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院系级党政班子工作细则 (试行) 为加强经济学院的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学院文化建设,提 高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水平,落 实系级党政班子工作责任制,结合我 院的实际情况,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决定,对系级党政领导班子工作细 则规定如下: 1.系设主任一名,副主任 1-2 名。系正副主任一般 应具有教授职 称,年龄在 55 周岁以下。根据党员人数,成立系教工党支部,副系主 任可兼任党支部书记。 2.系在学院党政联席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组织本系的教学、 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创收等工作。 3.系主要负责所含盖的学科建设;协调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实施 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开展各类非学历
2、教育及工程硕士培养;管理、调 配和建设实验室及办公室;对本系教师岗位设置、岗位评聘、岗位考 核及岗位津贴发放负有建议权。 4.设立系务委员会,做到系务公开。系务委员会由系主任、系副 主任、支部书记、系工会负责人及教师代表组成。系务委员会会议由 系主任(或由系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召集并主持。系务委员会的职责是: 讨论决定系行政管理工作和系主任认为有必要提出讨论的重大事项。 5.系主任的职责:领导本系各项工作;作为学科带头人,负责学科 建设;协调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组织开展各 类非学历教育及工程硕士培养;管理、调配和建设实验室及办公室;和 支部书记一起对本系教职员工提出聘任、考核意见。 6.副系主任的职责:副系主任协助系主任做好本系各项工作;组 织实施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教学工作;管理、调配和建设实验室。组织 好本系的科研工作。 7.各系教工党支部按照学院党委的要求和职责开展工作,并积极 支持、帮助系行政负责人做好各项工作。 8.系级党政负责人要加强理论学习,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 高政治素质;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方法,为广大师生办实事。班子 成员要顾大局、讲团结、维护集体利益,增 强 凝聚力。 二 0 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