采购的教学仪器设备必须经权威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必须符合国家相关 标准,严禁不合格产品流入学校。 第十一条 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要有相应的经费保障。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加 大对中小学实验室建设的投入,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费用和实验室日常维护经费以及开 展实验教学所必要添置的耗材费用应纳入学校教育公用经费开支范围。 第三章 管理与人员。 第十二条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实验室建设的领导。制定实验室建设 规划、实验室管理和教学规范;做好督导实验教学和考核、评估实验室使用效益等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要加强对实验室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要有一名学校负责人分管学 校
25、的实验室工作。对实验室工作应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经费有落实,及时 5 第一部分:相关文件 解决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有条件的学校要利用课余时间向学生 开放实验室。 第十四条 实验室要有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坚持按制度办事,采取切实有力 的措施,保证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 第十五条 实验室要维持科学、文明、安全的实验教学环境。科学制定实验操作 程序,要有处理突发情况的各项措施,确保教师和学生的人身安全。 第十六条 实验室管理工作应做到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应建立实验室建设 档案、管理档案和实验教学档案,对教学仪器设备进行信息化管理,对实验室的“建、 配、管、用“进行跟踪记
26、录,提高实验室的综合效益。 第十七条 教学仪器设备应按学科和类别,分室、分柜、定位存放。要根据仪器 的不同结构、性能和特点,做好防尘、防潮、防腐蚀、防曝晒、防蛀、防变质、防磁、 防压等工作。 第十八条 化学药品要和仪器分开存放,并贴有明显标签。易燃、易爆、剧毒药 品,应易地单独放置,要有专人保管,并严格执行领用手续。 第十九条 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要经常处于良好的状态,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开 展。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维修、维护、计量标定等工作。电学仪器要定期通电或及 时充电,仪器要定期擦拭,化学试剂要经常检查存放情况,生物浸制标本应按要求定 期补液。 第二十条 学校对教学仪器设备要建立有关的账册。
27、每学年应对仪器设备进行核查 清点,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按规定程序做好报损、报废工作,并根据需要及时 补充不足的设备和药品。 第二十一条 中小学校应设实验室管理员岗位。实验室管理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 能,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实验室管理员的编 制在学校教职工总编制内解决,可根据从事实验室管理的工作量进行设定。 第二十二条 实验室管理员应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之中,坚持培训上岗制度。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实验室管理员培训计划,加强对实验室管理员的培训工作, 制定实验室管理员工作职责和学校实验室工作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并认真组织考核。 第四章 附则 6 第一部分
28、:相关文件 第二十三条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规程,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有 关的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 第二十四条 本规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学实验仪器设备管理使用加强 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的指导意见 皖教秘2013226 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 加强中小学教学实验仪器设备管理使用,认真做好实验教学工作,对全面推进素 质教育,培养中小学生动手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具有重要意义。现提出以下 意见,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确保经费投入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根据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 办法等相关
29、要求,把中小学教学实验仪器设备管理使用和实验教学工作列入重要议 事日程,落实管理机构,明确分工和责任,认真抓实抓好。 (二)各市、县(区)教育局要按要求落实经费投入,建立开展实验教学的长效经费 保障机制,保障教学实验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维修维护和实验易耗品的及时补充等。 (三)学校要确保不低于公用经费支出的 10%用于开展实验教学所需经费,保障日 常用电(水)、设备维护、购买实验耗材、教师培训等费用。 二、加强培训,专业引领,切实提高实验教学人员的水平 中小学校应设实验室管理员岗位。实验室管理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并具有 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实验室管理员的编制在学
