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工厂管理制度 第一条 生产纪律 1、 遵守企业考勤制度。 2、 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流程生产,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3、 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 4、 服从主管的安排,及时作业,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 5、 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 6、 严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须向生产主管请假。 7、 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禁止随地吐痰,每次生产任 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 8、 当产品出现不良时应立即停工并上报,查找原因后方可继续生产。 第二条 操作规程 1、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非相关人员严禁乱动生产设备。 2、生产过程中的设备要按使用说
2、明正确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3、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生产,严禁因抢时间而影响产品质量。 第三条 产品质量 1、必须树立 “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保证产品质量。 2、注意生产过程中的细小环节,力求产品做到细节完美。 3、检查产品的标签、名称、生产日期、做到万无一失。 4、文明装卸货物,堆码合理。 第四条 安全生产 1、生产过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2、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操作,防止出现伤亡。 3、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压伤、撞伤。 4、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 5、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堆放,并树立醒目标志。 6、原材料、包装物、零小的设备应布局
3、合理,堆放整齐, 第五条 设备管理与维修 1、大宗设备应有专人负责。 2、所有设备应定期保养,每日检查。 3、制订完善的设备维修及保养计划,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 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本企业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 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坚 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 生产。 2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
4、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法律的,交由 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厂长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各组小组长是安全生产的现场负责人。 小组长安全职责: 1、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健康负责; 2、发现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 3、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4、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扩大,组织职工分析事 故原因, 5、对从事有明显危险或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安排好岗位 操作人员,报告领导, 6、有权制止安全考核不合格职工独立操作; 7、负责本班组的机动设备、安全
5、防护装置、防火设施的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 好状态; 8、负责坚持定期召开班组会议,并认真做好记录; 9、督促检查本班组人员劳保用品和各种防护器材的按规定领取和正确使用。 工人的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和安全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 规程; 2、上岗操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种防护 用品; 3、上班要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产,平稳操作,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工艺纪律, 认真做好各种纪录,不得串岗、脱岗、严禁在岗位上睡觉、打闹和做其它违反 纪律的事情,对他人违章操作加以劝阻和制止; 4、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有权拒绝一切违章作业指令,并立即越级向上级
