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附件 6 华南师范大学基建工程施工过程管理细则 第一条 为完善学校基建工程的施工管理,进一步促进校 内工程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基建管理办 法(试行),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建设单位作为基建工程项目管理的主体,应成立 项目管理小组,加强施工过程管理。 第三条 建设单位按合同对工程施工实行严格、规范的管 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质量、安全 生产、进度、造价、文明施工、劳务工资发放和工程监理等进行 全面监督管理。提倡基建工程委托工程监理,依法必须实行工程 监理的工程项目则必须委托工程监理,对涉及结构安全、施工工 艺复杂或工程量较大的修缮项目应委托工程监理。
2、相关职能部 门负责协助监督管理。 第四条 建设单位应做好场地准备与开工交底等工作。督 促施工单位提交工程总体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 施工进度计划,并要求施工单位在进场前填写华南师范大学基 建工程施工备案表到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和基建处办理工程施 2 工备案。条件具备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审签开工报告,并移交 施工场地。 所有基建工程,必须办理施工许可证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 的,必须进行施工图设计和审查而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 必须实行监理而未实行监理的,必须在学校相关部门办理施工 备案而未办理备案的,不得擅自开工。 第五条 建设单位要做好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抓住工程的关 键部位和重点工
3、序现场监控。督促施工单位按图施工、严格执行 技术规范、规程及强制性标准。任何单位不得随意降低施工质量 标准。否则导致发生质量或者安全事故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 责” 的原 则 追究有关人 员的责任。 建设单位要认真巡视监督检查施工质量,及时发现施工过 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协调各参建单位解决问题。做好对施工 现场资料报审、报批及程序的检查工作。对原材料、隐蔽工程做 好监控验收等。 第六条 应做好工程项目工期的管理,严格要求施工单位 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和合同工期执行进度控制,对照施工进度计 划定期对工程进度进行检查,认真审阅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 周、月进度汇报表,督促工程按期完成。任何单位不得随
4、意压缩 基建项目的合理工期,如因压缩工期导致投资增加较多、发生质 3 量或者安全事故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 的原则追究有关人 员的责任。 第七条 建设单位根据施工合同的规定,建立工程款支付 台账,做好工程项目投资控制的管理 。项目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 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和经济签证,把好合同造价控制管理关。 以合同价为目标严格进行工程项目投资控制,各使用单位 和管理部门不得随意增加和变更合同施工范围,严格控制总造 价的增加不得超合同价的 10%。对超出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的 项目内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核准审批。 第八条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实行建设单位监管, 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施工承包
5、单位负责制。施工单位在施工过 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和 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建设单位对项目的 安全文明施工负有管理责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管理。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服从管理部门的管理和要求,否则建 设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对安全文明施工 管理拒不配合的施工单位,则责令停工,定期整改完毕;如仍然 不整改,建设单位应终止合同,清退该施工队伍,并追究法律责 任。学校视情节严重程度取消该施工单位一定时期内参加我校 工程项目投标的资格。 第九条 工程项目监理过程的管理,实行工程例会制度,及 4 时掌握质量、进度、安全和投资等方面情况。建
6、设单位对监理工 程师工作联系单、签证单和会议纪要等文件资料应及时审批、备 案。对监理工作进行检查,敦促监理单位依法依规开展工作,避 免随意性。充分发挥监理职能,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第十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华南师范大学基建工程施工备案表 5 附件 华南师范大学基建工程施工备案表 填表时间: 编号: 号 工程名称 中标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监理单位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合同工期 天 计划开工时间 20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 年 月 日 施工地点 工程造价 施工内容 备案单位意见 签名: 后勤管理处(盖章) 签名: 保卫处(盖章) 签名: 基建处(盖章) 备注:1.合同金额在 2 万元以上需填报此表。 2.合同金额在 2 万元以下涉及结构安全、改变公共用房或公共建筑物间隔结构的工程需填报此表。 3.施工单位在提交本表时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注:此表一式六份,备案表流程完成后,施工单位需要送各相关部门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