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其他转移登记办证(非交易)办事指南 一、办事依据: 1、物权法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房屋登记办法 4、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5、湖南省实施细则 6、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的通知(湘价费2008122号) 二、收件资料: 1、登记(询问)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如离婚协议、分割协议、 合并协议等); 5、分层分户平面图; 6、分户面积测算表(复印件); 7、其他必要材料。 土地使用证和宗地图(复印件)。 三、业务流程:申请受理初审公告(集体土地上的房屋) 审批、登簿缮证收费、发证归档 四、办理时限:
2、15个工作日(公告时间不计入时限) 五、收费项目和标准 转移登记费(权利人) 住房:每套80元 非住房:每件550元 1、转让、变更登记自转让发生之日或合同、行政决定、其他有 关文件生效之日起60日内未登记的,登记机关可以按照规定登记费 的2倍收取登记费。 2、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 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3、集体土地上的村民住房登记,不收取房屋登记费,只收取房 屋权属证书工本费每本证10元。 六、承办部门:郴州市房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处产权登记科 七、服务承诺: 依法行政,优质服务,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缩短办事时限、 提高工作效率 八、违诺责任:按责任追究制处理 九、监督方式:投诉电话、意见箱、挂牌上岗、公示栏 十、投诉电话:2625626、2625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