6、汇报; 5、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奖励与处罚规定 一、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0.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应当给予奖励的。 3 二、
7、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 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 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
8、经济损失的; 8.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 的; 9.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0.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稳定的; 11.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总经理应予以处罚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规 章 制 度 目 录 前 言 3 第一章 总 则 3 第二章 员工守则 3 第三章 员工薪酬制度 6 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 第五章 人事制度 7 第一节 员工的招聘 7 第二节 员工的录用 8 第三节 员工证件办理 8 第四节 员工培训 9 第五节 人员调动 9 第六节 考
9、勤打卡规则 9 第七节 请假规则 11 第八节 员工投诉规则 11 第九节 奖励种类 12 第十节 惩罚种类 12 第十一节 辞工制度 12 第十二节 解除劳动关系条款 13 第十三节 奖惩处理程序 14 第十四节 厂服管理规定 14 第十五节 员工福利待遇 15 4 第十六节 优秀员工评比 16 第十七节 保险制度 17 第六章 车间管理制度 18 第七章 质量管理政策 18 第一节 质量方针及目标: 18 第二节 产品质量标准: 19 第三节 品管组织人员编排: 19 第八章 设备工具管理制度 20 第九章 装配车间制度 21 第一节 工作程序 21 第二节 定置管理实施要求 22 第三节
10、 基本要求 22 第十章 仓库管理制度 23 第十一章 公共生活区管理制度 24 第十二章 员工住宿管理细则 25 第十三章 安全操作规程 27 第十四章 消防制度 28 第十五章 附 则 28 前 言 为了保障劳资双方的合理利益,加强公司的治理工作,维护和保障正常生产,提高生产效益, 结合我厂实际情况,要求每位应聘者必须具体了解和自觉遵守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逐步健全现代化管理机制,使内部管理走向科学化、系统化、 规范化,使之管理有法可依、违章可究,从而督导全体员工遵纪守法,共同维护、 保障公众生活及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订本管理章程。 第二条 在
11、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领导下, 本厂最高领导权力属于总经办 , 并由以总经理为首的 办公室领导机构开展具体工作, 聘用职工解雇职工和开除职工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由 行政部共同批核。 第三条 凡属本公司职员都必须遵守和执行本管理章程的各有关条款,同时享有本章程所规 定的一切权益。 第四条 凡违犯本章程的职员,由有关部门依有关制度为准绳,按程序公正处理。 第五条 各部门可依据本章程有关指导原则,根据本部门实际具体情况,制订相关的管理细 则,报公司审核批准生效。 第六条 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当经常教育所属人员遵守本管理章程。 第七条 对违犯本管理章程的行为者,任何人都有劝阻和投诉的权力。 第八条 本章程由颁发
12、之日起生效,凡与之相抵触的旧条款,一律作废。 第九条 本章程经公司扩大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公司总经理签署生效,其解释权及修改权归 本公司。 第十条 本章程于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正式颁布实施。 5 第二章 员工守则 第一条 员工守则是职员在公司从业期间,所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 第二条 努力学习科学知识,认真钻研生产技能、工艺技术,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做一名现 代化企业有用之才。 第三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做遵纪守法的优秀社会公民和企业员 工。 第四条 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和分工,树立团结协作、积极奉献、顾全大局的集体主义精神。 第五条 严禁参与煽动他人怠工、罢工、打架斗殴及违犯
