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电子反拍操作流程图 1、采购人需先上淮安市政府采购网( 议供货范围内自主确定货物品牌、规格型号。 10 万元以下(含 10 万元)采购项目可确定单一品牌、 型号,10 万元以上采购项目须确定多品牌(常规为三个不同品牌)。 2、采购人按确定好的采购需求和价格填写淮安市政府采购计划申请表报财政局对口处室批准、 确认,同时填报采购资金用款计划表。 如淮安市政府采购计划申请表中含有非协议供货项目 还须报财政局政府采购处批准、确认。 3、采购中心定期派人(一星期二次)去政府采购处拿取淮安市政府采购计划申请表。如采购人急 需办理采购项目,可将经财政局对口处室和政府采购处批准、确认的淮安
2、市政府采购计划申请表 直接报送至淮安市政府采购中心计划科。 4、采购中心合同科项目负责人受理后,将 报价表(包括改选配置表)发送采购人,由采 购人填写、确认 具体采购要求。 5、采购人确认后,将报价表(包括改选配置表)发送回采购中心合同科。 项目负责人审核采购人确认 的报价表(包括改选配置表),如有问题,退回采 购人修订。采 购人修订后,再发送回采购中心合同科。 6、符合资质要求的协议供货供应商在指定的时间内进入系统,按照要求进行报价(包括改选配置表)。 2 报价采用多轮方式,每一轮报价结束后,系 统显示最低报价。只有参加第一 轮报价的供应商,才能进 入下一轮报价。下一轮次报价不允许高于上一轮
3、同品牌最低价,否则保存的时候系统会有提示,不予 受理。如有分包项目, 以供应商的总报价为计价标准。 7、采购中心合同科项目负责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后,将供应商报价及配置结果提交给采购人审核是否 符合采购要求。经采购人确认后无误,合同科 项目负责人确认成交供应商,系 统自动生成成交公告提 交给计划科上网发布。采购人在自己的系统内可以看到最后一轮各供应商的报价。 8、成交供应商在电子反拍结果公示 1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进入报价系统将自己最后一轮的报价表(包 括改选配置表)打印出来,连同合同一起交采购人确认、盖章,然后送采 购中心合同科见证。 9、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经采购中心见证生效后及时供货,采购人应及时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