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铁建设2005160 号 客运专线铁路 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 20050917 发布 200509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客运专线铁路 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 (报批稿) 主编单位: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施行日期:2005 年 9 月 1 日 2005 年 北京 前 言 本标准是根据铁道部关于印发 2005 年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 (铁 建设函200584 号)的要求,为满足客运专线铁路建设需要,实现质量一流的目标, 而进行编制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总结了我国铁路建设的
2、成功经验,学习和借鉴了国际先进 标准,充分体现了客运专线铁路的技术特点和质量要求,坚持了“调整地位、验评分 离、充实内容、严格程序、强化检测、明确职责”的编制原则。本标准具有以下特点: 1突出了单位工程综合质量评定、实体工程质量及主要功能核查要求; 2强调了工程施工质量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和耐久性能,主 体结构质量实现零缺陷,满足设计使用年限内正常运营的需要; 3明确了建设各方在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过程中的具体质量职责,可操作性强; 4规定了工程施工应采用先进的技术、设备和工艺,保证质量,保障安全; 5规定了质量检测应采用先进、成熟、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质量数据做到全面、 真实、可靠
3、; 6统一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等资料管理与保存的要求; 7提出了对参加客运专线铁路工程施工及验收的各方人员进行上岗培训的要求。 本标准应与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05160 号)等技 术标准配合使用。验收过程中,当涉及结构安全、系统功能部分的设计文件或设计规 范的要求与本暂行标准有差异时,应以标准高者为依据。 本标准共分 13 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洞口工程、洞身开挖、 支护、衬砌、辅助坑道及附属洞室、明洞工程、缓冲结构物、防水和排水、附属设施、 隧道单位工程综合质量评定等。 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 需要
4、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 迎泽大街 269 号,邮政编码:030001) ,并抄送铁道部经济规划研究院工程技术标准所 (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甲 8 号,邮政编码:100038) 。 本标准由铁道部建设管理司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铁道部经济规划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吕强 倪光斌 原郭兵 阴帆 赵德学 虞铁春 刘志江 - I - 目 次 1 总则1 2 术语3 3 基本规定7 3.1 一般规定7 3.2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单元的划分8 3.3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11 3.4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组织和程序12
5、4 洞口工程18 4.1 一般规定18 4.2 开挖18 4.3 模板19 4.4 钢筋21 4.5 混凝土21 4.6 浆砌片石23 4.7 洞口防护24 5 洞身开挖27 5.1 一般规定27 5.2 洞身开挖28 5.3 隧底开挖28 5.4 弃碴场防护 29 6 支护31 6.1 一般规定31 6.2 喷射混凝土31 6.3 锚杆35 6.4 钢筋网36 6.5 钢架(格栅钢架、型钢钢架)37 6.6 管棚39 6.7 超前小导管40 - II - 6.8 超前预注浆40 7 衬砌42 7.1 一般规定42 7.2 模板43 7.3 钢筋44 7.4 混凝土48 7.5 底板57 7.