13、厂规和任何危害社会安定的违法行 为。 第六条 树立关心、互助、团结、文明、礼貌、尊重同事工友的处世作风,严禁拉帮结派、 损人利己、破坏公司集体凝聚力的各种不良言行。 第七条 热爱公司、忠于公司、忠于事业,以厂为家,树立“厂兴我荣、厂衰我贫”的正确 创业观念,反对“淘金”庸俗思想,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公司声誉,积极为厂的各 项改善工作提供合理化建议。 第八条 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对技术精益求精,按时、 保质、高效、低耗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做公司出色员工。 第九条 加强个人品德、职业道德修养,严禁偷窃公司和同事的财物,以及聚众赌博的一切 道德品质败坏的行为。 第十条 遵章
14、守纪、服从大局。严禁任何人以个人理由抗拒、威胁、恐吓、殴打执行公务人 员。 第十一条 积极配合公司各项管理工作,出入车间大门和仓库等公共区域都必须自觉规 范佩戴工作证(厂牌) ,要自觉维护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不乱吐乱扔,并服从执 勤保安人员的检查、监督,自觉维护公共区域整洁环境。 第十二条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勤,自觉遵守签到制度。未经主管同意不 得擅自外出或接待亲友和外宾 第十三条 工作时间内,员工严禁看报纸杂志、闲谈、窜岗、打闹、大声喧哗,不得接 听私人电话,有事应长话短说,以免扰乱工作秩序。 第十四条 公司提倡勤俭节约,能源、用品及各种材料,不损坏公共财物、因个人原因 造成损
15、失的,公司将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第十五条 每天生产操作之前先检查机器是否正常。操作之后或下班后收好各种文件、 资料、工具、零件、产品、关好门窗、水、电、气源。按规定位置摆放工具及物品。 每个星期三、五、日为清洁日,搞好个人及集体卫生,经主管检查后合格方可下班。 第十六条 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任务,不得借故、拖延、敷衍、推委。严格按照安全 规格操作,严禁违章操作,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 在厂员工必须服从主管人员的合理指挥和调动,如有异议应及时与领导商议, 无理由不服从主管调动者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第十八条 各部门主管,必须注意自身涵养,以身作则,与公司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 作热情,团结
16、协作精神。 第十九条 本厂员工均有责任和义务保守本厂经营秘密,维护本厂利益,未经领导书面 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外泄露本厂所有秘密,否则作盗用和侵权行为论处, 本厂将追究违反者的经济责任。未经批准,不得带外来人员到处参观。 6 第二十条 任何员工在其上班时间及厂内出现突发性的个人疾病、非本职业引起的职业 病、打架伤亡等非因工受伤均与本厂无关的疾病一律不负任何责任与费用. 本厂工 人与外人打架, 在厂外偷窃等犯罪行为, 均属刑事犯罪, 本厂不负任何责任。 第二十一条 违犯本章第五、九、十、二十条有关规定者追究责任,情节严重者送司法机 关处理。同时,并做开除出厂处理。 第二十二条 本厂不有任何
17、的歧视行为存在,即; 本厂在雇用、薪酬、升迁、训练机会、解雇或退休事务上,不可存在或支持任何基 于种簇、社会阶层、国籍、宗教、残疾、性别、性别取向、工会会员资格或政治关 系的歧视行为。 本厂不可干涉员工遵奉信仰和风俗的权利,和满足涉及种族、社会阶层、国籍、残 疾、性别取向和工会的信条、政治需要的权利。 本厂不可允许带有强迫性、威胁性、凌辱性或剥削性的行为,包括姿势、语言和身 体的接触。 第三章 员工薪酬制度 第一条 公司采用 28 天/月上班制,全年正常工作时间为 8 小时,上午 8:00-12:00,下午 13:00-17:30,需晚上加班的均为 18:30-21:00。 第二条 本厂员工分
18、计时和计件两种, 如发现计时员工在主管未做登记的情况下帮计件员做 事, 将计时与计件双方皆须 1 天扣 3 天工资. 第三条 公司薪酬发放采用隔月结算制,即当月月底发放上月工资, 一般情况下厂方及时发 工资, 特殊情况需延时的, 最多不能超过 15 天。 第四条 每月加班时间平均不能会出 36 小时。工厂加班薪酬按照薪酬制度给予: 月工资 = 加班薪酬 (元/小时) 30(天)8(小时) (计件工人加班薪酬除外) 如果,公司因出货紧急必须加班时,部门主管会提前通知员工加班,希望员工配合 工作。 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贯彻“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预防方针,认真遵守各项安全生产
19、规则。 第二条 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所使用的机械设备性能,操作使用方法,制订出安全操作规程, 供操作者安全指南。 第三条 学徒应在师傅、新工应在组长的指导下,依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机电设备和危 险工种。 第四条 作业员应严格学习、遵守本部门有关安全细则,并做好日常保养维护工作,确保机 械安全性能正常稳定。 第五条 非机电操作人员,不准私自使用机电设备;非专业机电维修人员,严禁私自拆卸、 安装机电设备。 第六条 危险机电设备或工种,必须经培训熟悉本岗位机电设备性能和本工种安全规程后, 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7 第七条 各机电操作者在作业前,要检查机电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各种保险设施是否齐整牢 固,确认正
