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人证言 证人: , , 族, 年 月 日生,职业 ,住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证言内容: 证人: 年 月 日 证人证言格式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籍贯: 住址: 证人须知: 一、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 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但是,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 能作为证人。 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 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 二、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 并经人民法院许可。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准许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 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如实
2、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 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 三、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但是证人确有困 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证人确有困 难不能出庭”,是指有下列情形: (一)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二)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 (三)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五)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 前款情形,经人民法院许可,证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或者视听 资料或者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手段作证。 证人在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 可视为出庭作证。 四、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证人为 聋哑人的,可以其他表达方式作证。 五、证人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 六、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询问证人时,其 他证人不得在场。 七、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 八、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让证人进行对质。 证人作证前请仔细阅读以上规定并签字: 证明内容: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