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xxx 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的规定,由 xxx 出资,设立 xxxxxx 有限公司,特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xx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 公司住所:xxxxxxxxx。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xxxxxxxxxx(以上经营范围以公 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 第四条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 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五条 公司由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xx 万元。 第四章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第六条 股东姓名:xxx 住址:xxxxxxxxxxxxxxxxx
2、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 2 第五章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七条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认缴出资 xx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金 100%,以货币方式出资,出资时间 为 xxxxx 日以前。 第六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 公司是一个自然人出资的有限公司,不设立股东 会由投资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委派和更换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决定其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3、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 式作出决议; (八)修改公司章程; (九)决定聘用或解聘公司经理及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 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责任人及报酬事项; 第九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由 xxx 担任。执 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和方案; 3 (二)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方案; (七)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定。 第十条 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 xxx 担任公司经理。经 理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
4、营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 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由股东委派产 生。聘任 xxx 为公司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 可连聘连任。 第十二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 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执行董事、高级
5、4 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 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依照公司发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 搞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五)向执行董事提出提案; (六)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监事 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十三条 执行董事 xxx 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八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股东执行董事做出的各项决议都应以书面形式 备案。 第十五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 50 年,从工商部门核准登记 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十六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消; (五)人民法院依据公司法第 183 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5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 第十八条 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 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九条 本章程一式三份,公司留存一份,股东留存一 份,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投资人签名: xxxxxx 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