20、常方可作业。 第八条 机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关闭电源,并报部门负责人及时维修,禁止使用带故 障的机械设备。 第九条 严禁安排带有妨碍安全性疾病的人员从事机电操作作业、酒后人员及过度疲劳者、 精力不集中的状况下操作机电设备。 第十条 严禁任何人或单位私自拆卸、破坏各种安全标识和其它安全设施。 第十一条 各部门机电设备应制订安全检查制度,指定安全维护人员和实行安全监护责 任人制度。 第十二条 安全监护人有权依章监督作业,对本安全区域内的违章作业人员不听劝告者, 监护人应向人事部申报执罚和当即中止违章者作业。 第十三条 安全监护责任人发现员工违章作业应及时制止,安全监护责任人失职者,应 追究相关
21、责任。 第十四条 员工违犯本章有关条款,造成他人伤残的视情节人事制度第十三节有关 程序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如发现有遗失情况,必须立即上报部门主管及经理部作处理措施:对所生产 产品进行严格检查及金属检测并对场地进行清理。 第五章 人事制度 第一节 员工的招聘 第一条 各部门因生产需要增员时,应由部门组长口头申请或者填写增员申请表,报部 门部门主管核定生产量情况批准后,再经公司核准,由人事部统一组织招聘。 第二条 普通员工由人事部按规定核实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已便安排适当的工作,再进行技 能测试。 第三条 技术人员、文员、各级管理人员的招聘,除进行上述普工考试程序合格后,报总经 理或经理面试批准。
22、 第四条 年龄不满 18 周岁的为童工,本厂不允许招请或使用童工和不支持招请或使用童工。 第五条 凡来应聘人员须真实填写应聘申请表,本厂会先对所填写内容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 才可录用。 第二节 员工的录用 第一条 凡被我厂聘请的职员工必须有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年满 18 周岁, 身体健康、 无传染病及不良嗜好, 需交免冠 2 寸/1 寸照片 1 张、清楚了解我厂的厂规并无任何 异议后方可办理入厂手续。 第二条 被录用的员工,凭人事部的录用通知书到人事部领考勤卡、安排住宿等上班手续 第三条 新录用的员工一律采用试用制,普通员工的试用期为二个月,技术人员、文员、各 级管理职员试用期为三个月,并签订
23、试用合同。 第四条 试用期满合格者,员工可继续留厂工作者,必须与厂方签订劳务合同。 第五条 被公司开除的员工,未得到公司总经理的特许,一律不准重新录用。 第六条 辞职员工要求重新回厂工作的,由部门主管同意后,报公司或人事部批准,并按程 序重新办理入厂手续;从本厂辞工次数达两次及两次以上者一律不得录用。 第三节 员工证件办理 第一条 员工进厂后试用合同、劳务合同、厂牌、劳动保险、考勤卡等证件手续由人事部统 一办理。 8 第二条 员工厂牌、考勤丢失或损坏时,应即刻到人事部补办。 第三条 员工故意损坏,丢失厂牌和考勤卡的,要自费缴纳对应卡工本费,并据情节严重程 度相应处罚 第四节 员工培训 第一条
24、凡经录用的员工,统一由人事部发放此规章制度。 第二条 各部门必须根据情况对刚上班的员工进行岗位责任、安全规程、产品质量基础知识 进行严格的岗上辅导培训,造就一支技术过硬、工人纪律观念强的职工队伍。 第三条 试用培训期内的员工享有正式员工同等待遇。 第四条 在职员工必须按人事要求,参加各种培训,促进企业管理不断升级进步。 第五条 在职员工表现良好者,申请参加本厂技术工程培训的(电焊工、油漆工、车床工) 等,经厂方批准后,在厂方提供带薪金培训条件下,必须双方签订技术培训、服务 合同。 第五节 人员调动 第一条 公司因工作需要对人员进行调动时,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服从,手续由人事部办 理。 第二条
25、部门主管可根据本部门的生产需要对所属进行工种或班组调动,组长、员工必须服 从安排,并报人事更改人事资料。 第三条 跨部门调动,必须填写人员调动申请表,经双方部门负责人同意,再报公司批 准,呈人事部办理调动手续。 第六节 考勤打卡规则 第一条 员工必须自行打卡记录上下班时间,包括上下班因公因私离开厂的时间。 第二条 上班时间一天内(不含一天)因公或因私离开厂的,要在员工上班离开时间登记 表上注明离开时间和事由,并有部门主管的签名同意,主管人员外出由考勤员签 名确认。 第三条 上班时间超过一天(含一天)因公或因私离开厂,要在员工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 上注明天数和事由,部门主管签名同意;部门主管需经厂
26、级领导签名同意。若厂级 领导外出无法报告,应向办公室考勤员请假备案。 第四条 每月底考勤员提交考勤表若与办公室收取的个人电脑打卡钟专用表出现不相符 情况时,则按照考勤制度处理。 第五条 考勤员每月底要认真核对本部门管理人员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与打卡牌的情况,发 现违反厂有关考勤机使用规定以及厂的考勤制度应如实记录在考勤表上,并经 主管或领导签名,才能交至办公室。如有意或无意将矛盾上交,不在本部门考勤 表上记录的违纪情况,由办公室或其它部门发现的每次则以双倍扣罚当事人。 第六条 打卡机真实记录员工出勤、外勤(或因私外出)时间,上至总经理、下至一般人员 上、下班要打卡,回厂后外出(无论因公因私,也无
27、论时间长短)也要打卡,否同, 轻者作忘记打卡处理(本部门自报每次扣 50 元,抽查发现每次扣 100 元),重者 视为早退或离岗。 第七条 各级管理人员应以身作则遵守以上规定,各部领导有责任指导考勤员执行考勤制度, 若考勤员徇私失责,则酌情另行处理。 第八条 因公外出或其它特殊情况未打卡的,可由部门主管核实报人事部补签卡,其余未打 卡者不准补卡(签卡)。 第九条 补卡事宜一律需由签卡部门或部门主管送人事部专职办理,禁止任何非职能部门和 个人代签,违者除将代签卡作废外,人事部应对违章部门有关人员进行教育批评。 第十条 工卡应保持整洁完好,禁止涂改、弄脏、盖贴任何标识或折叠。 9 第十一条 员工迟
