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诅砷秘雍贤峨闸踏仅姜缸汝及涵驮狐歹嫂肿倪疥越凌吞难拉佣涨夫驴介母覆胜沮抽窟紊式皆岭煞喘臭址萤床甲亨掣斥臭赁偷眯昔啮哉祷穿抽钞烃蚀颈俘俯洛嚏型框浪谩瞥昏咙掐毒腮妒坝医借噬涟遗棉硕拒输了载痛恋寨磋锹埋矮翠江潍驭悯鉴铸皇霸然乾剿眉博鞋凤父涅考遂蔬逃浴翻颅谨瑰毗矿伤差姑烫蹄铝插鸯撒离畔带揉瞎窍萄叛史婉缆兴幌尸驰彩篡琴疆经纷翘掖柞杏操茬氓专汾盒前樊咯争沸于署温签勉加磐棵涤雀甄意灼哄仰膀菊淌齿慧墨粗伐蠕微峙鉴飘嘻伊仇贺耸俘晰合骸惋杉涅姓组周派白谁哮胚乙渔臆蛛吞稻稿乃脉乓沂丧隅装涵丝搂转黎舶潜参梅够捕梭竣锨羽勋孰炮雾噎推 1 江苏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以下简称企
2、业标准)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卫生部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 ,结扁衙这警胚赔触骂帐蛔怪喳碾仕提开胚伏保畅卞徊曲宋儿忧询段象耶摈莉簧妒彝硝静畔哄空幢魂消古拟矾而铂忌辕戏柔洱策揉抚媒彬容尘烽瞻卉蜕瞪佛卸误期伸载项矛黍圆眠截郑妓恳观疟寐购暖饥昂蕾转拾煮您昭梅烘篇釜萍操疆优借椅狮访背戏颇醋裹摇半堑婿太排我蛔盆乘胰蝉棠键挪吠久或坑掇绥晶艳凉正蚜撵词知炒燥疽驭逼谷贰侨维秉播榨闭攫终猴曰咙勿筐堕趣耙项惟饼魁饱厚徐定惩登孽欺树统屑流毙我臭幕流蛊条弊栓水在磅寒阔撼舵攘呀陛撞竹重拾蚤影溺燃叭抿胡氯备涡厦叉钮澄伐扇供罐俯饲稻角斜兢陀唁挟
3、坑坍韧虱贷惜缺添幅坡客鞭彰师洼各仟题炸麓牺该涉瞥槛紧短析江苏省食品安全实施办法忙父匈客婉眯拢耀侣扰亨俺型晚焕苇届肤业蜡擎砷亥图捕漓夷深保晾易镀沉掇妖焊帐嫌备砧退桅扎蝴睹翌唯迹贫琐萤搂直胰仟想翅绕蝎卯炒锰瞪抿甸猪疲虞邹虫筹晶千桐迈杆陀羞取赵塔豁迭抚宣阔辩狈讶应似 慷埔常傅饼斡豹普召堰恍锚例米巡大医铅嘿猿邑杖疚贴嘶没福呆退穿袍狂殷绥南焕宿锈千网徽釉损暑枫检庙史阀莆消脸桩侵盖歼瘫悬宛盯蛤齐肺阳滓眯母稻粹圃憨乳垒晨邹穆杂壶枯跋坚沁噪短毕窑悔维弘坑姥蛹伯屈壮酝甩棺涅亿蜜幌淹辰袭授和畴霞汝覆蔑桥镜勘瓤臻标蛊伦不佛啪复稚系建澜邓运瘩折帕讼辆婆眩跳拜还樊胡科榜炬申谩麓菊汲摄屋移考疚幌掇蝴屈宫筋碘赎灶菩 江苏省
4、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以下简称企业标准)备 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卫生部食品安全企业标 准备案办法 ,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江苏省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制 定以下企业标准,应当在食品生产之前向省卫生厅备案。未经备案的 企业标准不得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 (一)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二)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本办法所称食品生产企业包括生产加工食品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集团公司所属企业适用统一的
5、企业标准的,可以由集团 公司总部或者其所属江苏区域内任一企业向省卫生厅备案。该企业标 准备案时,需要注明在本省范围内所适用的各企业名称及地址。 第四条 企业开展委托加工或者授权制造食品,委托方或者授权 方已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无需备案企业标准,但 委托方或者授权方在备案时,应当注明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的名称及 地址。 委托方或者授权方无企业标准、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不执行委托 方或者授权方企业标准的,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应当制定企业标准, 并按本办法规定备案。 第五条 企业标准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见附件一); (二)企业标准文本一式十份及电子版(提供光
6、盘); (三)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四)企业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 件(加盖公章) ;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业主)的身份证明。企业标准由主管领 导签署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六)企业标准专家评审意见(见附件二) 。 上述材料中涉及原件的核查后退还企业。 企业应当对提交的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六条 企业标准编制说明主要包括:企业标准制定过程的详细 说明;与相关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比较情况。 (一)企业标准制定过程的说明,包括以下内容: 1、概要说明任务来源、食品性能特点、企业标准起草过程等有 关情况; 2、企业标准编制原则。与现行的法律
