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乡县大数据中心配套项目监理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AXJZ( 2017) - 44 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 七 年 十一 月 1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9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7 第五章 图纸及其他 资料 5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组成 . .57 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安乡县大数据中心配套项目 监理已由安乡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 2017 247号文核准,项目业主为安乡县 城市经营 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
2、符合资质的企业 报名 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项目名称: 安乡县大数据中心配套项目 监理 2 2 工程项目概况及建设地点: 该项目位于 安乡县 深柳镇 , 是 安乡县大数据中心配套建设项目 ,投资额 4949.55 万元, 景观绿化工程、 道路工程等 市政综合工程施工(具体以 安乡县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金额为准,投资规模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2 3 招标范围: 安乡县大数据中心配套建设项目 的监理, 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三个阶段的监理服务工作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及交通组织的监理 。 2 4 招标投标限制价: 监理费 57.99 万元 。 2 5
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 6 工 期: 3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年检有效期内; 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 2015190 号文件要求 办理省外 入湘 企业基本情况 登记 (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 监理 乙 级资质 (含 乙 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家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4 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 3.5 拟任专业监理员应持有国家注册 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
4、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3.6 省外企业拟任本项目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其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无在监工程证明; 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3 3.7 投标人应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 2015】 57 号文、湘建建函【 2010】 373 号文规定和本招标要求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 3.8 注册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一致; 3.9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 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3.10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本项目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 4报名方式 4 1请 从 2017 年 11月 27 日 2017 年 12月 1 日 17时止 (北京时间,下同)在安 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 /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 用 在 安 乡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信 息 网( http:/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4.3 招标文件 及图纸、清单 售价为 1000元 /本 ,
6、在 递交投标文件 时一律现金支付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7年 12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 ,地点为安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安乡大道中段东侧六楼办公楼东侧二楼开标室)。 5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会议到场人员要求: 本次投标要求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项目负责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另需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一份,)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参加投标开标且中途不得离场。参加开标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另提供一份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要求提供的资料均需加盖投标单
7、位公章,参加开标的人员不齐、超时或所需带的资料漏项、缺项、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按照湘建建【 2013】 283 号文中的综合评估法。 8. 投标 保证 金 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4 9. 1、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 壹万 元整 , 采取银行转账方式,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7年 12 月 18 日 16: 00 时。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 一 章投标人须知 一 前附表第 12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缴交账户: 开户银行及账号: 账户名称:安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
8、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安乡支行 账 号: 43001550068052503267 联 系 人:聂其红 联系电话: 0736 4302017 2、未按上述 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申请人,将视为不合格投标申请人。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安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为安乡县 建设工程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 0736-4666118. 11.其他内容: 11 1根据高检会 20153 号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
9、案查询的通知文件精神,各投标人应到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 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6个月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一律否决其投标。 11 2中标后,中标人必需按照安政发 20148 号文件提交履约保证金; 11 3中标人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担该项目,将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处罚,所交履约保证金收缴县财政。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安乡县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安乡县 深柳镇 联 系 人: 刘华新 电 话: 18932150608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恒丰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 地 址: 安乡县 深柳镇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10、 13707426054 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招标人 名 称:安乡县 城市经营 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安乡县深柳大道 联系人: 刘华新 电 话: 18932150608 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乡县 安乡 大道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13707426054 3 项目名称 安乡县大数据中心配套项目监理 4 建设地点 安乡县深柳镇 5 资金来源 企业 自筹 6 监 理范围 安乡县大数据中心配套建设项目 的监理, 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三个阶段
11、的监理服务工作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及交通组织的监理 。 7 监理服务期 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共计 9 个 月(其中施工准备和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3 个月,缺陷责任期监 理服务期 6 个月) 8 项目质量要求 应达到现行国家施工验收技术规范质量检验评定的 合格 工程 9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第 3 条 。 1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1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12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2017 年 12 月 2 日 08 时 30 分 (未按时参加踏勘视为放弃投标权,踏勘时间不受任何因素影响) 踏勘