28、到或早退者给予书面警告,警告无效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凡无故旷工一天者,通知后仍未到岗,作警告、检讨教育处理,连续旷工十 五天者通告后仍未到岗的作自动离厂处理,若有意外事故不能到岗的,必须提供相 关证明。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实行打卡制之日实施。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人事部负责解释及修改,并由人事部负责安排检查与考核。 第七节 请假规则 第一条 员工请假需经该部门主管批准后,再到人事部办理签章、放行手续,部门主管级请 假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再到人事部办理签卡、放行手续;假期七天以上者,一律需 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有效。 第一条 新员工在试用期内,同样可请七天以睥探亲假。 第一条 任何人在上班期
29、间请短假外出,必须经人事部相关程序和放行手续。 第一条 员工请病假,未提前提出请假,第二天可补假或电话请假。时间较长者须持医生证 明补假。 第一条 员工试用期满合格转正可请婚假,婚假期要和部门主管或公司领导协商,婚假期满 回厂需到人事部消假。 第一条 在厂工作满两年的所有女性员工享有 90 天的产假。 第八节 员工投诉规则 第一条 员工在尊重事实的前提下,可用书面形式向公司或人事部投诉,任何人都有投诉的 权利。 第二条 员工投诉书可直接递交有关部门负责人受理,也可交与公司领导。 第三条 接诉部门原则上二日作出调查处理答复,对特大事件二日内无法落实,可以另议。 第四条 对滥用职权、损害公司集体利
30、益、徇私儛弊、盗窃他人财务事件的举报者,一经调 查证明举报属实,由人事部向公司申报给予举报人重罚。 第五条 接诉部门必须为投诉人进行保密,泄密的有关人员将由人事部或公司从严处理。 第九节 奖励种类 1、书面通报表扬 2、颁发奖品、奖金 3、提级提薪 第十节 惩罚种类 1、口头警告 2、书面警告、批评或罚款 4、辞退或开除 第十一节 辞工制度 第一条 任何员工辞工需提前半月(15 天)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如无特殊情况),详写 辞工原因交到部门主管审批,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再交人事部备案,由人事部与当事 人进行协商,适当安排时间办理辞工手续。离厂时应上缴个人工具及钥匙清点无误 后 15 日内结算个人全
31、部工资,否则不予结算工资。 第二条 在厂工作未满整年且公司为其购买保险的,请参照本章第十七节保险制度扣除相关 费用。 第三条 员工在厂方接受辞工期间,仍需遵守厂纪和各项制度,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条 如发现盗窃工厂财物或宿舍同事财物,立即无条件开除, 不计工资, 严重者送当地派 出所处理 第五条 员工如受到第十节所规定的制度被开除或辞退的,由部门组长上报部门主管审批呈 交人事部办理离厂手续(结清所有工资)。 第六条 如有违反第十节所规定的制度主动要求辞职的,则按照第十一节第 1 条的规定,上 缴个人工具及钥匙清点无误后,15 内日结算个人全部工资 第十二节 解除劳动关系条款 10 第一条
3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 15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 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 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条 公司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应当提前 15 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 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公司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
33、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三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能按以上两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 15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三节 奖惩处理程序 第一条 由
34、部门把事实的经过报人事部,人事部再对该部门呈报人事项进行调查审核。 第二条 属第八、九节 1、2 项由人事部直接处理。 第三条 属第八九节 3、4、5 项由人事部核实后呈报公司,按照公司指示执行。 第四条 违纪人接口头批评后,顶撞主管的、态度不好的,人事部可在宣传栏公开通知批评, 态度较为恶劣者由人事部可向公司申报执罚违纪人。 第十四节 厂服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司厂服的管理,使其制定、发放、领用纳入程序化管理轨道,确保提高此项 工作的有效性与合理性,更好地树立公司形象,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 公司厂服的面料、颜色、等级、样式、数量、品种、发放的时间、范围、条件所有 标准由总经办负责制订,由人事部