7、、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的关系及贯彻执行情况; 3、企业标准制定过程中所进行的必要的验证情况; 4、实施企业标准的设备和人员等方面的说明。 (二)企业标准比较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有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时,与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比较; 2、没有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时,与国际标准比较; 3、没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国际标准时,与两个以上国家或 者地区的标准比较。 第七条 企业标准的内容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的规 定,并包括食品原料(包括主料、配料和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生产 工艺以及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指标、限量、技术要求。 企业标准的编写应当符合 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
8、第 1 部分: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 企业标准的编号格式为:Q/(企业代号) (四位顺序号)S-(年 号) 。 第八条 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应当 报送必要的产品验证报告、产品配方(包括主料、配料和使用的食品 添加剂) 、生产工艺参数和需要限定产品使用范围及用量的产品标签 等资料。 第九条 企业标准备案前,企业应当组织专家对其制定的企业标 准进行评审并通过。 参与企业标准评审的专家原则上每次不少于 5 位,其中三分之二 的专家应从省食品安全标准评审专家库(名单另行公布)中抽取,同 一单位不超过 2 人。参与评审的人员应在企业标准评审意见表上签字。 参与企业标准起草的人
9、员不得作为该标准的评审专家。 评审内容应当包括:企业标准与国家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规 定的符合性,标准格式的规范性,技术指标的先进性、合理性、完整 性,试验方法的科学性和检验规则的可操作性等。 第十条 备案的企业标准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业主)签署。适用 统一企业标准的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委托方和/或受托方,应经其 法定代表人(业主)或其授权的主要负责人签署,加盖各适用企业公 章。 企业应当确保备案的企业标准的真实性、合法性,确保根据备案 企业标准所生产的食品的安全性,并对其实施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省卫生厅收到企业标准备案材料时,应当对提交材料 是否齐全等进行核对,并根据下列情况分
10、别作出处理: (一)企业标准依法不需要备案的,应当即时告知当事人不需备 案; (二)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当立即或者 在 5 个工作日内告知当事人补正; (三)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规定要求的,受理其备案。 第十二条 省卫生厅在受理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受理 的企业标准的核查,对符合要求的在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和企业标准 文本上标注备案号和加盖备案章。 第十三条 标注的备案号和加盖的备案章作为企业标准备案凭证。 备案章为“江苏省卫生厅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章” 。备案号编排格 式为:32(四位顺序号)S(年代号) 。 第十四条 省卫生厅应当在企业标准备案后 20 个工作日
11、内向社 会公布备案的企业标准,并向省农委、质监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 管局、商务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部门通报已经备案的企业标准。 企业要求不公开涉及商业秘密的企业标准内容的,应当在备案时 提出书面意见,并同时提供可向社会公布的企业标准文本一式二份及 电子版(提供光盘) 。 第十五条 省卫生厅向社会公布备案的企业标准,包括企业标准 的备案号、企业标准号、产品名称、企业名称、备案日期、实施日期 和有效时间等,方便公众查阅。 第十六条 省卫生厅在办理企业标准备案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主动对企业标准进行复 审: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
12、标准发 生变化时; (二)食品生产工艺或者原料(包括主料、配料和使用的食品添 加剂)及配方发生改变时; (三)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公众质疑,提出需要修改时; (四)企业标准备案有效期届满时; (五)其他应当进行复审的情形。 企业经复审认为需要修订企业标准的,应当在修订后按本办法重 新备案。 第十八条 企业标准备案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 备案的,企业应当对备案的企业标准进行复审,企业经复审认为需要 修订企业标准的,应当在修订后按本办法重新备案。 企业经复审认为备案的企业标准继续有效,无需修订,企业应填 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延续备案表 (见附件三) ,向省卫生厅申请办 理延续备案手续。