6、6 仰拱59 7.7 仰拱填充60 7.8 回填注浆61 8 辅助坑道及附属洞室63 8.1 一般规定63 8.2 开挖63 8.3 喷射混凝土64 8.4 锚杆64 8.5 钢筋网64 8.6 钢架(格栅钢架、型钢钢架)65 8.7 管棚66 8.8 超前小导管66 8.9 模板67 8.10 钢筋67 8.11 混凝土68 8.12 坑道口及其封闭69 9 明洞工程70 9.1 一般规定70 9.2 明洞开挖70 9.3 模板71 9.4 钢筋71 9.5 混凝土71 9.6 涂料防水层防水73 - III - 9.7 卷材防水层防水74 9.8 回填75 10 缓冲结构77 10.1 一
7、般规定77 10.2 基础开挖77 10.3 模板78 10.4 钢筋78 10.5 混凝土79 11 防水和排水81 11.1 一般规定81 11.2 洞口防排水81 11.3 洞内排水沟(槽)82 11.4 检查井 84 11.5 中心深埋水沟 84 11.6 防寒泄水洞 85 11.7 施工缝防水86 11.8 变形缝防水87 11.9 防水板防水89 11.10 围岩注浆90 11.11 盲管91 12 附属设施93 12.1 一般规定93 12.2 运营通风土建工程93 12.3 救援通道94 12.4 紧急出口94 12.5 消防95 12.6 电缆槽96 12.7 洞内附属构筑物
8、97 13 隧道单位工程综合质量评定98 - IV - 13.1 单位工程质量质量控制资料核查98 13.2 单位工程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核查99 13.3 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100 本标准用词说明102 客运专线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条文说明103 1 1 总 则 1.0.1 为加强客运专线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统一客运专线铁路隧道工程施工 质量的验收标准,保证工程质量,实现建设一流客运专线铁路的目标,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旅客列车设计行车速度 200 350km/h 的标准轨距客运专线铁路隧 道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无碴轨道铁路的隧道工程尚应执行客运专线铁路无碴
9、轨道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的有关规定。 本标准未涉及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其施工质量的验收应符合相 关标准的规定。 1.0.3 客运专线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结构安全、耐久性和使用 功能,主体结构质量实现零缺陷,满足设计使用年限内正常运营的需要。 1.0.4 施工单位作为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主体,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对工程施工 质量进行全过程控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等各方应按有关规定分工 负责。 1.0.5 客运专线铁路隧道工程施工应贯彻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合理利用资源, 做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工作。弃碴场应按环保和设计要求合理选择,弃碴不得堵 塞
10、沟槽,挤压河道、桥梁墩台及其他建筑物。弃碴堆的边坡应作防护,防止水土流失。 1.0.6 客运专线铁路隧道工程施工应采用先进的设备和工艺,确保工程质量。 1.0.7 客运专线铁路隧道工程施工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 程,确保施工安全。隧道内施工应采取防尘措施,加强通风,保证空气质量符合劳动 卫生标准。 1.0.8 客运专线铁路隧道工程应采用先进、成熟、科学的检验检测手段,质量数据必 须真实可靠,全面反映工程质量状况。所用方法和仪器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仪器精度应能满足质量控制要求, 质量检测人员必须具有规定的资格。对混凝土强度、 厚度,衬砌背后回填密实度情况,应按铁道部
11、现行铁路工程结构混凝土强度检测规 程 (TB10426)和铁路隧道衬砌质量无损检测规程 (TB10223 )的有关规定,优先 采用成熟、可靠、先进的无损检测技术进行检测。 1.0.9 客运专线铁路隧道工程的各类质量检测报告、检查验收记录和其他工程技术管 理资料,必须按规定及时填写,并且严格履行责任人签字确认制度。施工质量验收资 2 料的归档整理应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其中,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建设 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均应长期保存;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建设 单位应永久保存,施工单位应长期保存;其他资料应按相关规定保存。 1.0.10 客运专线铁路隧道工程施工中所采用的承
12、包合同文件和工程技术文件等对施工 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标准的规定。当设计要求的质量指标高于本标准的规定时,应按 设计要求办理。 1.0.11 参加客运专线铁路隧道工程施工及验收的各方技术、质量、监理和管理人员等, 应经过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专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1.0.12 客运专线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铁道部 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05160 号)和国家现行有关强制 性标准的规定。 3 2 术 语 2.0.1 工程施工质量 constructional quality of engineering 反映工程施工过程或实体满足相关标准规
