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粟蓉 17:07:16 培训重点:手机上网之 WAP 分册中的:一章 1,2 节, 二章 3 节,第三、四、五章,第六章 2 节第二点 分层分级管理办法整篇 粟蓉 17:07:26 麻烦你把各个告诉梁兴, 粟蓉 17:07:34 各是培训重点为,要她写下讲义, 手机上网 WAP 业务管理办法 V3.0 第 2 页 共 53 页 移动梦网 SP 合作管理办法 手机上网之 WAP 业务分册 (V3.0) 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二七年一月 手机上网 WAP 业务管理办法 V3.0 第 1 页 共 53 页 目 录 第一章 概述 .1 第一节 业务定义和相关术语 1 第二节 WAP 业务频道分类 .2
2、 第二章 商务合作模式 .3 第一节 合作原则 3 第二节 商务合作模式 3 第三节 信息费定价原则 .4 第三章 SP 准入管理 5 第一节 新增 SP 资质准入 5 第二节 新增 SP 的业务准入 6 第三节 合作协议管理 6 第四章 SP 日常合作管理 .10 第一节 业务新增 10 第二节 SP 信息或业务信息变更管理 .14 第三节 业务版权管理 16 第四节 业务退出 17 第五节 SP 退出 .19 第五章 计费结算管理 .22 第一节 计费原则 22 第二节 结算管理 23 第三节 对帐管理 25 第四节 计费数据梳理 27 第六章 客户服务管理 .28 第一节 客户服务分工
3、28 第二节 SP 客户服务要求 .28 第三节 客户投诉退费管理 .32 第七章 营销推广管理 .33 第一节 总体原则 33 手机上网 WAP 业务管理办法 V3.0 第 2 页 共 53 页 第二节 营销推广管理 33 第三节 整合营销 35 第四节 宣传资料要求 36 第五节 点播码说明和点播码申请流程 .37 第六节 禁止的宣传推广方式 37 第八章 SP 网络管理要求 .39 第一节 网络职责分工 39 第二节 WAP 业务监测 41 第三节 SP 网络管理原则 .41 第九章 SP 投诉管理 46 第一节 受理机构 46 第二节 投诉受理原则 46 第三节 投诉处理流程 46 附
4、件一 手机上网 WAP 业务设计规范 .48 附件二 手机上网 WAP 业务排序规则 .48 手机上网 WAP 业务管理办法 V3.0 第 1 页 共 53 页 第一章 概述 为了有效地管理移动梦网手机上网 WAP 业务,促进手机上网 WAP 业务发 展,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特制定本手机上网 WAP 业务管理办法 。 本办法是移动梦网 SP 合作管理办法针对手机上网 WAP 业务的细化和 补充,就与 SP 在梦网上合作开展手机上网 WAP 业务进行说明和规范。如与此 前相关管理办法或规定有冲突,以本办法为准。其它手机上网类业务,如百宝 箱、手机动画、创新业务和手机视频业务详
5、见各自管理办法。 本办法版本号说明:V3.0。 第一节 业务定义和相关术语 移动梦网是中国移动推出的提供无线数据应用业务以及引导无线数据应用 业务发展的网站,主要提供面向移动用户、运营商、服务提供商、终端提供商 的内容。 移动梦网 WAP 地址为: 。 移动梦网 WEB 地址为: 。 Monternet 由 Mobile 和 Internet 两单词组合而来,表示“移动互联网” 。 WAP 是 Wireless Application Protocol 的英文简称,中文译作 “无线应用协议” 。 它为客户提供了通过手机访问互联网的途径。本业务是 WAP 业务服务供应商 (以下统一简称 SP)和
6、中国移动合作发展业务,在移动梦网总站 ( )上提供的手机上网业务。 本办法涉及的相关术语如下: 1. Monternet:由 Mobile 和 Internet 两单词组合而来,表示“移动互联 网” 2. WAP:Wireless Application Protocol,无线应用协议 3. SP:Service Provider,服务供应商 4. 新增 SP:本办法中的新增 SP 是特指尚未接入全网 WAP 的 SP,其尚 手机上网 WAP 业务管理办法 V3.0 第 2 页 共 53 页 未在移动梦网 总站上提供任何 WAP 业务 5. 现网 SP:本办法中的现网 SP 是特指已接入全网
