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受理部门:校医院 联系人:叶美玲 联系电话:60435696 办公时间及地点:周一、三、五(北辰校区校医院内科) 周二、四(丁字沽校区校医院办公室) 、 受理此项工作的政策依据和相关文件要求: 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及学校相关规定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门急诊:医保定点一级医院和药店,起付标准 500 元,一个年 度内 500 以上至 3000 以下部分医保药品、医疗项目,按 50%报销。 2、门诊特殊病:需要提前到有资质的医院办理门诊特殊病(包含: 肾透析、肾 移植排异治疗、癌症放化疗、糖尿病、肺心病、红斑狼疮、 偏瘫、精神病、肝移植
2、后抗排异治疗、血友病、癫痫、再生障碍贫血、 慢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登记后就诊,起付标准 500 元,最高上限 18 万元,一级 、二 级、三 级 医院的报销比例分别为 65%、60%、55%。 3、住院:起付标准 500 元,上限 18 万。一 级、二级、三级医院的 报销比例分别为 80%、70%、60% 注:报销的费用= (费用总额起付标准非医保用药/项目)*报 销比例,并不是所花费的总额乘以报销比例。 (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参保人员住院(含门特病),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个人承担医疗 费用,起付 标准 2 万元,最高支付 30 万元,报销比例分三段:2 万至 10 万间报销 50%、10 万
3、至 20 万间报销 60%、20 万至 30 万间报销 70%。 (三)城乡居民生育保险 如有需要请在怀孕后持社保卡、身份证、妊娠登记表等到红桥 社保分中心进行登记备案,并开通生育保险账户,一切费用均联网刷 卡结算。 (四)意外伤害附加险 因意外伤害发生医疗费 6000 元以下的,按 70%给付,6000 以上 的住院医疗费用,按 80%给付,因意外伤害致残的及意外死亡的,保 险公司将一次性给付一定额度。发生意外伤害的同学可以向学校认定 的保险公司理赔,本校所属的保险公司是大地保险公司,公司每周到 学校现场办公,受理同学们的意外伤害理赔申请。 二、办理流程: (一)因疾病而发生的门急诊、住院医
4、疗费报销流程: 1、门急诊:(一级医院)挂号时出示社保卡,并告知工作人员自己 参加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年度内医保用药、医疗项目费用达到起 步标准后,再就医则只需交纳个人应付费用,其余由社保中心与医疗 机构核算。 2、住院:住院三日内,持身份证、社保卡去医院医保科,办理医保 确认手续,出院时联网结算,个人只需支付自付的部分即可,医保部 分已经联网报销。 说明:遇有下列三种特殊情况的需要自己先期垫付医疗费用,不 能联网报销,只能按下列流程报销: 1、回学生原籍地住院医疗的: (1)准备 8 份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全额垫付证明(校医院开);诊 断证明书(诊断证明专用章);发票或交费收据(财务章);
5、住院费用总 清单(住院章);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病案室章);医院等级证明(医院 章);原籍地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若没有,当地派出所开原籍地证明 也可) (2)持本人社保卡到天津市红桥区社保分中心二楼 208,7 号窗口, 办理社保卡关联。 (3)规定时间及时交单(目前是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二下午 1:40 2:30 在丁字沽校区医院、3:304:30 在北辰校区大活 102 室)。 2、因疾病需转往外埠医院的:转出前要提前办理以下手续,若未 办理,则不能 报销相关费用。 (1)应有天津市转诊转院责任医院出具的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 转诊转院登记表,若转往医院为北京阜外、友谊、协和三所医院就医 的,持本
6、人社保卡、登记表到红桥区社保分中心办理审批、登记手续, 需转往其他医院的,需先到天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发展促进中心 (河东区九经路 25 号)办理审批,后到红桥区社保分中心备案。 (2)准备 8 份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全额垫付证明(校医院开); 诊断 证明书(诊断证明专用章);发票或交费收据( 财务章); 住院费用总清单 (住院章);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病案室章);医院等级证明(医院章); 天津市转诊转院登记表 (3)持本人社保卡到天津市红桥区社保分中心二楼 208,7 号窗口, 办理社保卡关联。 (4)规 定时间及时交单(同上)。 3、如果学生在临时外出期间,发生急诊住院,费用也可以报销。
7、 (必须是急诊住院) (1)准备 7 份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全额垫付证明(校医院开); 诊断 证明书(诊断证明专用章、急诊章);发票或交 费收据(财务章); 住院费 用总清单(住院章);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病案室章); 医院等级证明 (医院章) (2)持本人社保卡到天津市红桥区社保分中心二楼 208,7 号窗口, 办理社保卡关联。 (3)规 定时间及时交单(同上)。 注:当年新入学的本科、研究生(非天津生源地)尚未参加保险, 需等到下一年度才能刷卡联网结算,当年入学时至次年元月发生的医 疗费用扔需要自己垫付,统一报销。天津生源地(本科、研究生)因上 个学期已在原学校参保,仍然可以享受刷卡联网结算。 (二)因意外伤害发生的医疗费报销流程 1、发生普通的意外伤害,先自行垫付医疗费用,然后提交到我们 学校意外伤害附加险所属的保险公司受理点办理(每周五下午红桥校 区南院 6 教 123 室、北辰大活 102 室咨询、办理)。 2、发生较为严重的意外伤害,花费金额超过 1 万元的,请及时拨 打 58121897,提前备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