30、校教 职工总编制内解决,可根据从事实验室管理的工作量进行设定,在业务考核、工作量 7 第一部分:相关文件 核定、职务聘任、职称评定、绩效考核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统筹考虑,同等对待。 要充分考虑实验室管理工作的特殊性,积极为实验室管理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 条件,依据实验室工作特点和个人实际能力、贡献,对实验室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 作为聘任、职务晋升的主要依据。 实验室管理员应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之中,坚持培训上岗制度。各地教育 行政部门要制定实验室管理员培训计划,加强对实验室管理员的培训工作。培训工作 要注重实验操作能力、实验创新能力、自制教具能力、理论研究能力、科学运用教学 手段能力、
31、实验室管理能力等六种能力的培养和提高,要努力建设一支具备良好职业 素养、较强操作技能、熟悉教学、善于管理的实验教学人员队伍,培育一批实验教学 学科带头人,并发挥其示范和辐射作用,从整体上提高中小学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 水平。 三、规范管理,加强应用,充分发挥教学实验仪器设备使用效益 (一)规范实验室管理。 学校要加强对实验室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要有一名学校负责人分管学校的实验室 工作。对实验室工作应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经费有落实,及时解决实验室 建设和实验教学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实验室要有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并保证各项 管理制度得到切实落实。要保持科学、文明、安全的实验教学环境,科学制定
32、实验操 作程序。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实验室应配齐配足常用的安全防护用品。 要制定实验室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处理突发情况的有效应对措施。要特别重视 用电、防火安全和危险化学药品使用安全,确保教师和学生的人身安全。要定期对学 生开展实验安全教育,教师和实验室管理人员应掌握实验伤害救护常识。 (二)规范教学实验仪器设备管理。 学校要建立教学实验仪器设备财产账册,每学年应对教学实验仪器设备进行核查 清点,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真实地反映学校装备状况,防止国有资产的浪费和 流失。要建立健全教学实验仪器设备(药品)的存放管理制度,以分类科学、方便使用、 存放有序为原则,分室、分柜、
33、定位存放教学实验仪器设备,化学药品和仪器要分开 存放,并贴有醒目标签。易燃、易爆、剧毒药品,应易地单独放置,并安排专人保管, 严格执行领用手续。要根据教学实验仪器设备的不同结构、性能和特点,做好防尘、 防潮、防腐蚀、防曝晒、防蛀、防变质、防磁、防压等工作。按规定程序做好教学实 验仪器设备的报损、报废处理,并根据需要及时补充不足的设备和药品。要大力加强 8 第一部分:相关文件 教学实验仪器设备的维护、维修,做好仪器设备的定期维护、维修、计量标定工作, 使教学实验仪器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三)规范实验室各类档案管理。 实验室管理工作应做到规范化、科学化。应建立实验室建设、管理和实验教学等 档案
34、资料,对实验室的“建、配、管、用”情况进行跟踪记录,提高实验室的综合使 用效益。建立健全实验室档案资料是实验室规范化管理的基本内容,也为评价和督查 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实验室档案包括各类账册、管理规章制度、仪器设备借用登记、仪器设备使用说 明书和技术资料、实验课通知单、实验室使用记录、实验报告以及其他有关实验室管 理工作记录的资料和文件等。 四、加强实验教学,促进实验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一)加强管理,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实验教学工作,积极探索和建立适应新课程标准的 实验教学管理和指导体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实验教学管理制度,强化对学校实验教 学过程
35、的监督、管理,促进实验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学校要制定学期实验教学总体计划,严格实验教学程序,保证实验教学计划得到 切实完成。要重视实验探究过程的指导,通过实验操作培养学生观察、思维和科学实 践能力,充分发挥实验教学育人功效。鼓励广大教师不断创新,努力提高实验教学水 平。 (二)努力提高教学实验仪器设备管理使用和实验教学的信息化水平。 信息化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各地要鼓励学科教师和实验教师创新实践, 自主开发实验教学资源,利用多媒体和网络,共享实验教学资源。积极探索利用信息 化手段实现对教学实验仪器设备管理使用和实验教学全过程的管理、指导、监督、统 计和评估,不断提高教学实验仪器设备管
36、理使用和实验教学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五、建立考评机制,全面推动实验教学工作的开展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要根据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义务教育均 衡发展和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等要求,建立健全教学实验仪器设备管理使用和实验 教学的考核、评价和督导制度,全面组织开展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专项评估、考核、 督导工作。要把教学实验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效益情况作为考核学校的一项重要指 标,把教师开展实验教学情况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努力推进教学实验仪器设备 管理使用和实验教学工作的全面开展 9 第一部分:相关文件 省教育厅每年将组织对市、县(区)和学校开展教学实验仪器设备管理使用和实验 教学工作