7、WAP 的 SP,其在移 动梦网 WAP 门户总站上已有 WAP 业务 6. 一级频道:WAP 门户中的一级栏目 7. 二级频道:WAP 门户中一级频道下的分级栏目 8. SIMS:SP 自服务系统,地址为: http:/218.200.244.106/SP/ 第二节 WAP 业务频道分类 目前全网 WAP 业务在移动梦网总站( )上共提 供 11 个频道分类,包括:新闻、时尚 *女性、手机视频、体育、移动书屋、动 漫、游戏、财富、聊天交友、音乐、铃图随意当。一级频道和二级频道随着业 务发展的需求而变化,具体以 SIMS 上的频道结构为准。 手机上网 WAP 业务管理办法 V3.0 第 3 页
8、 共 53 页 第二章 商务合作模式 第一节 合作原则 合作基本原则:中国移动与拥有相关资质许可的 SP 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和相关行业管理政策的基础上,就共同推进中国移动通信无线数据和语音增值 业务进行公平合作,实现合作共赢。 第二节 商务合作模式 根据合作中双方权责的不同,中国移动与 SP 的合作分为以下三类,SP 可 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合作模式的选定: 一、 普通型合作 1. 中国移动定位:提供网络通道,代计代收信息费服务,配合 SP 有偿提 供客户服务。 2. SP 定位:提供业务内容,进行自主营销宣传,并负责提供全程客户服 务。 3. 结算模式: a) 中国移动与 SP 应收信息费结
9、算比例为 15%:85%,SP 向中国移动 支付不均衡通信费。 b) 中国移动与 SP 实收信息费结算比例为 9%:91%,SP 向中国移动 支付不均衡通信费。 二、 半紧密型合作 中国移动定位:提供网络通道、业务管理平台,提供代计、代收信息费服务, 负责客户服务。 SP 定位:提供业务内容,负责营销宣传,配合客服支撑。 手机上网 WAP 业务管理办法 V3.0 第 4 页 共 53 页 结算模式:视业务内容价值不同设定不同的结算比例,中国移动与 SP 的应收 信息费结算比例为 30%:70% ,SP 向中国移动支付不均衡通信费。 强制条款:如普通型的 SP 不具备客服能力或客服服务质量不能达
10、到要求,为 保证客户权益,应强制其采用半紧密型合作模式。 三、 紧密型合作 1. 中国移动定位:提供网络通道、业务管理平台,提供代计、代收信息费, 自主进行业务营销宣传,提供全部的客户服务,并享有业务的相应知识 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业务名称、业务标识、专利、商业模式) 。 2. SP 定位:负责提供业务内容。 3. 结算模式:视业务内容价值不同设定不同的结算比例,但中国移动与 SP 的信息费结算比例为 50:50% ,与 SP 之间不再进行不均衡通信 费的结算。 第三节 信息费定价原则 WAP 业务的信息费由 SP 在中国移动指导下制定,中国移动有权根据业务 特点和客户消费习惯,来确定业务
11、的计费方式并参与和决定信息费的定价。 WAP 业务信息费的计费方式包括按次、包月和免费三种,其中按次业务资费不 超过 2 元,包月不超过 8 元。各频道和子频道根据业务内容和提供形式等分别 设定子频道资费标准,但所有资费上限均不得超过按次 2 元和包月 8 元。如 SP 对高资费业务代码具有特殊需求,需单独提出申请。. 手机上网 WAP 业务管理办法 V3.0 第 5 页 共 53 页 第三章 SP 准入管理 本章节是关于全网新增 WAP SP 的准入以及现网 WAP SP 的业务准入。 第一节 新增 SP 资质准入 一、 新增 SP 资质准入条件 新增 SP 的资质准入条件是新增 SP 接入
12、全网 WAP 业务的必要条件,新增 SP 在提交全网 WAP 业务申请前,必须至少满足如下条件: 1. 必须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2. 必须获得至少一个省公司的本地运营推荐,本地运营推荐条件如下: a) 在本地接入运营时间不得少于 5 个月 b) 本地运营期间连续 3 个月每月信息费均不得少于 3 万元/月 c) 本地运营期间连续 3 个月订购并使用用户数每月不得少于 2 万(订 购并使用用户数定义为:在统计周期(自然月)内有业务订购关系 并且使用过业务一次以上的用户数。有订购关系但本月没有使用业 务的客户不在统计指标之内;一个用户多次使用只计算一次。 ) d)
13、 该 SP 已有的全网各业务线信用积分(含推荐省本地各业务线) ,在 推荐当月前的连续 3 个月积分均在 70 分以上 e) 所有待申报的全网 WAP 业务经过当地省公司审核通过 f) 推荐的有效期为 3 个月, 3 个月之内被推荐的 SP 未提交全网 WAP 接入申请,或未通过 WAP 全网业务评估的,该推荐失效, SP 必须 向省公司重新申请推荐;推荐的有效期从省公司正式推荐的下月起 开始计算; 3. 业务数量:每个新增 SP 每次业务申报最多不能超过 5 个,新增 SP 业 务评估通过数量必须为 3 个或 3 个以上,否则视该 SP 资质评审不通过。 4. 客户服务:提供直线或手机电话,