35、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条 本厂建议所有员工着厂服上班,厂服由工厂统一发放:冬装:两件,夏装:两件提 供给员工。 第三条 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厂服款式,颜色等 第四条 发放标准:公司员工每人发放冬装两套,夏装两套;新员工办理完入厂手续后才可 领取厂服(临时工均不发),发放夏装 2 件、冬装 2 件. 第五条 厂服领用程序 1、厂服发放由人事部人员负责,员工领取厂服须出示厂牌,并登记领取数量、类型、 日期、领取人签名;人事部人员需将记录备案存档。 2、工作服的使用期限: 夏装厂服使用期限为一年,冬装厂服使用期限为二年;按 员工领用之日起算。如公司统一换款式将另行通知。 11 3、厂服使用期到期后,若员工
36、需要再领取厂服,须填写厂服领用申请单经部门 主管核准、审批后,方可到人事部重新领取新的厂服 4、如在厂服使用期限内,如属人为破损或丢失需填写厂服补领申请单呈部门主 管核准后,并照人事公告价自行补买(费用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如因公破损可填 写厂服补领申请单,由部门主管核准,总经理审批后,至人事部补领厂服 第六条 每年换发厂服发放时间根据每年实际情况而定。 第七条 超额领取的厂服的成本费用均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八条 从领用日期算起,夏装领用满一年后可以领换一件新厂服,冬装满二年后可以换一 件新厂服,换装后不再扣除厂服成本费。但必须提前三天向人事申请,并填写厂服 领用申请表。 第九条 有下列情况,
37、不扣厂服费用: 工作服发放之日满 3 个月后,员工离职,可带走工衣,离职时不扣厂服费用。 第十条 有下列情况,离职扣回厂服费用: 1、入厂不满一年的新员工,领取厂服之日起不满 3 个月,如员工离职,厂服由员工 带走。扣回厂服费用。 2、人为损坏或丢失,烂工作服由员工带走,扣回厂服费用。 3、试用期内的,把厂服带走的,扣回厂服费用 第十一条 穿厂服即代表本公司形象,必须保持整洁,不得遗失或损坏,上班时间必须 穿着厂服,假日可以不穿。为方便工作,厂服可以穿出厂外。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首次发放厂服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人事部负责解释及修改,并由人事部负责安排检查与考核 第十五节 员工福利待遇
38、 第一条 公司为每位员工提供补助用餐和住宿。餐补 8 元/天,住宿费、水、电费全免。 第二条 公司负责为员工购买企业员工综合福利保障保险 第三条 法定假日公司放假,并发放节日礼品。 第四条 因工受伤的,公司承担一切医疗费用。 第五条 工龄单方满一年的员工结婚,双方入厂满三月合格转正员工,结婚可享有十天新婚 假期。 第六条 员工工作 1-5 年的可享有 5 天有薪假期,工作 6-10 年的可享有 7 天有薪假期,工 作 11-20 年的可享有 10 天有薪假期,按国家规定有薪假最低工资为 580 元/月。 第七条 厂方免费为员工提供体育娱乐器材和影视服务等。 第八条 在公司生产超标盈利的情况下组
39、织员工外出旅游。 第九条 三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员工,可享受正式员工级工资待遇。 第十六节 优秀员工评比 为了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产品质量以及对工作的热爱与积极性,经厂部研究决定现 推出评选优秀员工奖励活动,奖励方法为两种:月奖金与年终奖金。 月奖金、年终奖金评比标准:奖励评比实行积分制由工厂规章制度与厂部管理者评定 构成,每人每月 30 分,遵守工厂规章制度者即可得到 20 分。另厂部管理人员拥有 10 分权 力,对工作积极能够提高工作效率的员工应给予加分奖励。 月 奖 金 评 分 类 别 分 数 奖 金(元) 优秀员工 27 分-30 分 60.00 良好员工 24 分-26.5 分 50.
40、00 12 及格员工 21 分-23.5 分 40.00 注明:1、当月请假超过 10 天者,不给予参加评分。 2、当月评比分数,当月发放奖金。 年 终 奖 金 评 定 类 别 分 数 人 数 奖 金 (元) 一等奖 最高分者 一名 总奖金30 二等奖 次之 两名 总奖金40 三等奖 再次之 三名 总奖金30 注明:1、总奖金金额在 3000 元以上(含 3000 元) 。 2、进厂不足三个月试用期者不予参加一等奖的评比。 3、进厂不足两个月(含试用期)天者不予参加任何奖励评比。 第十七节 保险制度 第一条 公司为车间员工购买“平安智诚企业员工综合福利保障计划”的保险项目。 第二条 此保险为一
41、天 24 小时全保支险种,保险金额为每人 260 元/年。其中意外伤害医疗 保险险金 220 元/人/年的费用由公司出缴,另 40 元/ 人/年的费工作时间段的保险金 额有员工个人出缴 第三条 参保规定:保险期限一年,不接受小于一年的短期投保。员工在未满一年内离职者, 公司将有权扣除剩余不在职月份的参保金额(缴费标准是 18.33 元/人/月) 第四条 下列情况,公司将扣除员工剩余月份参保金额 1. 工作未满一年离职的;例如:某人 2010 年 3 月上岗且参保,2010 年 9 月离职,那么 那么公司将有权扣除此员工 2010 年 9 月-2010 年 12 月的参保金额 2. 工作满一年,但第二年未满全年的;例如:某人 2009 年 1 月第一年上岗且参保,在 2010 年 8 月离职的,那么公司将有权扣除此员工 2010 年 9 月-2010 年 12 月的参保金 额 第五条 下列情况,公司不予扣除员工参保金额: 1. 工作刚满一年的离职的 2. 工作满整年的,例如某人 2008 年 2 月上岗且参保,2010 年 2 月离职的 第六章 车间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共同维护车间生产秩序井然,遵守劳动纪律,确保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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