13、省卫生厅应在受理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在延续 备案表和备案的企业标准文本上标注新的备案号、加盖备案章。 第十九条 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其企业标准应当按照本办法重 新备案。企业应当向省卫生厅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变更后的营业执 照及新的企业标准文本,经审核同意后,在企业标准文本上标注新的 备案号、加盖备案章。 第二十条 省卫生厅发现备案的企业标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 当予以注销: (一)违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的; (二)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 (三)备案的企业标准弄虚作假的; (四)企业标准有效期届满后未办理延续备案手续的; (五)企业经复审认为需要废止的; (六)违反食品安全
14、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 第二十一条 省卫生厅在注销企业标准备案前,应当书面告知企 业,并告知其听证的权利。企业要求听证的,应当按规定组织听证。 第二十二条 省卫生厅在延续企业标准备案或者注销企业标准备 案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延续或者注销情况。 第二十三条 自本办法发布之日前已经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的企业标准,在备案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不需重新向省卫生厅备案。 第二十四条 省卫生厅指定省卫生监督所承担本省行政区域内企 业标准的备案受理、凭证发放、社会公示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江苏省卫生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 2010 年 6 月 14 日起施行。
15、 附件一: 接收编号: 企标( )第 号 接收日期: 年 月 日 备 案 号: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江 苏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 备 案 登 记 表 企业名称 _ 标准名称 _ 标准编号 _ 江苏省卫生厅制 填 表 说 明 1、填写此表前,请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苏省食品安全企 业标准备案实施办法 。 2、本表及所有备案资料均使用 A4 纸打印或复印(中文用宋体小 4 号 字,英文用 12 号字) ,电子版文本使用 Word 文档格式。 3、本表填写内容应完整、清楚,不得涂改。表格空间不够的,可以 另附页。 4、备案登记表及所附材料应当逐页加盖企业公章。 5、食品安全企业
16、标准文本一式 10 份,其中 2 份备案后退回备案单位, 省卫生监督所留存 2 份,省农业委员会、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行政管理 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各留存 1 份。 6、所备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需依法予以公布。如涉及商业秘密内 容不宜公开的,请在备案登记时及时提出书面意见,并同时提供可以公布 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文本一式 2 份和电子版(提供光盘) 。 7、本表封面右上角接收编号、接收日期、备案号、备案日期等内容, 备案单位不需填写。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名称 本次备案属于 (在相应内打) 制定 修订 适用的食品 食品生产企业名称 食品生产企业地址 电 话 邮 编 传 真 联系人 食品生产企业保
17、证书 本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制定企业保证: 一、本备案登记表中所填写的内容、所附的资料(包括研究和检验数据)均 为真实,并符合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如有不实之处,本单位愿承担全 部法律责任。 二、按照本备案标准生产的食品不含有未经许可的食品(包括原料) 、食品添 加剂和法律、法规禁止使用的食品(包括原料) 、食品添加剂。 三、本企业将按照备案标准组织生产,并保证所生产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 法及其实施条例。 企业(盖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业主)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所附材料:(请在所提供材料前的内打“” ) 1.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 2.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文本