14、手机必须为客服专用,不得更换;保 手机上网 WAP 业务管理办法 V3.0 第 6 页 共 53 页 证 724 小时工作;拨测接通率不低于 90%。 二、 本地运营推荐申请流程 新增 SP 的本地运营推荐向当地省公司申请,在中国移动合作服务中心查询 省公司推荐结果。 第二节 新增 SP 的业务准入 新增 SP 的业务准入详见第四章 SP 日常合作管理 第一节业务接入流程。 第三节 合作协议管理(除签约外,其它似乎与 SP 准入无 关) 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与移动梦网 WAP 业务服务提供商( SP) ,本着平等、 诚信、双赢的原则,本着诚实、守信、双赢的原则,共同遵守相关业务管理规 定,签订
15、“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与移动梦网 WAP 业务服务提供商合作协议” (以下简称合作协议) ,为移动梦网 WAP 业务的用户提供优质服务。合作协议 一式两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 一、 签约流程 签约流程包括新增 SP 的首次签约和现网 SP 的续签合作协议两方面。其中 新增 SP 的首次签约时间为:业务通过评估和测试,待上线之前。 1. 新增 SP 的签约流程如下: a) 每个月确定一批待签约的新增 SP 数据 b) 中国移动审批该批签约 SP 数据 c) 中国移动通知通过审批的 SP 进行签约准备工作 d) 新增 SP 确认 SIMS 上提供的银行帐户信息无误(银行账户信息的 开户名必须与 S
16、P 公司全称完全一致,下同) e) 中国移动为审批通过的签约 SP 准备好合作协议 手机上网 WAP 业务管理办法 V3.0 第 7 页 共 53 页 f) 中国移动通知通过审批的 SP 前来签约 g) 中国移动回收其中一份合作协议 2. 现网 SP 续签的签约流程如下: a) 每年 12 月 1 日启动续签工作,确定需要续签的现网 SP 数据 b) 中国移动审批该批签约 SP 数据 c) 中国移动通知通过审批的 SP 进行签约准备工作 d) SP 确认 SIMS 上提供的银行帐户信息无误 e) 中国移动为审批通过的签约 SP 准备好合作协议 f) 中国移动通知通过审批的 SP 前来签约 g)
17、 中国移动回收其中一份合作协议 二、 合作协议变更流程 合作协议变更存在以下两种情况:公司名称变更和银行账号信息变更。 1. 公司名称变更:是指合作期间 SP 如更改公司名称,但经营主体不变, SP 必须向中国移动提供工商部门开具的公司名称变更证明,中国移动 在确认变更生效后,将工商部门的公司名称变更证明作为原双方合作协 议的附件,完成变更手续。公司名称变更流程如下: a) SP 通过 WAP 向中国移动提交变更申请; b) SP 将工商部门开具的公司名称变更证明提交给中国移动相关接口 人; c) 中国移动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进行审核; d) 对审核通过的 SP,将其公司名称变更证明作为原双方
18、合作协议的 附件,完成公司名称变更手续; e) SP 在 SIMS 上修改相关信息变更; f) 在此期间,暂停该 SP 的新增业务申报。 g) 在此期间,暂停该 SP 的信息费结算。 申请公司名称变更的 SP 需递交以下资料: a)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b)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手机上网 WAP 业务管理办法 V3.0 第 8 页 共 53 页 c) 银行开户许可证及银行账号信息变更 d) 税务登记证 e) 工商部门提供的公司名称变更证明(仅适用于公司名称变更的情况) 2. 合作协议银行账户信息变更:是指合作期间 SP 如变更其银行账号信息, SP 需向中国移动提交公司开具的帐户信息变
19、更申请。变更流程如下: a) SP 通过 SIMS 向中国移动提交变更申请; b) SP 将公司开具的纸件帐户信息变更信息和证明提交给中国移动结 算接口人(详见第六章 计费和结算) ; c) 中国移动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进行审核; d) 对审核通过的 SP,中国移动将帐户信息变更证明作为原双方合作 协议的附件,完成银行账号信息变更手续; e) 在此期间,暂停该 SP 的信息费结算。 银行账号信息变更需提交的资料:进行银行账号信息变更的 SP,需在 SIMS 上提交变更申请,同时将申请文件递交给中国移动。申请文件为 纸件文件,加盖公司公章,并包括如下信息: a) 合作协议中的 SP 公司全称; b
