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计质量保证措施 在单位领导下,建立高效的设计项目组,并确立项目负责人,对该项目的设计 全过程行使组织管理职责。提高设计质量,从每个设计人员做起,加强自校, 层层把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设计质量实行全面控制,按质量优劣兑现奖 惩。 1 设计人: 1.1 设计人职责: 设计人对承担的设计项目的质量和进度负责。设计人员应熟悉掌握相关规范和 制图标准,掌握各种国家、地方设计规范和规程,正确运用,准确表达。设计 中的尺寸、标高、图例标注和计算数据要准确,设计说明要全面完整,保证制 图的质量,提高制图的效率,做到图面清晰、简明,符合设计、施工、存档的 要求,对所提交的设计成果负责。 1.2 设计人对工
2、程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 在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的过程中,应征求专业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总工 程师的意见,及时得到指导。正确选用标准、计算公式、设计参数和套用图纸。 精心设计、努力创新、创优;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确保工程设计安 全可靠。图面布局合理紧凑、整洁,比例适当,尺寸、数字、符号符合制图标 准。搞好与有关专业之间的协调配合,认真吸取有关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对 存在的问题及时修改修正。对重大技术质量问题或结论与有关责任人有异议时, 设计人应向专业设计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总工程师提出复议,最终有总工程 师裁定,裁定后设计人必须按裁定意见执行。完成的成果应认真自校,及时向 校对人、审核
3、人提供完整的图纸,计算书和相应的资料。对设计成品质量和进 度负直接责任,签署有关设计文件。按时或提前完成设计任务,认真进行本项 目的资料归档工作。 2 校对人: 校对人员进行设计校对时,对校对的设计内容的质量负责。熟悉设计基础资料 和设计原则,须对图纸、计算书、设计说明、设计变更进行规范性、技术性、 准确性校核,校核数据、系数、参数、计算公式、选用的电算程序是否符合既 定的设计原则和技术标准,详细校对计算结果是否正确,与图纸是否一致。校 对人发现设计文件有错误后,应与设计人充分讨论协商处理。意见不一致时, 提请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决定。认真填写设计校核记录,对校核结果负责。 3 审核人 3.1 审
4、核人职责: 审核人员结合校对意见对设计图纸进行审核,认真填写审核记录,对审核结果 负责,审核人不见校对记录单,不得接收图纸审核。 3.2 审核人对工程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 审核人将从是否合理、先进、经济、安全等,采用的技术标准、规范是否恰当; 选用的标准图、通用图是否合适;审核设计内容是否齐全、无漏项等几个方面 进行审核。审核计算理论、基础数 2 据、计算公式、安全系数、电算程序的选取是否正确;检查关键数据及关键 性计算结果。设计说明书文字是否通顺,内容是否完整齐全。检查图纸、设计 资料是否齐全,帮助设计和校对人解决疑难问题,处理设计与校对的技术分歧。 审核人按规定填写工程设计校审记录,交设计
5、人进行修改,修改后应进行 复审,复审通过后方能提交审定。 4 专业设计负责人: 4.1 专业设计负责人职责: 专业负责人是在项目负责人领导下工作,对所承担的建筑、室外管线、景观工 程等不同专业的设计质量、水平及进度全面负责。代表本专业进行内、外技术 协调工作,对向其他专业提供的资料与条件的内容和深度负责;执行项目负责 人的有关决定,并向项目负责人通报情况;在专业间和与对外有关部门的协作 配合中,有权做出本专业职责范围内的决定,并负责向主管技术领导汇报。 4.2 专业设计负责人对工程设计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 负责编制本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大纲,明确设计条件,统一技术规定,落实设计 进度。负责提供本专
6、业的有关资料。指导和协调设计人员工作,解决设计中的 一般性技术问题。组织研究设计中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 组织专业技术讲座会,及时解决设计中出现的问题;参加设计评审和有关技术 会议,按照项目负责人的安排负责本专业的技术汇报,正确执行会议中有关本 专业的决议。对设计文件、图纸的深度负责。严格执行校审制度,按规定签署 本专业的全部图纸及有关的设计文件。负责设计文件的整理和归档工作。负责 本专业设计交底、施工配合、竣工验收等工作。 5 审定人: 5.1 审定人职责: 3 审定人员对照校对、审核意见及设计人设计修正说明,对修改后的图纸进行全 面审查,对经校对、审核、修改后仍存在问题的图
7、纸,提出审定意见退回再修 改直至符合标准。审定人员对审定的设计文件负技术责任。审定人对审定项目 的质量、水平和技术经济全面负责。审定人应审查图纸校对、审核记录单,如 缺少以上环节记录单,不得接收图纸签审。 5.2 审定人对工程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 在审定设计成品过程中,所要审查的内容与审核人的审核内容相同。审定重大 工程或难、新特殊工程计算原则及所考虑因素的全面性与合理性。负责处理审 核人、校核、设计人间的技术分歧意见,有权做出最终决定。 6 项目负责人: 6.1 项目负责人对所承担的工程设计项目的综合设计质量、水平及进度全面负 责。根据项目中设计的不同要求,负责项目中各分项、各专业间的综合平
8、衡、 技术协调、项目管理的组织领导和质量管理工作。对甲方提出的意见和要求, 应及时向有关领导和有关人员汇报;同事协调各专业间及对内、对外设计技术 接口的协调工作,执行合同的有关规定及时处理有关设计要求的信息。项目负 责人组织领导和实施本项目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落实好设计任务书中的主要 内容,特别是建设单位已经批准的设计方案,确定各个专业设计的质量目标等。 6.2 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 项目负责人向各专业负责人、项目组成人员交待工程意义、任务要求、上级指 示、设计依据、设计原则、设计进度、设计范围、设计分工;执行有关的审查 审批文件、理解和满足招标人提出的合理设计要求,做到计划、
9、人员和措施落 实,督促检查实施情况;根据项目的总体要求,有权对各专业的设计原则、设 计条件、工作大纲提出调整和修改的建议,有权要求各专业负责人提供补充 6 资料。负责本项目的综合技术条件的统一工作,包括统一技术经济分析原则; 统一组织各专业勘察;统一各专业的设计技术标准。在设计过程中,有权向公 司提出召开技术或计划协调会,有关部门应负责组织;负责组织各专业互提设 计条件,并负责核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工程设计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技 术及质量问题,应及时报请领导研究解决。负责汇总各专业的设计文件,组织 会签工作,组织审批汇报,并参加主管部门审批会。 7 批准: 批准人签署设计文件时应进行必要的审查,对签发的设计文件负法人责任。图 纸会签栏中的设计、校对、审核必须为三个不同的人员,并且不得代签。若遇 特殊情况需代签,应报总经理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