13、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 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2.0.2 验收 acceptance 工程施工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 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按有关规定进行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 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2.0.3 进场验收 site acceptance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其达 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2.0.4 检验批 inspection lot 按同一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
14、 验体。 2.0.5 检验 inspection 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 较,以确定每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2.0.6 见证 witness 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现场监督施工单位某过程完成情况的活动。如见证检验、见 证检测、见证试验等。 2.0.7 见证取样检测 evidential testing 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 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2.0.8 平行检验 parallel acceptance testing 监理单位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
15、定的比 例独立进行检查或检测的活动。 2.0.9 旁站 stand-by 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的监督活动。 4 2.0.10 工序 constructional procedure 施工过程中,具有相对独立特点的作业活动、或由必要的技术间歇或停顿分割的 作业活动,它是施工过程的基本单元。 2.0.11 交接检验 handing over inspection 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共同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2.0.12 主控项目 dominant item 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2.0.13 一般项目
16、general item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2.0.14 抽样检验 sampling inspection 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工程检验项目中, 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2.0.15 抽样方案 sampling scheme 根据检验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 2.0.16 计数检验 counting inspection 在抽样的样本中,记录每一个体有某种属性或计算每一个体中的缺陷数目的检查 方法。 2.0.17 计量检验 quantitative inspection 在抽样检验的样本中,对每一个体测量其某个定量特性的检
17、查方法。 2.0.18 返工 rework 对不合格的工程部位采取的重新制作、重新施工等措施。 2.0.19 返修 reparation 对工程不符合标准规定的部位采取整修等措施。 2.0.20 施工缝 construction joint 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因设计要求或施工需要分段浇筑而在先、后浇筑的混凝土 之间形成的接缝。 2.0.21 混凝土结构耐久性 durability of concrete structure 在预定作用和预期的维护与使用条件下,结构及其部件能在预定的期限内维持其 所需的最低性能要求的能力。 2.0.22 设计使用年限 designed service life
18、 5 设计人员用以作为结构耐久性设计依据并具有足够安全度或保证率的目标使用年 限。设计使用年限应由业主或用户与设计人员共同确定,并满足有关法规的要求。 2.0.23 结构使用年限 service life of structure 结构建造完成后,在预定的使用与维护条件下,结构所有性能(如安全性、适用 性)均能满足原定要求的实际使用年限。 2.0.24 胶凝材料 cementitious material,or binder 用于配制混凝土的水泥与粉煤灰、磨细矿渣粉和硅灰等活性矿物掺和料的总称。 2.0.25 水胶比 water to binder ratio 混凝土配制时的用水量与胶凝材料总
19、量之比。 2.0.26 碱活性骨料 alkaline reaction aggregate 在一定条件下会与混凝土中的碱发生化学反应,导致混凝土结构产生膨胀、开裂、 甚至破坏的骨料。 2.0.27 碱含量 alkali content 混凝土碱含量是指混凝土中等当量氧化钠的含量,以 kg/m3 计;混凝土原材料的 碱含量是指原材料中等当量氧化钠的含量,以质量百分率计。等当量氧化钠含量是指 氧化钠与 0.658 倍的氧化钾之和。 2.0.28 超挖 overbreak 隧道实际开挖断面大于设计开挖断面的部分。 2.0.29 欠挖 underbreak 隧道实际开挖断面小于设计开挖断面的部分。 2
20、.0.30 预注浆 pioneer grouting 为了固结围岩或堵水,稳定开挖面,隧道开挖前在地面或在开挖工作面或沿开挖 轮廓线进行的超前注浆。 2.0.31 回填注浆 back filling grouting 在复合衬砌完成后,为了填充防水板与二次衬砌之间的空隙而进行的注浆。 2.0.32 围岩注浆 surrounding ground grounting 初期支护后,为封堵渗漏水对围岩所进行的注浆。 2.0.33 预留变形量 excess clearance or camber 为充分发挥围岩自承作用,容许初期支护和围岩有一定量的变形,而将设计开挖 断面作适当扩大的预留量。 6 2.
