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表双面 被派遣人员情况登记表 * 姓 名 性 别 * 身份证号 民 族 * 婚姻状况 籍 贯 * 学 历 所学专业 毕业学校 政治面貌 参加工作时间 毕业中学 (毕业生填 ) *紧急情况联络人及电话 *户籍所在地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技术职称 * 手 机 住宅电话 评定时间 电子邮箱 办公电话 * 本 人 简 历 起止年月 工作 (学习 )单位 职 务 家庭 主要 成员 关 系 姓 名 单 位 职 务 联系电话 重要提示信息 社会 保险 提示 在保人员(含个人参保、农村社保、原单位缴费等)入职前应办理停保手续,以免造成个人权益受损。 住房 公积金 提示 已开户 人员应及时回原单位办理
2、转移手续 (详见本表背面入职须知 ),以免影响缴交和将来贷款。 1 寸相片 1 寸相片 *有无重大伤病、疾病、传染病、遗传病或慢性病史 本人确认: 1、所填写的内容完全属实,如有虚假情况, 一切责任及后果 均由本人承担; 2、收到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被派遣人员管理办法一册,本人 已阅读明白,并且认可此管理办法的全部内容。 签名: 日期: 说明: 1、 本表要求 被派遣人员 本人填 写 ,并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项目前加 *的 必须填写; 3、本表双面, 背面“被派遣人员入职须知”请认真阅读。 本表双面 被派遣人员入职须知 一、入职须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 复印件 2 份 ; 2.毕业
3、证书: 中专学历以上学历需提供 毕业证书复印件 1 份 ; 3.工资卡 : 本人 本市建设银行银联标识卡复印件 1 份 ,将卡号在空白处抄写一遍,并签名; 4.体检报告 :市级医院出具的体检结论单(项目按 招工体检要求),要求加盖医院公章,提交原件; 5.近期一寸 正面 彩色白底免冠照片 2张 : 须着深色有领外衣,露两耳,符合二代身份证办理要求; 6.住房公积金: 已办理过 住房 公积金的到原单位公积金开户银行将公积金转入“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在 建行厦门市岳阳支行 公积金帐号: 5150 0102 0500 0700 261; 7.社会保险: 原 个人缴费的应到区地税办理社保停保手续
4、,再到社会保险中心办理医保退款手续;原单位缴费的应及时办理减退手续; 已参保未办卡人员 如需申办社会保障卡,须向业务人员特别说明; 8.毕业生接收: 未就业毕业生 (本市户口中专以上学历,非本市户口本科以上学历 )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报到证、毕业证 (落户后须提供失业证 ); 9.其它应提供的材料: (1)本市员工须提供原单位离职证明、 全国统一样式就业失业登记证 (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正面 2寸免冠相片 2张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 ),并填写“厦门市录用员工登记表”一份; (2)外来员工须提供 暂住证(用工单位审核后提交复印件)。 说明:以上材料未标明复印件的请提供原件,复
5、印件采用 A4规格 二、调动 (录用 )工作流程 ( 一)符合厦门市接收条件的被派遣人员 ,经用工单位同意公司可以协助办理接收手续。 (二)人事档案内如缺少正常调转所必需的材料,由本人向原存档单位补齐后再移交。 (三)凡提供假档案、假文凭、假职称、假证明、其它相关假文件等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将被解除劳动合同。 (四)人事档案关系在公司管辖范围内且符合条件的被派遣人员可申请公司协助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五)被派遣人员与公司的劳动合同中止、解除和终止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结清各项费用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存放于公司名下的户口、组织关系、档案等按规定转出,凡非公司原因转出不及时的,个人须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6、( 六)办理流程 1.确认已办好入职手续; 2.进入厦门人事网; 3.点击人员调动; 4.用个人身份证号进行注册; 5.进入干部调动页面; 6.选择调动类型 (人才调动或辞职录用 ) ; 7.按页面要求填好相关信息, (温馨提示:拟调单位填“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经办人填申报人姓名,经办电话填申报人电话 ) ; 8.在线双面打印申报表一式三份; 9.申报表盖章:人才调动表须调出单位、调出单位主管部门盖章,调入单位及主管部门分别由“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和“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盖章;辞职录用表由“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和“ 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盖章; 10.携带相关材料到 2号或
7、3号台办理; 11.待批件下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公务员局人才开发处和人才中心报到,然后办理落户以及社保转移手续。 ( 七 ) 备注 1. “ 外地人才调入申报材料清单”(包括岛外调岛内)到“厦门人才网 -下载中心”下载,网址:http:/ 2.机关事业非在编雇用人员须提供非在编指标条及花名册复印件。 三、入职前应明确的事项 1.被派遣人员上岗前均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以书面形 式订立,一式两份。劳动合同的范本由公司统一印制。 2.住房公积金转移和社保停保手续由员工本人办理,如未及时办理,所造成的损失由员工本人承担。 四、人才派遣部联系方式 1.地址:湖滨东路 319号 C座 3楼高新人才派遣部 2.电话: 5396653(入职 /离职)、 5396616/5396610(工资 /社保) 3.传真: 5396616/5396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