20、) 原银行开户名、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 c) 申请变更后的新银行开户名、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 d) 并提供新帐户信息的启用时间。 中国移动在确认变更生效后,将合作协议银行帐户信息变更申请单作为 原双方合作协议的附件,完成变更手续。 三、 合作协议主体变更流程(也是合作协议变更中的一部分,其 中公司名称变更与上一段同?) 合作协议主体变更包括以下几种: 1. 取得跨地区增值业务许可证的公司收购全网 SP,申请变更合同协议主 体的,如果收购方满足以下条件,则可以申请变更: a) 收购方具备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跨地区增值业务许可证; 手机上网 WAP 业务管理办法 V3.0 第 9 页 共 53 页 b
21、) 收购方能够出示相关证明,控股被收购方 50%以上; c) 收购方具备相关运营经验或措施,保证收购后原有业务质量和客服 水平持续稳定,不影响客户感知。 2. 已有全网 SP 由于增资扩股等问题导致公司名称变更,从而需要变更合 作协议主体的,可以申请变更,并需向中国移动出具相应的变更证明文 件。 3. 已有全网 SP 申请将业务产品和用户订购关系以合作名义转让给其他公 司的,鉴于该转让行为对客户感知差,易引发投诉,不允许申请转让。 合作协议主体变更流程流程如下: 1. SP 通过 Wap 邮箱向中国移动提交变更申请; 2. SP 将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新增 SP 资质评估所需材料(请参考 “WA
22、P 业务评估细则和评估管理” ) 、工商证明材料和公司出具的控股 证明材料提交给中国移动相关负责人; 3. 中国移动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进行审核; 4. 对通过资质评估和业务评估的收购方,向 Wap ,并在 SIMS 上提交相关公司信息资料; 5. SP 协助中国移动完成对原有所有业务订购关系的理顺; 6. 对完成上述工作的收购方,中国移动与其重新签署合作协议,完成变更 手续; 7. 在此期间,暂停该 SP 的新增业务申报。 8. 在此期间,不与该 SP 进行信息费结算。 手机上网 WAP 业务管理办法 V3.0 第 10 页 共 53 页 第四章 SP 日常合作管理 第一节 业务新增 一、
23、业务申报 业务申报方法说明:SP 在中国移动新业务管理系统SP 自服务系统(简 称为 SIMS,地址为:http:/218.200.244.106/sp/)上提交业务申报。首次申报 业务的 SP 在 SIMS 上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成功登录后进行业务申报。 业务提交方式为:每月 1 日为合作伙伴提交新增业务的起始日期,每月 20 日(包括 20 日,逢周末顺延至下周一)为合作伙伴提交新增业务的截止日期。 合作服务中心将在接到新增业务申请之后两个工作日内对申报的业务进行受理。 受理没有通过的业务可以在每月 25 日之前再提交一次 (是否可顺延?) ,合作 服务中心将对修改后的业务再次进行审核,本次
24、审核依然没有通过的业务本月 将不再受理。其他时间或逾期未提交的材料不予受理,SP 通过邮件方式提交的 业务申报无效。 合作服务中心对 SP 提交的业务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审核的内容包括:公司 资质(针对新增 SP)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违约情况、客服电话 拨测情况、业务资费等。 业务申报要求如下: 1. 业务名称要求:同一业务如果有按次和包月两种计费方式,业务名称必 须完全相同,否则视该业务申报无效。 2. 业务申报数量限制:现网 SP 每次业务申报数量最多不能超过 5 个,新 增 SP 每次业务申报数量最少为 3 个,最多不能超过 5 个。对于申报时 的业务数量的定义如下:同一业务