21、0.34 监控量测 monitoring measurement 隧道施工中对围岩和支护动态进行的经常性观察和测量。 2.0.35 综合质量评定 overall quatiy assessment 在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上,对单位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实 体质量和主要功能以及观感质量进行的核查及评定。 7 3 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1.1 客运专线铁路隧道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 量管理体系和施工质量检验制度。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应由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按表 3.1.1 的规定填写,总监理 工程师进行检查,并做出检查结论。 表 3.1.1
22、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单位工程名称 开工日期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设计单位 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序号 项 目 检 查 情 况 1 开工报告 2 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3 质量责任制 4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5 施工技术标准 6 施工图现场核对情况 7 地质勘察资料 8 交接桩及施工复测资料 9 施工组织设计及审批 10 环境保护方案及审批 11 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 12 施工检测设备及计量器具设置 13 材料、设备管理制度 检查结论: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3.1.2 客运专线铁路隧道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 施工单
23、位应对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外观、规格、型号和质 量证明文件等进行验收,并经监理工程 8 师检查认可;凡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施工单位应进行检验,监理单位应按规 定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检测。 2 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施工单位应进行 检查,并形成记录。 3 工序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上道工序应满足下道工序的施工条件和技术要求; 相关专业工序之间的交接检验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未经检查或经检查不合格的 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1.3 客运专线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规定进行验收: 1 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标准的规定。 2
24、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 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 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5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进行平行检验 或见证取样检测。 6 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验收。 7 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验。 8 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9 单位工程的综合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检查共同确认。 3.2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单元的划分 3.2.1 客运专线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
25、检验批。 3.2.2 单位工程应按一个完整工程或一个相当规模的施工范围划分,并按下列原则确 定: 1 一座隧道宜作为一个单位工程,长隧道和特长隧道可按施工标段划分为若干 个单位工程。 2 独立明洞(或棚洞)可作为一个单位工程。 3.2.3 分部工程应按一个完整部位或主要结构及施工阶段划分。 3.2.4 分项工程可按工种、工序、材料、施工工艺等划分。 3.2.5 检验批可根据质量控制和施工段需要划分,其检验项目分为主控项目和一般项 目。 9 3.2.6 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和检验批检验项目应符合表 3.2.6 的规定。 表 3.2.6 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检验项目 检验批检验项目条文号序 号
26、 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检验批 主控项目 一般项目 开 挖 每个洞口 4.2.14.2.3 4.2.4、4.2.5 模板 每个安装段 4.3.14.3.3 4.3.44.3.6 钢筋 每个安装段 4.4.14.4.6 4.4.74.4.9 混凝土 每个浇筑段 4.5.14.5.7 4.5.84.5.11 浆砌片石 每个砌筑段 4.6.14.6.7 4.6.8、4.6.9 1 洞口工程 洞口防护 每个洞口 4.7.14.7.9 4.7.10、4.7.11 洞身开挖 每个开挖循环 5.2.15.2.4 5.2.5 隧底开挖 每个开挖循环 5.3.1、5.3.2 5.3.32 洞身开挖 弃碴场防护 每
27、处 5.4.15.4.7 5.4.85.4.11 喷射混凝土 每个喷射段 6.2.16.2.16 6.2.17、6.2.18 锚 杆 每个安装段 6.3.16.3.7 6.3.8、6.3.9 钢筋网 每个安装段 6.4.16.4.5 6.4.66.4.8 钢 架 每个开挖循环 6.5.16.5.5 6.5.66.5.8 管 棚 每 环 6.6.16.6.5 6.6.6 超前小导管 每 环 6.7.16.7.7 6.7.7 3 支 护 超前预注浆 每环 6.8.16.8.4 6.8.56.8.7 模板 每个安装段 7.2.17.2.3 7.2.47.2.6 钢 筋 每个安装段 7.3.17.3.
