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宜阳县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数据 整合项目 招 标 文 件 采购编号: 采 购 人:宜阳县国土资源 局 采购代理机构: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 九 月 1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2 第二章 投标须知 . 2 第三章 项目技术规格书 .14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25 第五章 合同条款和补充条款 .32 三、合同格式按业主(最终用户)认定的统一 格式。 .32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3 附件一: .34 附件二: .35 附件三: .36 附件四: .37 附件五: .38 附件六: .39 附件七: .40 附件八 : .41 附件九 : .42 附件十 : .43
2、附件十一: .44 宜阳县不动产登记 信息管理数据整合 项目 招标文件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宜阳县不 动产登记信息管理数据整合项目 2. 采购人 名 称:宜阳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 3. 服务地点 宜阳县 4. 采购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5. 采购内容 按照不动产数据库标准对宜阳县历史房产、土地、林业登记数据进行转换,包括全县房产数据落宗(包括楼盘表构建、楼盘表落宗、不动产单元号生成),全县房地数据匹配(建立房产登记与土地登记数据的关联),全县存量房产登记数据整理(依据房产登记纸质档案资料,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要求,
3、补充完善房产登记数据),全县存量土地登记数据整理(依据土地登记纸质档案资料,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要求 ,补充完善土地登记数据)。 6. 合格的供应商要求 7.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8. 采购预算价 人民币:,大写: (另外 权籍调查 部分执行省国土厅关于此项工作预算标准的最低价 20 万每平方公里 以实际 工作发生量据实结算 )。 超出 采购预算价 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宜阳县不动产登记 信息管理数据整合 项目 招标文件 3 9.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 以及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数据整理的技术要求,成功导入不动产登记系统数据库。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保密规定。 ) 10.
4、 工期及服务时间要 求 工期:合同签订后内完成 服务时间要求: 1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保证金要一次 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本次招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含现金缴款单), 供应商 必须以 供应商基本户 通过转账方式 打入指定账户。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开标前一天下午 16: 00 整(以到账时间为准)转至指定账户 开户名: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河南宜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号: 供应商 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 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 供应商 将不被接受 。 12. 投标文件的份数 正本
5、 1 份,副本 4 份,电子版( U盘) 1 份 13. 投标文件的提交 截止时间: 2017 年 月 日 上午 9: 30 提交地点: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14. 开标时间及地址 2017 年 月 日 上午 9: 30 地点 : 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15. 报价内容及方式 综合报价 16.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 准 综合评分法 17.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当天从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设立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8.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 会确定 成交人 否,推荐 成交 候选人 2名 19. 外层
6、封套上写明 采购人全称 : 供应商全称 : 项目名称: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封 宜阳县不动产登记 信息管理数据整合 项目 招标文件 4 20.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一室(宜阳县李贺大道与香鹿山大道交叉口向东 100 米路北) 21. 评 标顺序 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性审查,通过后进行符合性审查,最终评标,确定 成交 单位候选人。 22. 评标结果公示 评标结束后, 评标结果公示于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示期 1日 23. 投标文件有效期 60 日历天 24. 签订合同 成交 通知书发出后 30 日历
7、天内 25. 付款方式 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在合同中约定 26. 解释 本投标结果对任何人供应商不予解释。 27.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转账 履约担保的金额:成交金额的 5%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日内,成交人须向采购人交纳成交金额 5%的保证金,按招标文件约定、投标文件承诺签订供货合同。 28. 税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11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的有关精神,注册地不在宜阳县的中标人要在宜阳县成立全资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或子公司办理有关税收事宜。 宜阳县不动产登记 信息管理数据整合 项目 招标文件 5 第一节 总则 1.适用范围 本
8、招标文件适用于宜阳县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数据整合项目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宜阳县 国土资源局 (采购人)和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 2.2“ 供应商 ” 指按照本文件规定获得招标文件并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2.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设备运输、装卸、安装、产品保护、调试、试运行、有关行业专管部门验收、售后服务、维保等工作。 2.5“项目”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
9、规定向采购人提供产品和服务。 2.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子文档等。 3.招标方式 3.1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4.投标委托 4.1 供应商代表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 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5.投标费用 5.1 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均自行承担与本次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6.转包与分包 6.1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6.2 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7.特别说明: 7.1 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项目外,直接或者间接受采购人控制的当事人,或者与采宜阳县不动产登记 信息管理数据整合 项目 招标文件 6 购人受共同上级控制的当事人,为本次采
10、购进行设计或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当事人,或者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次采购进行设计或编制规范、其他文件的个人、企业、采购代理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有关联关系的当事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7.2 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 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可以为其控股公司的工作人员。 7.3 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 成交 后发现的, 成交人 须依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49 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7.4 供应