25、如果有按次和包月两种计费方式,业 务申报时视为一个业务,占用一个业务申报名额;免费业务只需提交免 费一种计费方式,业务申报时视为一个业务,占用一个业务申报名额。 (有没有免费+包月或免费+ 按次的?) 3. 按次业务要求:除游戏类和聊天交友类业务外,所有业务都必须有按次 手机上网 WAP 业务管理办法 V3.0 第 11 页 共 53 页 计费的方式。 (免费业务?) 4. 业务资费符合指导价格:对于业务申报中出现的业务资费超过各子频道 资费指导价格的,视为该业务申报无效。 5. 业务申报材料:根据 SIMS 业务申报要求完整填写和提交各类资料,包 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a)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6、(仅对新增 SP 适用) b)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仅对新增 SP 适用) c) 银行开户许可证(仅对新增 SP 适用) d) 税务登记证(仅对新增 SP 适用) e) 各业务的版权或授权证明 f) 业务演示文稿 g) 业务策划案:包括商业计划书、营销推广计划和客户服务支持计划 二、 业务评估 移动梦网合作业务内容评估是梦网业务运营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其目的 是通过对合作伙伴的资质、信息源版权、业务逻辑等的审核,以及对业务内容 和业务资费进行合理性的引导,达到鼓励创新、保护创新,促进梦网业务良性 发展的目的。 业务评估流程为: 1. 每月 28 日(逢周末顺延至下周一) ,中国移动向
27、 SP 发布本月业务评估 相关事宜 2. 每月的第一个完整工作周,进行业务评估,即对 SP 提交的业务进行量 化打分(具体评估细则详见三、业务评估细则和评估管理) 3. 每月 15 日,中国移动公布业务评估结果。 WAP 业务评估采用电子在线评审方式,对 SP 的业务要求如下: 1. SP 必须对指定 IP 地址开放业务访问权限 2. 确保业务可通过 opera 浏览器访问 3. 保证业务在 SIMS 上的内容测试地址可访问 4. 业务测试地址统一常规端口 80 端口。 手机上网 WAP 业务管理办法 V3.0 第 12 页 共 53 页 5. 在任一业务的测试页面首页上,添加返回 SP 本月
28、申报的所有业务链接 列表 对于在评估中如出现以下情况的,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相关 SP 处以 3 个月暂停新增业务申报的处罚,并根据信用积分管理办法扣除相应积分。 1. SP 在评估中提供虚假或伪造版权证明(授权证明) ; 2. SP 在评估中提供淫秽色情、反动等非法内容的业务。 三、 业务评估细则 全网 WAP 业务评估细则是对业务进行打分评估时的考核指标,包括定性指 标和定量指标。 业务评估定性指标为业务通过评估的必要条件,如以下任意一项不符合要 求,则该业务评估不通过: 1. 版权证明或授权证明:必须提供相关信息资讯来源许可证书或版权授权 证明,如授权证明上如未写明授权范围,或未写明授
29、权有效期的,必须 提供相关合作协议。 2. 功能性错误:业务测试评估过程中不得出现以下功能性错误,以下任一 项不合格则业务不通过: a) 不得出现死循环的链接指向; b) 不得出现在线不能完成全部功能而需要离线操作的现象; c) 不得出现业务无法访问的现象,如“HTTP404 错误,HTTP500 ”; d) 不得出现栏目内容为空的情况; e) 不得出现“服务器忙” 、 “请求没有找到”等错误提示; f) 不得出现业务内容直接链接到现网业务; g) 不得出现链接到其它 WAP 门户网站的链接; h) 各页面必须提供返回移动梦网首页的链接; i) 链接指向必须和文字说明一致; j) 业务基本功能
30、能够实现(如图铃可下载并可成功保存、动画图片确 实具备动画功能等) ; k) 其它明显的功能性错误。 手机上网 WAP 业务管理办法 V3.0 第 13 页 共 53 页 3. 合法性:业务评估过程中不得出现以下任一现象,否则业务不予以通过: (以下?) 4. 所提供的业务名称或业务内容必须是合法、健康、积极、向上的,不得 提供含有色情、反动等非法内容的服务; 5. 不得违反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否则该业务评估不予通过; 6. 所提供的内容必须符合 WAP 业务设计规范(详见第五章 WAP 业务设 计规范) 7. 必须进行关键字库过滤,否则该业务评估不予通过。 业务评估量化指标为业务评估时
