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清丰县产业集聚区土地集约利用 评价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编号: HNYDPY-QFCG-2018-15 采 购 人: 清丰县国土资源局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零一 八 年 八 月1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 2 第二章 投标人 须知 . 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6 投标人须知 . 9 一说明 . 9 二谈判文件 . 10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 10 四投标 . 13 五开标 . 14 六评标 . 14 七授予合同 . 16 八废标条件和招标方式变更 . 17 九纪律和监督 . 18 第 三 章 谈判程序 . 20 评标办法前附表 . 20 第
2、四 章 合同(格式) . 24 第 五 章 投标文件格式 . 32 第 2 页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 3 页 清丰县产业集聚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清丰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就清丰县产业集聚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概况: 1采购项目编号: HNYDPY-QFCG-2018-15 2采购项目名称:清丰县产业集聚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 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 预算金额: 36 万元 ; 5采购内容:依据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规
3、程( 2014 年度试行)、开发区发展方向区划定实施方案等技术标准,有序组织参评开发区开展评价工作,对评价范围内的各类开发区的“主区”和“发展方向区”进行全面综合评价; 6. 编制周期 :合同 签订后 30 日历天; 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的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需同时具有河南省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测绘资质专业范围需包括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不动产
4、测绘;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测绘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企业参加过 2018 年度河南省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技术培训,需在河南省土地网上打印网上查询页; 4、企业近两年承担过开发区集约利用评价项目业绩至少一项,以合同原件为准;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 2016 年度、 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等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的企业以成立之后的年份为准);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 2018 年连续 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投标人须提供
5、“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第 4 页 无行贿查询网页截图(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时间在本项目报名期间内(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内); 9、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125 号)的要求,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前查询相关信息并做到投 标文件中;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在濮阳市政府采购网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不需要
6、报名,不需要注册。 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2018 年 月 日至 2018 年 月 日。 3、 文件下载网站: 濮阳市政府采购网 http:/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http:/ 五、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相应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并提供缴费凭证;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3000 元;人民币叁仟元整; 户 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
7、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 (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 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银行行号: 1055 0200 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 http:/,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若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正确分配保证金,则按未递交保证金处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8 年 月 日 15 : 30。 第 5 页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或未 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
8、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清丰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魏女士 电 话: 18530329938 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 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0393-8593977、 15890476960 本公告解释权归招标采购单位。 第 6 页 第二章 投标人 须知 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1 采购人名称: 清丰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 张女士 联系电话: 18530329905 2 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 女士 联系
9、电话: 0393-8593977、 15890476960 3 采购项目编号: HNYDPY-QFCG-2018-15 采购项目名 称:清丰县产业集聚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 4 采购内容: 依据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规程( 2014 年度试行)、开发区发展方向区划定实施方案等技术标准,有 序组织参评开发区开展评价工作,对评价范围内的各类开发区的“主区”和“发展方向区”进行全面综合评价; 5 预算金额 及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36 万 元 ; 6 质量: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的规定 ; 7 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需同时具有河
10、南省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测绘资质专业范围需包括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 、不动产测绘;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测绘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企业参加过 2018 年度河南省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技术培训,需在河南省土地网上打印网上查询页; 4、企业近两年承担过开发区集约利用评价项目业绩至少一项,以合同原件为准;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 2016 年度、 2017第 7 页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等相关证明
11、材料,新成立的企业以成立之后的年份为准);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 2018 年连续3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无行贿查询网页截图(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时间在本项目报名期间内(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内); 9、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125 号)的要求,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12、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前查询相关信息并做到投标文件中;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相应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并提供缴费凭证;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3000 元;人民币伍仟元整; 户 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 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 4100 1510 8340 52
13、50 0586 银行行号: 1055 0200 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 http:/,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若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正确分配保证金,则按未递交保证金处理。 9 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时间起 60 日历 天 。 10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且正本和副本内容必须一致 ,另附一份电子版( U 盘) 第 8 页 1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 年 月 日 15:30 (北京时间) 1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13 签字或盖章
14、要求:见投标文件的编制 14 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 胶结 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封套上写明: 项目名称 及标段 投标文件 谈判文件编号: 招 标 人: 清丰县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字) 2018 年 月 日 时前不能启封 15 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6 谈判小组的组建: 谈判小组构成:采购人代表 1 人和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 2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7 定标方式:本项目中标人唯 一,合理最低价中标。 18 中标结果
15、:以书面形式告知各投标人。 19 编制周期: 合同签订后 30日历天 ; 20 采购最高限价: 36万元; 21 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支付。 22 解释: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第 9 页 投标人 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 清丰县产业集聚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 2.定义 2.1 采购人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单位。 2.2 投标人:根据采购合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3 合格投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第 7 款。 2.4 中标人:接到并接受中标通知书的投标人。 2.5 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谈判文件
16、要求提交的文件。 3.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4.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费用承担 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标人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 2002) 1980)、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办价格【 2003】 857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发改价格)【 2011】 534 号及(发改价格)【 2015】 299 号)等文件的规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 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代理服务费。 6.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7.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