11、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 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8.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企业法人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本公司近一年社保证明)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其他利害关系人须实名陈述利害关系后,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否则不予受理。 如对本次招标活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异议 ,可以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人提出 书面质疑 ,质疑人应提供真实姓名和电话 ,否则为无效质疑。投诉质疑必须以书面形式 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
12、人签字后(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本公司近一年 社保证明),同时送达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 第二节 招标文件 9.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 1)招标公告; ( 2)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 3)项目技术规格书; ( 4)评标办法及标准; ( 5)合同主要条款; 宜阳县不动产登记 信息管理数据整合 项目 招标文件 7 ( 6)投标文件格式。 10.供应商 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1.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1.1 供应商在下载或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
13、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招标文件规 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将统一在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答复,由供应商自行下载。采购人及 采购代理机构 的任何工作人员对供应商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供应商参考,对采购人无任何约束力。 11.2 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在 宜阳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修改招标文件,由 供应商 自行下载。 11.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 如发现网上下载的与书面备案内容不一致时,均以书面备案形式 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 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
14、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 备案 文件为准。 11.4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将在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这些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开标前应随时关注网站上的最新信息。 11.5 招标文件(包括澄清、修改、补充文件、书面答复等)未经监管部门备案盖章的一律无效。 第三节 投标文件的编制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12.1投标文件包括: ( 1) 投标函 ( 2) 开标一览表 (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4)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 5) 诚信投标承诺书 宜阳县不动产登记 信息管理数据整合 项目 招标文件 8 ( 6) 供应商情况一览表 ( 7) 供应商类
15、似业绩一 览表 ( 8)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 9) 项目设备配置清单 ( 10) 技术部分 ( 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 12.2其他说明: 证书及业绩材料(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复印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原件备查。投标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无效标处理,除此以外,如不按要求提供,相应类项不予评分。) 13.报价及服务时间要求: 13.1 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总价的方式报价。 13.2 报价内容 : 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其应包括涉及本项目实施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及相关的项目评审、成果质检、 数据第三方检测、数据入库、交通、检
16、查、不可预见费、售后服务、维护、应用、保险、利润、关税、规费、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各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 , 以及本项目实际情况和自身的综合实力,竞报投标报价。总报价以人民币元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点。 13.3 投标报价特别说明: 供应商 报价如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有效投标报价上限的,按无效标处理。 13.4 服务时间要求: 13.5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 成交人 在领取 成交 通知书的同时向 采购代理机构 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收费标准 (计价格 20021980 号 )的计取。 1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4.1 自投标
17、截止日起 60 日历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将被拒绝。 14.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缓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在这种情况下,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14.3 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宜阳县不动产登记 信息管理数据整合 项目 招标文件 9 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4.4 成交人 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14.5 在投标有效期内, 成交 人 具有与其他采购人直接签订同类政府采购合同的资格。 15.投标保证金 15.1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下午 1
18、6: 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缴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1项指定账户,并凭银行回执单,以证明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已交纳。 15.2 未 成交 的供应商,其投标保证金在采购人发出 成交 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5.3 成交人 应在 成交 通知书发出 30个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成交人 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1)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文件的; ( 2) 成交人 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 3)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 ( 4) 供应商在投标期间内有串标、哄抬标价等违规违
19、法行为; ( 5)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1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6.1 供应商 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2 项规定的份数递交投标文件。 16.2 招标文件附件中要求签署或盖章的, 供应商 均按要求签署或盖章。 16.3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16.4 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7.投 标文件的装订、密封与标志 17.1 供应商 应将投标文件按规定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7 款规定 密封,并注明项目名称、 供应商 名称及标函名称。 17.2 密封袋 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17.3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装订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7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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