31、为业务打分的量化指标:每项指标根据指 标的不同情况,分别设置不同分档,根据评分情况进行综合加权,满分为 10 分, 最终各评委评分平均分高于 6.5 分的业务为评估通过。各项指标包括: 1. 资费:要求符合 WAP 业务规范资费标准,资费设置合理; 2. 内容资源:业务的品牌授权、垄断性资源、政府、行业资源或自创等; 3. 营销资源:营销实力及营销推广渠道; 4. 创新性:业务设计特色; 5. 用户体验:操作简便性、业务质量是否优良以及帮助信息是否完整等。 四、 业务代码分配 通过评估的业务将进入业务代码分配阶段。 五、 业务测试 业务测试阶段是 SP 业务通过评估后,业务上线前的必要阶段,时
32、间为每月 15 日至当月月底。包括新增 SP 接入测试(仅对新增 SP 适用)和业务接入测 试。 1. 新增 SP 接入测试:本阶段分为四个步骤:测试安排、程序准备阶段、 业务资料准备阶段、测试阶段。 (新增 SP 接入测试包含业务接入测试? ) a) 测试安排:由中国移动下发待测试的 SP 的名单给至测试小组,时 间为 1 天。 手机上网 WAP 业务管理办法 V3.0 第 14 页 共 53 页 b) 程序准备阶段:测试小组发送 WAP 相关规范及测试相关资料给 SP;SP 理解规范,按照规范修改程序;测试小组成员对 SP 技术 人员就规范中的一些问题进行讲解,时间为 3 天。 c) 业务
33、资料准备阶段:SP 在测试环境自服务系统上提交业务资料; 测试小组成员对业务资料进行审批,时间为 1 天。 d) 测试阶段:包含接口测试,规范测试,业务测试,计费测试,时间 为 5 天。测试需提交的报告格式如下: 企业代码 企业名称 测试是否通过 不通过原因 2. 业务接入测试:测试流程包括定购业务(provision)测试、访问业务测 试和计费验证。在测试中,如果 SP 遇到比较大的技术问题,确定需要 重新修改程序的,在一周后再进行测试;如果仍然无法通过测试,该 SP 将滚动进入下一期的测试。测试需提交的报告格式如下: 企业代码 业务代码 业务名称 测试是否通过 不通过原因 六、 业务上线
34、完成业务测试并与中国移动签订协议后的业务,由中国移动统一安排上线 时间。每月 1 日或 15 日安排业务上线,遇节假日顺延。新业务上线后的业务 的具体位置安排参见附件二 手机上网 WAP 业务排序规则 。 第二节 SP 信息或业务信息变更管理 一、 SP 公司信息变更 SP 公司信息,如银行账号、公司地址、企业负责人、业务联系人、客服联 手机上网 WAP 业务管理办法 V3.0 第 15 页 共 53 页 系人或客服电话等发生变更的,必须及时在 SIMS 上提交变更申请,以保证信 息沟通的及时有效。SP 公司信息变更相关事项如下: 1. 提交方式:通过 SIMS 提交申请; 2. 变更流程:
35、a) SP 通过 SIMS 提交变更申请; b) 中国移动正常工作日每日进行审批; c) 审批通过的变更由系统自动进行变更,即日至次日凌晨之间生效。 注意事项:公司合作主体名称变更的(公司名称变更,主体不变的?) ,需 与中国移动重新签订新的合作协议后,方可在 SIMS 提交公司名称变更。具体 变更要求见合作协议管理。 二、 业务名称变更 不允许 SP 主动进行业务名称的变更,只有中国移动通知 SP 进行业务名称 变更的,才允许 SP 在 SIMS 上提交变更申请,审批通过的名称在 12 日内生 效。 图铃类业务入口名称或其它多个业务的共同入口需调整为入口内其它业务 的,发送申请邮件到 wap
36、.test 。 业务名称变更的基本要求如下: 1. 业务名称是客户识别业务的唯一标识,是提供客户服务时的主要依据, 因此业务名称必须保持相对稳定; 2. 必须符合 WAP 业务设计规范(详见第五章 WAP 业务设计规范) ; 3. 业务名称主体部分不允许进行变更。较大幅度的变更,有可能导致客户 对业务的认识发生改变的业务名称变更不予受理(是不是所有主体部分 变更都不受理?) ,或要求 SP 以新业务重新申报。业务名称由两部分 组成,主体部分和宣传语部分。主体部分用来标识业务,宣传语部分用 来业务进行促销推广时作为附加语使用,宣传语部分的意思表达不得和 主题主体部分冲突。主体部分和宣传语部分可以
37、用其它字符来进行区分 (怎么区分?) 。 4. 宣传语部分根据 SP 的促销推广活动时间来进行调整。 手机上网 WAP 业务管理办法 V3.0 第 16 页 共 53 页 5. 同一个业务包月和计次两种形式名称变更要一起修改,保持一至致性; 6. 多项业务入口名称默认为该 SP 排名最前的业务名称,如果需要另外指 定为其它业务,需每个月业务菜单重新调整后提交申请。 三、 业务地址变更 1. 提交方式:通过 SIMS 提交申请; 2. 变更流程: a) SP 通过 SIMS 提交申请; b) 中国移动正常工作日每日进行审批; c) 审批结果通过 SIMS 通知; d) 审批通过的地址变更系统自动