28、6 7.3.77.3.9 混凝土 每个浇筑段 7.4.17.4.22 7.4.237.4.25 底 板 每个浇筑段 7.5.17.5.14 7.5.15、7.5.16 仰 拱 每个浇筑段 7.6.17.6.15 7.6.167.6.19 仰拱填充 每个浇筑段 7.7.17.7.12 7.7.13、7.7.14 4 衬 砌 回填注浆 每个注浆段 7.8.17.8.4 7.8.57.8.7 10 检验批检验项目条文号序 号 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检验批 主控项目 一般项目 开 挖 每个开挖循环 8.2.1、8.2.2 8.2.3、9.2.4 喷射混凝土 每个喷射段 8.3.1 8.3.2 锚 杆 每
29、个安装段 8.4.18.4.6 8.4.7 钢筋网 每个安装段 8.5.18.5.3 8.5.48.5.6 钢 架 每 榀 8.6.18.6.5 8.6.68.6.8 管 棚 每 环 8.7.18.7.3 8.7.4、8.7.5 超前小导管 每 环 8.8.18.8.4 8.8.5、8.8.6 模 板 每个安装段 8.9.18.9.3 8.9.4、8.9.5 钢筋 每个安装段 8.10.18.10.6 8.10.78.10.9 混凝土 每个浇筑段 8.11.18.11.9 8.11.10 5 辅助坑道 及附属洞 室 坑道口及其封闭 每个坑道口 8.12.1、8.12.2 8.12.3、8.12
30、.4 开 挖 每个开挖循环 9.2.19.2.4 9.2.5 模 板 每个安装段 9.3.1、9.3.2 9.3.3、9.3.4 钢 筋 每个安装段 9.4.19.4.6 9.4.79.4.9 混凝土 每个浇筑段 9.5.19.5.13 9.5.149.5.16 涂料防水层防水 每个覆盖段 9.6.19.6.5 9.6.69.6.9 卷材防水层防水 每个覆盖段 9.7.19.7.4 9.7.59.7.7 6 明洞工程 回 填 每个施工段 9.6.19.6.3 9.8.4、9.8.5 基础开挖 每个开挖段 10.2.110.2.4 10.2.5 模板 每个安装段 10.3.1、10.3.2 10
31、.3.3、10.3.4 钢筋 每个安装段 10.4.110.4.6 10.4.710.4.9 7 缓冲结构 混凝土 每个浇筑段 10.5.110.5.9 10.5.1010.5.13 洞口防排水 每个洞口 11.2.111.2.4 11.2.5、11.2.6 洞内排水沟 每 120m 11.3.111.3.8 11.3.9、11.3.10 检查井 每 4 处 11.4.111.4.4 11.4.5、11.4.6 中心水沟 每 120m 11.5.111.5.7 11.5.8 防寒泄水洞 每 处 11.6.111.6.5 11.6.6、11.6.7 施工缝防水 每 处 11.7.111.7.8
32、8 防水和排 水 变形缝防水 每 处 11.8.111.8.7 11.8.8、11.8.9 11 检验批检验项目条文号序 号 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检验批 主控项目 一般项目 防水板防水 每个覆盖段 11.9.111.9.5 11.9.611.9.9 围岩注浆 每个作业循环 11.10.111.10.5 11.10.611.10.88 防水和排 水 盲管 每个衬砌段 11.11.111.11.5 11.11.6 运营通风土建工程 每 处 12.2.112.2.5 12.2.6 救援通道 每 100m 12.3.112.3.3 12.3.4、12.3.5 紧急出口 每处 12.4.112.4.4
33、12.4.5、12.4.6 消 防 每 处 12.5.112.5.4 12.5.512.5.7 电缆槽 每 100 m 12.6.112.6.4 12.6.512.6.7 9 附属设施 洞内附属构筑物 每处 12.7.112.7.3 12.7.4、12.7.5 3.3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3.3.1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实物检查按下列方式进行: 1) 对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的检验,按进场的批次和本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 方案执行; 2) 对混凝土性能指标的检验,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本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方 案执行; 3) 对本标准中采用计数检验的项目,应按抽查点数符合本标准规定的百
34、分率进 行检查。 2 资料检查,包括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的质量证明文件(质量合格证、规 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等)和检验报告、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检和交接检验记 录、平行检验报告、见证取样检测报告等。 3.3.2 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 2 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其中,有允许偏差的抽查点,除有专 门要求外,80%及以上的抽查点应控制在规定允许偏差内,最大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允 许偏差的 1.5 倍; 3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3.3.3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 列规定: 12 1 所含的检验批均符合合格质量的规
35、定; 2 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完整; 3.3.4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3 隧道衬砌内轮廓、衬砌厚度和强度、衬砌背后回填及防水等涉及结构安全和 使用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标准规定。 3.3.5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 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4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3.3.6 当检验批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 经返工重做或更换构配件、设备的检验批,应重