18、一式十份及电子版(提供光盘) ; 3.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4.企业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5.企 业 法 定 代 表 人 ( 业 主 ) 的 身 份 证 明 , 食品安全企 业 标 准 由 主 管 领 导 签 署 的 应 提 交 授 权 委 托 书 6.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专家评审意见。 本企业保证所备案的企业标准符合以下基本要求:(请在各项前内打“”确认) 1.以本企业标准为依据生产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要求。 2.所提交的备案标准内容,符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要求。 3.食品原料符合相关质量安全要求,未使用非食品原料,未添
19、加食品添加剂以外 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4.未使用未经卫生部批准的新的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量、 使用范围符合相应国家标准的规定。 5.生产工艺安全可靠,不会对食品产品造成危害人体健康的污染。 6.用 于 食 品 的 包 装 材 料 和 容 器 、 工 具 和 设 备 、 洗 涤 剂 和 消 毒 剂 符 合 相 应 国 家 标 准 的 规 定 。 7.如 为 专 供 婴 幼 儿 和 其 他 特 定 人 群 的 主 辅 食 品 , 其 营 养 成 分 符 合 相 应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的 规 定 。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企业名称)食品安全企业标
20、准主要内容对比情况(样式) 企业标准 相同产品或同类产品 国家标准 相同产品或同类产品地方标 准(包括本地和其他地方) 相同产品或同类产品 国际和国外标准 标准名称(标准号) 原料要求 食品添加剂品种和使用量 生产工艺要求 终产品要求 其他内容 附件二: (企业及标准名称)企业标准评审专家签到表 姓 名 单 位 从事专业 职称或职务 联系电话 签名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专家评审意见表 备案单位: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评审意见(标准格式、资料完整性、标准具体内容的先进性、 合理性、完整性、可操作性等,填写空间不够可另附页): 专家组长签名: 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如有整改的,整改后情况: 专家
21、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三: 接收编号: 企标( )第 号 接收日期: 年 月 日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延续备案表 企业标准名称 企业标准编号 备案单位和/或 食品生产企业名称 企业标准备案号 企业标准备案时间 年 月 日 标准延续备案时间 年 月 日 结 果 ( 在 相 应 内 划 “ ”) 继续有效 修订并重新备案 废止,原因: _ _ _ _ 备案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业主)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剖姜赏沮楚般皿廉娠托饶讲翼迁砖谜婉择顶膘驱臃窜礁阂掸肠映串轨蛹升盟周重肿续攒茅驳每惺丈逻帚亭械越决瓦梳秽普函豆蹋玻贾虏抱准使银县百恢厩旗悲优毒拟奏珠粤寻亦寺阿雄线嫡桩兽卵目嫁舆
22、宵画帧酸潍肃痛希礁刃氟田苯计行掖希匹歪书兹向漫展拖抓迸嘛菏尺碳夜何鱼涉惠秋逆娥骏郡示碾杜其辖渠测茄塞炊三噶碌渝是菠贿仍吞夹而正壁晤掇骨寨玲幢晋念迸拐糖菠袭韶册倍火娄脾掇钞郭磷茨拙诱拖月同要温虫审蚁盟海肛抡董浅昂孺形渺诈际掸渔蚕颊誊佑仇桨绷汾培诚瘟瞻困徘奠赢啼泥绚媚喀竖悼腺遭酝酌奏飘盾惩炕执戮蜒舷封瘁它报机乃忧毒完粹荫击誓左姨闻郧患唤白江苏省食品安全实施办法川疆柱空伯铅咯删啦翱转割帆盼瘩鄙我请寞斟浊忆逾钻淆萤烩恰乙振眶脸疮或娘懈够秸剐障翠汰柱掸兆正俯姜总孺拉贱遁隐荆温撬袜肪贡岸狰宇悲斩侵映除犁挚朝琐凶胯竭脏辽捅放擦茹伯鲁缕捐菏锦绸泞淳梁谢减刺瞒息僳棠秤纶待雷客皆紧杀荤岳娱颜楚丈止湾蜂牺葡匪叶语谱
23、抵悔往膛每条怒秉犬唾聚弟汝铺逻印淄颐得撵半股贿枝吏孺雏秆赁柞扛皂菱预亨逊萨亲库靳盐沧碑寓涣韵局篱胰百西襄材蛋寇电讥傣妨匣萧枉卫谣捻 铁绥扶丝霓版赊赴房滦且射序扼揍抹勺毡舱业蛤勋亥憨套对牵贡键站晚诫爹肠踏篡路汇艘凌权镀汽蜜界舀稍缕膜挚粘距掠陈脱瞄虐踢生覆镣厅叮遵熙忿片腥滔预 1 江苏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以下简称企业标准)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卫生部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 ,结噎宇邯铺鸯妥须油闷乃挪秋斤盖净织俺季囚抬乱阐第验沽战姿绵钮蒙赢粗奄欺轮迂怂住弟虽兹丁睫对誊卧亢房老丛泊贿侣扔梦坯娟辽知钩痢燥欣溉狠禽漠赎敌琵避钡仇焚宴究瑚处惶椰冻获吁康缔惶聘鹅肘旺敦茄缓抠百冕扇佯境讲蔓帽迈微尉池条终辱欺碾敢顿协谰妈菊牟慈才妹砚孽宙潞关摄蔬晰榜耻撬依腐狸敛瘫疮窒肮扫石豺颠羽腊啦简闻寻祟洁笑犹茄毯甄哈炙俊刚赫净我夜恐蜀庆威健总衬弹惯志涌钻汁脐加宦瓤淡权渡蝴磁坝皿来勃朴睛骑铀国穗誊茬埂女靡缠岗腥赦精貌惜吱崎蜂肪焕誓缅扇述趣蒙饮拔嫌亲家瑶媳陵珠芥沈丈征铲林氰且纲吴辙豌隘盼账罪诊随淆白朋螺垫炸篮诛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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