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安全生产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浙江省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 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 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对经培训考核不合格、安全技能不具备所在岗位要求或认定身体条件不适应所在岗 位要求的乙方,有权停止工作或调换其工作岗位。 3.对乙方在生产作业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有权进行制止和纠正,并按相应 规定进行处理。 4.组织或参与调查本单位发生的事故,并有权按有关规定对事故
2、责任者进行处理。 (二)甲方的义务: 1.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并告 知乙方和检查落实。 2.提供符合有关规定、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条件和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 害作业的乙方按有关规定组织健康检查。 3.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对岗位可能存在的危险、危害告知 乙方。 4.对女性乙方按照国家规定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5.对乙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的特殊贡献者,按本单位考核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乙方的权利: 1.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有权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改进意见。 2.有权拒绝执行管理人
3、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进入劳动保护条件不完 备、事故隐患未排除、不具备生产作业条件而危及生命安全的作业场所。 3.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有权要求本单 位组织整改;对危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单位不得 因此而降低其工资等待遇或解除劳动合同。 4.有权了解本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 5.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撤 离危险场所避险,并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 6.有权享受国家、公司规定的劳动保护。 (二)乙方的义务: 1.熟悉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
4、准及操作规程。 2.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具备识别、控制与本岗位工作有关危险点源的能力,熟练掌握 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掌握本职工作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对于国家规定 需要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的,应事先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服从甲方管理,认真履行安全职责,互相关心、帮助和监督,制止违章冒险行为; 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所在岗位职责要求的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重大险情,应及时报告, 并采取有效措施。 4.熟悉与本岗位有关的安全、卫生和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部位,掌握其使用方法, 并按规定进行维护。 5.当发生事故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并及时报告,保护事
5、故 现场及有关记录等资料。 6.从事生产经营管理岗位的乙方,除应履行本协议乙方义务条款外,还应按照本单位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中有关管理岗位的职责要求,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 违约责任及处理 (一)安全生产中发生的事故,应经事故调查确认责任。事故调查应按照国家、公司 有关规定进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违约但没有造成事故的,按国家和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三)甲方违约造成的责任事故,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 的责任。 (三)乙方违约造成的责任事故,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行政处罚、赔偿经济 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 。 (四)甲、乙方双方共同违约造成的安
6、全生产责任事故,根据双方各自违约责任的大 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事故,由甲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如由于乙方原因导致事 故损失的,乙方就损失扩大部分承担相应责任。 (六)乙方的违规、违章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按照本单位专项考核办法视情节轻 重给予处罚。 (七)乙方具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自身伤亡的,甲方将不予认定乙方工伤和承担赔偿 及其他相关责任: 1、蓄意违章;2、酗酒、吸毒;3、自杀或自残;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奖惩 (一)有以下行为者,公司应在年终时从安全经费中给于奖励: 1.认真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施工过程中做出显
7、著成绩的; 2.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 3.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和减 少损失的; 4.在安全技术、环境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者; 5.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在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公司应给予处罚: 1.每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 重大爆炸事故)一起扣事故责任单位 1-10 万元。 2.若因管理不善造成重大事故的,每发生一次,对事故责任第一负责人罚款 1000 元, 安全员罚款 500 元。 3.若因违章造成自身或他人伤害的,对事故责任人罚
8、款 300 元。 4.若因管理不善造成轻伤事故的,对事故第一负责人罚款 200 元,安全员罚款 100 元。 5.对发生事故而隐瞒真相,甚至破坏现场、拒不配合事故调查小组工作的,除对事故 单位按事故类别处罚外,另再罚该单位 1000 元,第一负责人 500 元,安全员 200 元。情节 严重者按国家相关法规处置。 (三)实施 1.在制定奖励和处罚报告,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2.个人或单位奖励在年终时从安全经费中支出。 3.个人罚款在当事人接到处罚通知后 3 个工作日内上缴公司财务部,单位罚款从该单 位年终决算中扣除。 第五条 协议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若合同执
9、行过程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解决,若达不成协议, 由双方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述约定不影响甲 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六条 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员工安全生产协议应终止: (一)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的; (二)依法解除安全生产协议的; (三)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解除安全生产协议的。 第七条 其它 (一)本协议是劳动合同的补充,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相悖的, 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执行。 (三)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 乙方签字:_ 代表:_ 身份证号: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