36、新进行验收; 2 当对试块试件的试验结果有怀疑时,或因试块试件丢失损坏、试验资料丢失 等无法判断实体质量时,应由有资质的法定检测单位对实体质量进行检测鉴定,凡达 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3.3.7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工 程,严禁验收。 3.4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 3.4.1 检验批应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职 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监理单位应对全部主控项目进行检查,对一般项目的检查内 容和数量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按表 3.4.1 填写。 3.4.2 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
37、施工单位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并按 表 3.4.2 填写记录。 3.4.3 分部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 验收;隧道衬砌分部工程进行验收时,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参加,并按表 3.4.3 填写记录。 3.4.4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 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13 3.4.5 建设单位收到单位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设计、 监理单位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并按表 3.4.5 填写记录。单位工程验收包含综合质 量验收的内容,综合质量验收应符合本标准第 13 章的有关规定。 14 表
38、 3.4.1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名称及编号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单位 1 2 3 4 5 主 控 项 目 6 1 2 3 4 一 般 项 目 5 施工单位检查评 定结果 专职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分项工程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 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15 表 3.4.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检验批数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序号 检验批部位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监理单位验收结论 1 2 3
39、4 5 6 7 8 9 10 11 说明: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结果 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验 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16 表 3.4.3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工程名称 施 工 单 位 项目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项目质量负责人 序号 分项工程名称 检验批数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监理单位验收结论 1 2 3 4 5 6 7 8 9 10 质量控制资料 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检验(检测)报告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勘察设计单位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验 收 单 位 监理单位 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注:1 衬砌分部工程验收时,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参加。
40、 2 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抽查项目应按表 13.1.2 和表 13.2.1 确定。 17 表 3.4.5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工程名称 开 工 日 期 竣 工 日 期 施 工 单 位 项目负责人 项目技术 负责人 项目质量 负责人 序号 项 目 验收记录 验收结论 共 分部 1 分部工程 经查符合标准规定及设计要求 分部 共 项 经查符合要求 项2 质量控制资料 核查 不符合规范要求 项 共核查、抽查 项 符合要求 项3 实体质量和主 要功能核查 不符合要求 项 共检查 项 评定为合格的 项4 综 合 质 量 评 定 观感质量验收 评定为差的 项 5 综合验收结论 施工单
41、位 监理单位 勘察设计单位 建设单位 验 收 单 位 (公章) 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公章)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公章)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18 4 洞口工程 4.1 一般规定 4.1.1 隧道洞口边、仰坡土石方开挖及防护工程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环境保护、 水土保持的有关规定。 4.1.2 边、仰坡应自上往下开挖,不得采用洞室爆破,开挖后应及时进行防护工程施 工。 4.1.3 边、仰坡地质条件不良时开挖前应采取稳定措施,当采用抗滑桩、钢管桩、地 表注浆等方法对洞口地表进行加固处理时,其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 定和设计要求。边、仰坡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地表及坡面情况,发现开裂、滑动等 现象时应立即采取加固措施保证边、仰坡稳定和施工安全。 4.1.4 边、仰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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