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瓦斯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为了认真落实上级有关“一通三防”管理和瓦斯治理的规定,确保瓦斯抽采达标,有效遏制瓦斯事故,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检查验收范围瓦斯抽采工程检查验收范围有:抽采钻孔施工、抽采钻场、抽采管路、抽采钻孔封孔、瓦斯抽采流量测定等。二、矿成立抽查验收领导小组为了加强瓦斯抽采工程的管理,做到责任分明,分工明确,矿成立瓦斯抽采工程检查验收领导小组组 长:总工程师副组长:安全副指挥长、生产(机电)副指挥长、通风副总工、地测副总工成 员:通风(副)科长、安全副总工(副处长)、机电副总工(科长)、采掘副总工(生技科长)、调度室主任、通风科管理人员、通风(防突)队长、掘进队长。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通防科,由通防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职责:组长负责全面协调、指导、考核工作。三、验收制度钻孔施工验收:(1)通防队施工钻孔必须严格按照通防科下发的抽采钻孔设计施工,当钻孔施工完成后,必须申请验孔,并在记录表上签字。钻孔施工地点掘进队的当班跟班队长、班组长(或跟班队长、班组长委派的职工),当时在施工现场的安监工或者是下井的管理人员。(2)通防队做好井下钻孔施工原始记录,验收签字人员要明确钻孔深度(当场查钻杆数)、钻孔施工的方位角、倾角。 (3)通防队每小班向队值班室汇报钻孔施工情况,通防队要建立台帐。(4)排放钻孔、预测预报钻孔,效果检验钻孔由防突员、瓦斯检查员、跟班管理人员负
3、责验收。瓦斯抽采管路验收:(1)通防队必须严格按照通防科下达的瓦斯抽采管路安装设计进行施工,安装工程完成后,由施工单位提前一天在碰头会上提出验收申请,通防科、调度室、供应科、安监处共同进行验收。(2)验收内容包括管路的直径、吊挂要求、附属件的安装、平直度。(3)瓦斯抽采管理支管必须每隔500m,设置一个放水器。(4)每次验收后,通防队必须在验收单上注明验收里程,并在现场做好标记。瓦斯抽采钻场验收(1)各水平瓦斯抽放钻场尺寸必须严格按照生产科所下发的技术通知单进行施工。 (2)掘进连队钻场施工完毕后,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矿调度室牵头,组织通防科、安监处、施工连队、通防队等相关单位进行验收,如不合
4、格,则立即限期施工连队按设计标准进行整改,经再次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在验收未通过期间,该钻场不予结账。钻孔封孔验收(1)钻孔封孔后,通防队提出验收申请,由调度室牵头,通防科、供应科、调度室、安监处参与验收。(2)每个钻场施工完成后,通防队必须在三天之内进行封孔连抽,未进行连抽,则不予验收。(3)钻孔存在漏气、封孔长度小于8m,不予验收。(4)连抽的钻孔,抽采负压低于13Kpa,不予验收。四、抽采系统检查制度1.钻孔实行二级抽查制度,第一级:由矿总工程师组织通防科、通防队进行抽查,每月至少抽查1次,每次抽查不少于2台钻机,每台钻机不少于1个钻孔,抽查采用还原法,通过钻杆数量,确定钻孔深度。第
5、二级:由通防科组织人员进行抽查,抽查次数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抽查钻孔个数不少于2个。2.每月25日前,通防队要把钻孔施工原始记录、抽查记录一并报矿总工程师审批,由矿总工程师安排技术人员根据施工措施、设计和调度台帐等进行校对,并审核验收其准确性,核对无误后由总工程师和通风副总工共同签署验收意见,作为工程结算依据。对不合格的钻孔必须责令重新施工,并扣减该钻场工资结算的30%。3.通防队跟班队干应经常抽查钻孔施工质量,并有记录可查。 4.由总工程、通风副总工牵头,每月对矿井瓦斯抽采系统进行检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由通防队及时进行整改。5.瓦斯抽采泵站值班人员必须每小时记录一次瓦斯抽采参数
6、,通防队测流人员必须每周对主、干、支管及抽放钻场测定一次。6.通防队每月必须组织副队长及其以上的人员对矿井的整个抽采管路进行三次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五、检查验收处罚制度1.对通知验收,无故不参与验收者一次处罚200元。2.相关单位未建立台帐的一次给予处罚500元,并限期完善。3.施工单位未按期提出验收申请的,每次给予处罚200元。4.对施工记录保管不善,每丢失一张给予相关单位处罚100元。5.钻孔抽查人员必须按照本规定进行每月钻孔抽查,少抽查一次罚款100元。6.矿在进行瓦斯抽采钻孔深度真实性抽查时,发现有弄虚作假、虚报钻孔数量及钻孔进尺的,每次对验收人员经济处罚500元/次,给予抽采队相关
7、管理人员经济处罚800元/次。7.井下现场无抽查验收用的工具的,每次对现场施工人员处罚200元。8.施工连队申请验收二次未通过的,则处罚500元/次,并扣减验收项目工资的40%。9.钻孔验收所有签字必须本人现场签,出现代签或未到场参与验收事后补签,一律按开虚作假处理。10.钻探工在遇到上述人员拒绝验孔时,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员必须做好记录,并及时将拒绝验孔的人员名单报通风科,通风科必须在24h 内出具一式三份(存档1 份,报安监处、劳资科各1 份)的处罚通报;若调度室接到汇报后不作记录,或不向通风科通报,罚当班调度员200 元/次;通风科不及时出具处罚通报,罚相关责任人200 元/次。11.上述人员每验收1个钻孔,指挥部给予5元补贴(以记录表上的签字为准);若上述人员在接到验孔申请后拒绝验收钻孔,罚当事人200 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