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规划法规论文规划执法论文 地方城市规划法规体系建设的若干思考 城市规划法规体系主要是指城市规划法律、法规的构成方式,我国的城市规划 法规由基本法,配套法和相关法规组成,其中基本法是 2007 年颁布实施中 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配套法包括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项目 选址管理办法、城市规划设计单位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包括 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矿产资源法及行政复议法等组成 了一个完整的法规体系,涵盖了城市规划的各个领域,总体来说比较健全。但 在具体的规划管理(市、县)工作中存在着规划编制滞后,规划管理不力,违 规执行难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管理体制原因、规划技术原因和规划制度
2、建设原因,具体如下: 一、体制原因 (一)城市规划多头管理。北方某市城市建成区面积 305 平方公里,其中 市规划局规划管辖不足 110 平方公里,区规划局管辖 120 平方公里,开发区管 辖 75 平方公里,同在一个城区,规划管理层级不同,管理标准不同,市民不 理解,执行起来也很困难。更别说在规划管理中行政领导、相关部门的干预, 致使规划不能很好的发挥应有的作用, “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 盘棋”远未实现。 (二)总体规划审批周期过长,执行起来缺乏法律依据。还以该市为例, 在 1997 年制定的该市 2010 年城市总体规划,按照规划法规定省会城市和 城市人口 100 万以上需要国务
3、院审批,到 2002 年报批完成时已经与现状严重 不符,某些指标甚至超过了规划指标,不得不重新进行规划修编,至今没有完 成。没有完成审批的总体规划是没有法律效力,在其指导下编制的城市分区规 划和详细规划实际上处于不合法的状态,据此进行的规划管理也缺乏法律依据, 耗时耗力的这一切城市规划人称其为“巨大的游戏”。 (三)规划的成果有待履行法定程序,按照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 法的规定,城市重要地区详细规划应由地方人民政府审批,而地方政府按惯 例往往都是规划编制、审批、执行都要由规划管理部门(规划局)一家来做, 程序不合法,规划成果实际上是未履行法定程序。据统计该市从 2002 年以来 有 500
4、 余项规划成果均未履行法定程序。 (四)政府干预及规划管理失灵。在市场经济情况下,经济工作是政府的 头等大事,为了招商引资,政府可以置规划于不顾,随意安排工程项目,变更 土地性质,破坏城市规划。 (五)对违章建设执法难,根据行政许可法,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没有 执法权,城市执法局没有强制执行权,如果申请法院判决执行,将是一个漫长 的过程,所以面对一个明显的违章建设,规划管理部门可能也是束手无策。 二、技术原因 (一)作为规划编制和管理的城市地理信息建设严重不足,地理信息更新 周期长(710 年),残缺不全,现势性差,无法面对迅速发展的城市。 (二)规划编制成果水平有待提高,规划基础性工作有待深入,
5、规划人员 技术水平有待提高,规划成果往往带有一定的主管色彩和理想主义成分。 (三)城市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尚不完备,水、电、暖等市政设施各自为政, 城市规划管理部门不能解决工程规划问题,只是起到一个协调员的身份,给城 市基础设施规划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三、制度原因 (一)目前地方制定的城市规划法规普遍覆盖面小,配套不健全,甚至有 冲突,致使许多情况下规划无依据,覆盖有盲点,可以转空子; (二)制度建设缓慢,立法标准低,往往是就事论事,没有前瞻性,更多 时像法律的解释或补充规定,现实中存在着“合理不合法”,“合法不合理” 现象,执法依据不足,在具体操作中存在着执行难的问题。 为此,该市采取了以下
6、一些措施和办法,有些办法已经取得初步成效,现 介绍出来希望对大家有所裨益: 1、调整城市规划管理行政机构,将城市规划区内的所有规划管理工作收 归市规划局统一管理; 2、真正发挥城市规划委员会的作用,委员的人选考虑专业性和公众参与 性,赋予其应有的权利; 3、加强规划编制管理队伍,增设规划技术委员会,加强加快规划的编制 和审批的质量和力度。 4、加强制度建设,认真研究,制定从规划审批,许可审批,监管系统的 全套管理制度,做到依法行政。制定规划工作手册即让公众了解、理解并 监督规划管理部门的工作,也让规划工作人员规范自己工作起了很好的保障。 5、采用信息化手段,提高规划管理工作的效率,目前该市规划管理部门 从接到规划卷宗开始,规划管理工作即进入信息管理程序,不但规划部门内部 可以及时了解工作进度,而且规划信息会阶段性发出短信通知办事人员工作的 进度和下一步工作内容,让人了然如胸。 通过该市的实践,我们认为要想做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必须得到城市政 府的支持,建立健全城市规划法规体系,建设一支精干高效专业队伍和采取切 实可行的工作办法也是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