37、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省教育厅对市、县(区)教育局年度考评的 重要依据。各级教育技术装备部门要加强对教学实验仪器设备建设配备、管理使用和 实验教学工作的指导,做好相好相关技术支持和服务工作。 安徽省教育厅 宿松县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关 图书教学仪器设备工作的指导意见 松教仪【2014】2 号 各乡镇教育管理办公室,各中、小学: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 (试 行) 、 安徽省农村教学点办学基本标准 (试行)的通知和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 导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及督导评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为切实做好我县均衡发展验收图书教学仪
38、器设备工作,现提出如下建议: 一、图书方面 1、图书配备与调整 所有学校图书配备要达省颁标准。对图书生均册数不达标的学校,如宿松二中、 实验小学等学校,教育局按照省颁标准配备图书。 全县生均图书册数“差异系数”要达标。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图书情况进行 统计,根据生均图书册数和差异系数测算情况,以中心校为单位,进行区域内图书调 整。生均图书册数多的学校可调部分图书到不足的学校,如果各校图书都达标,个别 学校生均图书册数过高,可采取剔除陈旧图书、外调部分图书等办法,使生均图书册 数降到合理的数值,确保全县中小学生均图书册数差异系数达标。 2、图书管理与借阅 各学校要有图书室,图书室最好放在一楼,
39、要有阅览室,各室要有门牌标志。 图书要登记造册、分类编目、上架入柜,图书架(柜)要有标签,图书要分类存放在 图书架(柜)上固定位置。图书借阅要有记录。图书室要有专(兼)职管理员,管理 员照片、简介、联系方式、图书室开放时间要张贴在图书室外墙上,各项规章制度要 张贴上墙,图书室要有防盗、防火、防尘、防潮、遮光设施。 图书没有分类编目的或分类编目不规范的,要尽快做好分类编目和上架工作。 10 第一部分:相关文件 学生数在 200 人以内的学校,可以用传统手工方法对图书进行分类编目。学生数在 200 人以上的学校,用计算机编目管理图书。 中小学图书室每周开放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40 小时,确保每天课余
40、时间、周末和 寒暑假期间对师生有效开放,鼓励适当延长并向社会开放。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利用图 书、报刊布置走廊、教室等边角空间,倡导学生自主管理、诚信取阅,形成学校在 “图书馆”中的良好氛围,使师生阅读方式广泛多样、阅读选择丰富多元。 二、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方面 1、教学仪器设备配备 所有学校教学仪器设备配备要达省颁标准。根据均衡发展规划和教学仪器设备配 备标准,教育局为全县尚未配备或未配齐仪器设备学校配备教学仪器设备。 全县生均仪器设备值“差异系数”要达标。各校要明确仪器设备值的统计范围, 如实全面填报仪器设备值。根据全县中小学仪器设备情况的统计,学校可对陈旧仪器 设备采取进一步认定,不能使用的仪
41、器设备要进行报废处理,同时中心校可对辖区内 学校教学仪器设备进行调配,确保全县生均仪器设备值差异系数达标。 2、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 各学校(含有 4 年级以上班级教学点)要有实验室,实验室数量要达省颁标准 (小学 1 个科学实验室,初中 1 个物理实验室、1 个生化实验室) 。要有仪器室和准备 室,小学可多室合一。实验室、仪器室和准备室要有门牌标志。 仪器设备要登记造册,分类编目,要有“三帐一卡(签) ”,即总账、明细账、 低值易耗品帐和仪器柜柜门卡(标签) 。仪器要入柜,要按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理科 教学仪器配备标准的分类编号顺序依次陈列存放在仪器柜固定位置,做到科学合理、 美观大方、取用方便
42、。危险药品应放入专柜,实行双人双锁保管。实验室要有专(兼) 职管理员,管理员照片、简介、联系方式、实验室开放时间要张贴在实验室外墙上, 各项规章制度要张贴上墙,实验室要做到防盗、防火、防尘、防潮、防锈、遮光和防 触电。 实验室要根据教学适时进度,在新学期开学时制定实验教学计划和实验进度安 排,初中理化生、小学科学学科教师按教材要开齐、开足、开好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 实验,开出率达 100。实验室要有实验通知单,学生实验要有分组实验记录、实验 报告单,教师演示实验要有仪器借还登记记录。 音体美器材和信息化教学设备等管理使用参照实验教学仪器。 三、主要做法 1、配齐配强图书室管理人员和实验室管理人员
43、。各校要挑选责任心强、业务熟、 不怕吃苦的中青年老师担任图书室和实验室专职或兼职管理员,管理人员在一定周期 内应保持相对稳定,确保图书室、实验室管理科学规范、效益充分发挥。 2、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情况进行进一步摸底,作为图 书、仪器设备配备调整依据。 11 第一部分:相关文件 3、加强管理人员培训,完善管理制度,实施科学规范管理。 教育局暑假期间将对全县中小学图书室、实验室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 管理水平。同时加强样板图书室、实验室建设,发挥样板室在科学规范管理、开展图 书借阅和实验教学活动方面示范带头作用。 4、加大督查指导和评估力度,促图书借阅、实验教学正常开展。
44、 宿松县教育局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实验室 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通知 皖教秘2014237 号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 随着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的顺利推进,我省中小学实验教学仪 器设备的配备比例大幅度提高。为加强全省中小学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 化学品管理,确保学校实验室安全,现将加强中小学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 毒化学品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立中小学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长效机制 各级中小学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由教务处、保卫处和相关人员参加的领导 小组,负责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校长是学校实验 室危险化学