38、进行同步,当日至次日凌晨之间生效。 3. 注意事项:业务地址变更每日处理一次,审批通过后,当日至次日凌晨 之间生效,但为保持业务的稳定性,要求变更前后的地址同时可用,并 行过渡时间为 2 天。 四、 业务描述、业务别名、关键字、logo 等变更 1. 提交方式:通过 SIMS 提交申请; 2. 变更流程: a) SP 通过 SIMS 提交申请; b) 中国移动正常工作日每日进行审批; c) 审批结果通过 SIMS 通知 SP; d) 审批通过的变更由系统自动进行变更,即日至次日凌晨之间生效。 3. 注意事项: a) 业务描述和 logo 内容必须符合 WAP 业务设计规范; b) 业务描述必须
39、与业务内容相吻合。 c) 同一业务的业务描述、业务别名、关键字、logo 变更频率不得高于 1 次/月。 手机上网 WAP 业务管理办法 V3.0 第 17 页 共 53 页 五、 业务分类、业务资费变更 不受理 SP 变更业务分类(或业务类型)的变更申请,不受理 SP 业务费变 更的申请。 第三节 业务版权管理 为响应国家部委加强无线互联网内容管理的要求,规范 SP 市场行为,在梦 网电子书、音乐、视频等领域中建立一种及时发现非法盗版、快速反馈信息和 有效打击侵权盗版的机制,以维护版权所有者、使用者的合法权利,对全网 WAP 业务建立电子化版权信息管理。 对于因 SP 业务版权引发诉讼的,中
40、国移动可根据情节严重性,采取终止与 该 SP 合作等紧急措施。 在 SIMS 系统中建立版权管理系统,建立 SP 版权信息库,为每个版权进行 编号和分档管理。SP 在新增版权信息时,随时向版权管理人员申请增加版权文 件,经审核通过后,增加到该 SP 的版权信息库中。SP 在业务申报时,无需再 提交版权文件,只需选择相应的版权文件编号。业务评估时,通过调用版权文 件编号,可查看相关版权文件。 版权文件管理包括新的版权文件上传及版权文件更新两部分。 1. 新的版权文件上传:是指 SP 可随时在 SIMS 上提交新签署的版权文件, 具体流程如下: a) SP 在有新的版权需要上传的时候,在 SIMS
41、 上先提交电子版 b) 版权管理员在 SIMS 上审批电子版版权 c) 电子版本审批通过后,系统自动通知 SP 在 2 个工作日之内将纸件 版权(包括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到指定地点 d) 电子版权和纸件版权均无问题的,版权管理员通过系统为版权分配 编号并归档 2. 版权文件更新: a) 版权过期前 60 天,系统自动提示 SP b) SP 可选择提交新的版权 手机上网 WAP 业务管理办法 V3.0 第 18 页 共 53 页 c) SP 如果不再更新版权,则该版权对应的业务下线 第四节 业务退出 SP 业务退出包括业务违规退出和业务考核退出。 (业务不能由 SP 申请退 出?) 一、 业务违规
42、退出流程(是否是下节所指 SP 违约退出相关的业 务退出,应该不是) 因 SP 违规所产生的业务退出流程如下: 1. 违约下线业务先进行业务屏蔽; 2. 次月 1 日正式下线,并删除计费数据;删除门户菜单中业务数据 3. 退出业务由 SP 在次月 1 日前实施对用户的告知。 二、 业务考核退出流程 为进一步提升移动梦网品牌形象,打造移动梦网精品业务,加强移动梦网 业务的优胜劣汰,对全网 WAP 业务按月实施考核退出管理。从 SP 业务上线后 的第七个月开始考核业务,每月根据前 3 月的运营数据进行考核。业务考核退 出周期为自然月,业务退出的频率为每月一次。 全网 WAP 业务考核退出流程如下:
43、 1. 每月 10 日前,根据上月运营数据进行经营分析并确定上一个月的业务 考核表和需退出的业务清单。 2. 每月 15 日之前,通知 SP 业务考核涉及退出的结果。 3. SP 对当月的业务考核退出有疑义的,于当月 18 日前发邮件到 wap.test 。申诉如何处理? 4. 业务退出生效时间在次月的 1 日或 15 日。 5. 次月 1 日或 15 日,根据业务退出生效,删除考核退出业务计费数据, 删除门户菜单中业务数据。 6. 退出业务由 SP 在接到考核退出通知的 3 天内实施对用户的告知。 手机上网 WAP 业务管理办法 V3.0 第 19 页 共 53 页 三、 业务考核退出指标