12、集中地点: 安乡县安乡大道(安乡县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参加人员需携带工商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单位介绍信、参会人企业身份证明(企业近 6 个月 社保证明) 踏勘人员必须是法人、拟任项目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和 专业监理工程师 到施工现场踏勘并就现场踏勘情况做出承诺确认书,该承诺书为递交投标文件时的必须件(格式见第 六 章第 十 七 条其他附件) 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6 13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和提问方式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0 日前 , 将疑问以书面形式送交 (或传真 )至 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4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与方式 招标人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13、时间 15 日前 , 在 安乡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5 偏离 不允许 16 分包 不允许 17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施工图及澄清 答疑等补充资料 18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12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 ( 北京时间) 19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20 投标报价上 、下限值 投 标报价 上限值 : 57.99 万元整, 下限值: 53.69 万元整。 高于上限值或低于下限值的投标报价,将作废标处理。 注:监理费最终支付金额以 安乡 县财政评审中心评审数额为准。 2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 之 日起 90 日内 22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转账
14、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壹万 元整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账户名称:安乡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安乡支行 账 号: 43001550068052503267 联 系 人:聂其红 联系电话: 0736 4302017 ( 1)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 “安乡县大数据中心配套项目监理” 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 “安乡县大数据中心配套项目监理 ”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
15、人自行负责。 ( 2)请将投标保证金于 2017 年 12 月 18 日 16:00 时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账为准,超过此 时间到账的,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 3)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23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以投标 人 2016 年 度经会计事务所认定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为准。 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7 24 完成的项目获奖情况 本项目对 市政绿化景观项目 给予加分。 25 完成的类似工程的年份要求 类似工程加分有效期:投标人为 48 个月,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为 60个月,按监理业务手册上注明的竣工
16、时间计算。 26 类似工程经验 投资额 约 3000 万元, 景观绿化工程、 道路工程等 市政综合工程施工 监理项目 27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28 签字或盖章要求 ( 1)投标文件正、副本签章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2)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关键处必须同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授权委托人应为拟任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 签字(或盖章)和加盖单位公章。 29 投标文件份数 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30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为明标, A4 幅面, 胶装装订。 31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 称:
17、安乡县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 在 2017 年 12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 (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3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安乡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 楼(开标室) 3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34 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17 年 12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 ( 北京时间) 地点: 安乡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 楼(开标室) 35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 36 评标办法 采 用湘建建 【 2013】 283 号文中的 “综合评估法 ”。 37 评标委员会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0 人,专家
18、 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8 38 本工程监理现场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本项目执行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 ( 湘建建【 2015】 57 号文 )规定。 本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少于 3 人 ,其中总监理工程师 1 人 、专业监理工程师 1 人 、监理员 1 人 。 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可以在同一城市同时担任包括本项目在内 的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 理工程师,对在同一城市 (安乡县深柳镇) 同时担任多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单位应在其监理的工程项目现场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9、,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 。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在其它项目现场监理部任职 ,否则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39 开标时要求提交的证书及证明原件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 递交资格审查等资料原件和壹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用纸质袋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 ( 1)营业执照副本; ( 2)资质等级 证书副本; ( 3)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职称证书; ( 4)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职称证书; ( 5)监理员的
20、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 ( 6)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仅省外企业提供); ( 7)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 8) 省外企业还需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近两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情况的证明原件; ( 9)省外企业拟任本项目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其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无在监工程证明原件; 说明: ( 1)如果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 ( 2)湘建建 2013283 号文综合评估法计分表上的类似工程监理经验、项目获奖
21、情况、企业诚信等级、投标人不良行为记录情况评审项目需提供文件原件或证件原件(其中类似工程证明材料:招标工程以同时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监理业务手册为准;非招标工程以同时提供监理合同、监理业务手册为准),未提供证明文件原件或证件 原件的不予加分;省外企业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文件原件以及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件或网上下载资料的复印件。上述原件与资格审查资料密封包装在一起。 40 资格审查 等 资料原件退回 评标结束后由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在开标会场领取。 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9 41 其他 ( 1)投标人在投标文
22、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 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已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 2)评标以前,投标人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岗位人员的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其达不到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 3)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前,中标候选人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及其他 关键 岗位人员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其达不到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 4)招标文件中所设
23、置的内容、条款及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省市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招投标有关规定为准 。 1. 总 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监理范围、监理服务期、质量要求 1.3.1 本次监理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监理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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