45、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挂帅,掌握实情。 其他成员要分工负责,明确责任,严把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 采购、登记、保管、领取、使用、回收、销毁等环节,做到环环相扣,确保每个 环节有人负责、有人管理,常抓不懈。各校应将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 学品管理列入学校重点工作之一,定期研究,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建立责任制和 责任追究制,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处置各类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事故 的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 二、强化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日常管理 各级中小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要严格落实“三双” 制度(双人保管、双锁、双人使
46、用)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安全措施。 12 第一部分:相关文件 (一)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购买。 学校使用的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应由学校或县级以上(含县级)教 育行政部门统一购买。购买危险化学药品(具体药品清单见附件 1)必须以学校 或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为单位向当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由县级以上 (含县级)公安部门审批,采取用多少、买多少的限制措施。购买易制毒化学品 (具体化学品清单见附件 1) ,应当在购买前将所需购买的品种、数量,向所在地 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安机关备案。 (二)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验收。 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入库时,保管人
47、员按清单对药品进行检查、验 收、登记,严格核对和检验药品的名称、货源、规格、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 产品合格证,质量、数量、包装、有无泄漏等情况,经检验合格方可入库。按要 求计入总账、分类账和明细账,做到账账相符、帐物相符。 (三)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保管。 要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存放条件,高中要设置危险化 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库,初中要设置危险化学药品柜、易制毒化学品柜。危险 化学药品库要远离教学区,建在地下或半地下,间隔成多个独立小间,每个小间 之间互不流通,每个小间要有排风装置,定期排风。实行双人双锁,专人管理。 初中危险化学药品柜用铁皮柜,分为多层,层与层
48、之间互不流通,每层要有排气 管道通向室外。实行双人双锁专人管理。 要合理存放危险化学药品。按照药品的不同种类,实行分类存放。危险化学 药品库中药品存放时,易燃品要与易爆品、氧化剂远离,毒害品要与酸性腐蚀品 远离,酸性腐蚀品要与碱性腐蚀品远离。在危险化学药品柜中,从上至下的次序 为易燃品、碱性腐蚀品、毒害品、氧化剂、酸性腐蚀品。危险化学药品的存放处 要远离火源,设置明显标志,采取防盗、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 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等措施,配备灭火器、窗帘、温度计、湿度 计和通风等设备。 要妥善处理特殊试剂的存放。黄磷存放于盛水的棕色试剂瓶中;钾、钠浸泡 在煤油里;二硫化碳
49、用水“液封” ;溴、过氧化氢、硝酸银、浓硝酸、苯酚等见光 易变质试剂存放在棕色瓶里,放在阴凉处。其他特殊试剂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存放。 要定期组织对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存放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炎夏、寒冬等特殊季节要加大检查密度,以防燃烧、爆炸、挥发、泄漏等事故发 13 第一部分:相关文件 生。检查内容包括:账物是否相符;有无混放情况;包装是否破损,封口是否严 密;稳定剂的量是否符合要求;标签是否脱落,试剂是否变质;存放处的温度、 湿度、通风、遮光、灭火设备情况,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小学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参照初中管理。 (四)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取用。 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领用,必须填写“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 毒化学品领用单” ,交实验室主管人员批准后,方能按需按量领取,并严格做好使 用和回收登记,认真填写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登记表 (见附件 2) 。做好使用记录,剩余药品按规定退回。学校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一 律不外借,严防学校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流入社会,造成危害。 (五)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销毁。 对失效、过期及停止使用的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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