44、业务考核退出考核指标分为业务退出固定考核指标和业务退出相对考核指 标。凡符合业务退出考核指标之一的业务,将予以实现业务退出: 1. 业务退出固定考核指标 a) 固定考核指标说明:将业务运营基本成本作为业务考核固定指标, 月信息费收入低于业务运营基本成本的非免费业务直接考核退出。 业务运营基本成本为运营系统投入、人力投入、 第三方运维费、 结算付款帐单成本等成本的业务平均值。根据目前中国移动对移动 梦网业务的运营投入情况来核算,业务运营基本成本约为 100 120 元,因此将全网业务退出月信息费标准定为 100 元/月。月信息 费低于 100 元 /月的业务予以退出; b) 鉴于部分梦网业务存在
45、突发性的特点(WAP 业务是否属于这一类? ) ,为体现对突发性业务的扶持,如果某突发性业务当月信息费低 于 100 元、并且近三个月平均信息费也低于 1000 元(?)的,才 予以考核退出。 2. 业务退出相对考核指标: WAP 业务排名连续 3 个月均位于当月业务考 核排名后 10%,则该业务在第四个月实施业务退出。业务考核排名指 标为当月使用用户数,并按照业务一级频道进行排名。 业务考核退出说明: 1. 考核时,统一考核同一业务的包月和按次两种计费方式,对于固定考核 指标,取该业务包月和按次业务信息费收入的较高值作为考核对象,如 果业务被退出,则该业务的两种计费方式均被退出。相对业务指标
46、的两 种计费方式如何考核?是分别排名、综合排名还是取较高值排名? 2. 免费业务只使用相对指标进行考核。 3. SP 业务因违约而置底的,正常参与业务考核退出。 4. SP 业务因违约导致业务资费调整为 0 的(是什么样的情况?) ,按免 费业务进行考核。 手机上网 WAP 业务管理办法 V3.0 第 20 页 共 53 页 四、 考核中的异常用户数据清理(这点在 WAP 业务中是否需要 考虑?) 1. 异常用户数据统计方法:当月总费用不少于 20 元,且梦网信息费及 梦网上行通信费占比超过 60%的用户。各省(湖南?)可参考本省 情况,对以上标准中的阈值进行适当调整。其中梦网信息费及梦网上行
47、 通信费占比(用户当月梦网总信息费用户当月梦网短信、彩信上行 通信费)/用户当月总费用 2. 全网业务异常用户数据处理原则对异常用户号码不计入全网业务梦网门 户的业务排名统计,以解决可能存在的异常消费导致梦网业务排名异常。 第五节 SP 退出 SP 退出包括以下几种情况:SP 违约考核退出、SP 业务完全退出后的退出、 SP 无法联系上的退出、 SP 主动申请退出等多种情况。 SP 退出描述如下: 一、 SP 违约考核退出(什么情况下算违约?) SP 违约考核退出流程如下: 1. 违约 SP 所有业务暂停;(到底是暂停还是先屏蔽到次月 1 日停,什么 时候正式下线?) 2. 中国移动通过 SI
48、MS 向全网公告该 SP 违约退出,终止与该 SP 的合作; 3. 该 SP 所有业务下线,删除业务资料、订购关系、BOSS 计费数据及门 户菜单中业务数据; 4. 中国移动在退出业务正式下线前实施对用户的告知。 手机上网 WAP 业务管理办法 V3.0 第 21 页 共 53 页 二、 业务完全退出后的 SP 退出 SP 因业务违规退出或业务被考核退出等原因导致所有业务下线的,如当月 无业务通过评估的,当月通知 SP 退出,次月生效。在业务全部被退出的当月, 中国移动通过 SIMS 向全网公告该 SP 因无业务而退出,终止与该 SP 的合作。 三、 SP 无法联系上的退出 中国移动通过 SI
49、MS 上提供的该 SP 的各种联系方式,均未能联系上该 SP 的,在与该 SP 合作协议到期后,中国移动将在 SIMS 上公告并通过 发布信息,要求该 SP 主动与中国移动联系进行续 约,如通知发布之日起的 30 天内,该 SP 未能联系中国移动,则该 SP 退出。 中国移动将通过 SIMS 向全网公告该 SP 因无法联系上而退出,终止与该 SP 的 合作。具体流程如下: 1. 中国移动通过 SIMS 向全网公告该 SP 违约退出,终止与该 SP 的合作; 2. 该 SP 的所有业务下线,在下线前先进行业务屏蔽; 3. 次月 1 日所有业务正式下线,并删除计费数据,删除门户菜单中业务数 据。 4. 退出业务由中国移动在次月 1 日前实施对用户的告知。 四、 SP 主动申请退出 SP 因公司发展需要,主动申请退出,主动要求终止与中国移动合作的,发 送申请到 wap 。中国移动将在接到申请的当月通知该 SP 退出,次月终止与该 SP 的合作。具体流程如下: 1. 中国移动通过 SIMS 向全网公告该 SP 违约退出,终止与该 SP 的合作; 2. 该 SP 的所有业务下线,在下线前先进行业务屏蔽; 3. 次月 1 日所有业务正式下线,并删除计费数据,删除门户菜单中业务数 据。 手机上网 WAP 业务管理办法 V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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