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全国总工会厦门劳动模范疗休养中心 防盗安全提示 鉴于近期员工宿舍中连续发生入室行窃案件,引起中心 领导高度重视,中心在加强员工宿舍门、窗等设施安全防护 的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广大员工安全防盗意识,保障员工生 命和财产安全,将与所有住宿员工签订员工宿舍安全承诺书, 并做出以下防盗安全提示: 1、睡觉、休息时,务必要将门锁好,窗子关好,以防熟睡 被盗;最后离开宿舍的员工,务必要随手关好窗户、锁好门。 2、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钥匙,不能随便借给他人或乱丢、 乱放。 3、钱包要随身携带,不要随手丢放;现金不留在宿舍内, 数额较大的,要及时存入银行。 4、注意保管好电脑、手机、手表等贵重物品。贵重物品较
2、长时间不用的,要带回家;暂不用的,要放在安全区域。 5、凡在员工宿舍周围内发现形迹可疑的人,要加强警惕、 多加注意,必要时可直接与本楼宿舍管理员或行政部后勤主 管联系。 6、不在众人面前显示自己的贵重物品和大量现金,开启 密码箱时注意回避。 7、发现被盗后,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与本楼宿舍管理 员联系,由宿舍管理员报警及联系后勤主管。 中华全国总工会厦门劳动模范疗休养中心 员工宿舍安全承诺书 本人为中华全国总工会厦门劳动模范疗休养中心员工, 申请入住中心员工宿舍,保证对本人自身安全及财产安全负 责。同时,为保障宿舍及同宿人员的安全与卫生,本人承诺 遵守以下规定: 第一条:严格遵守员工手册、员工宿
3、舍管理制度之 规定。 第二条:员工入住的宿舍由行政部统一安排,员工应服 从调配,不得擅自变更宿舍;确需调换宿舍的员工应向行政 部提出申请,由行政部审核后给以调整。 第三条:因某种需要中心对员工宿舍进行调整时,员工 应主动服从安排。 第四条:自觉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管理,积极协助和支持 管理人员搞好管理工作。 第五条:由住宿人员推选出宿舍长,负责自治、安全、卫 生、纪律等管理。 第六条:宿舍的钥匙由行政部统一分派,入住员工应妥 善保管,不允许自行调换门锁。如遗失钥匙应及时报告,申 请更换门锁,应缴纳门锁工本费。 第七条:因使用不当、故意损坏公共设施,一律按原价赔 偿。 第八条:每月水、电及公共设施赔
4、偿等相关费用从当月 工资内扣除。 第九条:保持宿舍区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或进行影响他 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 第十条:不在宿舍内吸烟、酗酒、赌博、打架斗殴和从事 一切非法活动。 第十一条:不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带入宿舍。 第十二条:应自觉爱护宿舍内的公共设施。不得私自拆 卸、挪用室内家具、设备;不得在宿舍内擅自钉钉子,不得乱 涂、乱画、乱张贴及饲养动物;宿舍内的物品应摆放整齐。 第十三条:不得有在宿舍内使用电加热器具、私接电线、 使用明火等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的行为。 第十四条:宿舍内只限本室内人员居住,不得提供给他 人居住或留宿他人。 第十五条:妥善保管个人的贵重物品、现金;睡觉、休息 及最后离开宿舍时,务必将门窗关好。自行承担住宿期间自 身财产、人身安全的全部责任。 第十六条:住宿人员因合同期满、辞职解聘等原因离开 公司,须于办理离职手续前迁出宿舍,并于离舍时通知宿舍 管员,由宿舍管理员负责相关点收接管工作。 我恪守以上承诺,如违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本承诺书一式 2 份,员工和公司各执一份。 部门: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