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毕业论文文献综述金融学论中国股票市场的自律监管近年来,我国股票市场发生了一系列极具意义的深刻变化,已成为全球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监管在证券市场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对社会经济的贡献显著增加。一般情况下,股票市场监管体系分三种。正如齐萌(2008)在中国证券业自律机制研究一文提到的,一是集中型监管模式、二是自律型监管模式、三是综合型监管模式。不管是哪种模式,均要受到政府与自律组织的双重监管。专家学者就股票市场自律监管与政府的监管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探讨。我国学者余晖(1994)利用制度经济学、信息经济学的方法从理论上研究了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以及二者之间的协调问题。侯及(2006)认为当前我国证
2、券市场实行的是以政府监管为主导,集中监管和市场自律相结合的监管制度。但政府监管和自律监管的功能都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同时政府监管的越位,错位和缺位现象十分明显,自律监管的作用几乎为零。学者邱国龙(1997)主张建立和完善集中管理与自律管理并重的证券的管理体制。王庆华(1993)认为在发挥政府监管的同时也要加强证券自律管理的作用。从中不难看出,将政府监管与市场自律相结合是大势所趋。过去人们更加关注的是政府监管,随着市场的发展,自律监管的作用也越来越凸显出来了。自律监管的地位也越来越受到专家学者的重视,国内学者赵振华(2004)认为行业自律具有民主性、针对性、及时性、专业性、灵活性的特点,是市场监
3、管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行业保护共同利益的必然要求。张岚、张龙(2003)认为自律监管还能提高证券业的职业道德,提高监管人员的责任感,增强被监管者的接受力,提高监管的敏感性和参与监管的积极性等。同时国外的专家学者也就该问题进行了积极的研究,指出了自律监管的必要性。格林斯潘(2000)认为政府监管不可能总是正确的也不可能替代金融监管客体的谨慎管理以及市场主体的外部监管只是作为金融监管客体自律的不足的补充,控制风险的根本措施还要靠金融监管客体的自律。金融机构作为一国金融体系的微观体系,其内部控制的完善与否直接影响着一国金融的稳定和发展。学者BLACK(2001)对自律监管的含义、范围和模式进行清
4、晰的界定。大卫T卢艾林(1998)则说现在没有一个理想的监管模式在全球应用。FIBV证券交易所联盟1992曾指出自律是,并且一直是,对证券市场进行管理的第一步。当提到管理的问题时,它在证券市场的国际化领域内就作为第一原则加以适用。我国股票市场的自律职能主要由证券业协会和交易所承担。然而现实中的证交所和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监管职能非但没有得到有效发挥,而且存在很多阻碍其有效发挥的问题。譬如孙昌兴、秦洁(2009)指出,包括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在内的自律组织带有浓厚的官办色彩,其应有的自律监管职能无法有效发挥。下面就证交所和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监管功能发挥做具体的探讨。首先探讨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证券
5、交易所作为股票市场自律监管的一线管理,其功能发挥受到了很多因素的制约。刘志华(2008)提出证券交易所是证券市场监管结构中角色独具的重要力量。但同时也指出当前我国证券交易所应有的作用还没有完全发挥出来,特别是在自律功能的发挥方面还存在着很大的缺陷,这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完善和发展是非常不利的。侯及(2006)认为上市协议不是由证交所和上市公司商议决定,而是政府部门硬性规定的产物,不能体现为市场参与主体相互竞争和相互妥协的产物,而是游离于利益关系之外的产物,也就不能发挥市场高效配置资源的职能。张岚、张龙(2003)指出证交所本身在组织形式即会员制上存在很大缺陷,有可能损害证券交易的公正性,会员券商开
6、展证券交易时比一般投资者拥有更多的从事交易、获取信息的便利,因而有可能酿成证券交易中的不公正交易现象,不利于证券交易所提升服务质量,由于只有会员券商方可入市交易,新会员的加入一般要经过原会员同意,就容易形成事实上的垄断,不利于鼓励充分自由的竞争活动,不利于提高服务质量和降低收费标准;投资者的风险较大等。同样,作为股票市场的自律性组织,证券业协会的职能发挥也存在诸多问题。秦茂宪(20005)提出目前我国的金融监管政府色彩太浓。证券业协会作为授权型行业协会之一种,是在国家机关改革的背景下建立起来的,因而在人员组成上具有浓厚的官僚色彩,其领导仍大多采用行政任命的方式,一般人选是由退居二线的领导或在机
7、构改革调整过程中重新安排,而工作人员主要来自原行政机关人员或由行政编制人员兼任。郑瑞琨(2001)认为证券业协会体制不顺,证券交易所作为证券业协会的会员,导致自律组织重叠。张亦春、许文彬(2003)则指出由于证券法只规定证券公司必须加入证券业协会,并没有明确规定证券业协会的明确范围,致使证券业协会成立之初,其会员仅仅是证券公司,后来许多地区因协会定位不明,为增加会员,又大力吸引上市公司、机构投资者加入协会,使得证券业协会券商行业自律组织的性质进一步模糊。建立健全的自律监管体系有助于股票市场的健康良性发展。要确保健全的自律监管体系需要增强自律组织的独立性,明确自律、他律的权责边界,需要我们不断创
8、新,努力完善我们的法治社会,同时整合有用的社会资源。放任市场或是不顾市场自身规律、一味强调政府监管的做法都是不可取的。五、主要参考文献1齐萌中国证券业自律机制研究J上海金融学院学报,20080539452余晖管制的经济理论与过程分析J经济研究,1994,(5)50543邱国龙试谈我国证券市场的规范与发展J金融研究,1997,(6)17194王庆华上海股票市场的运作与发展J经济研究,1993,(6)38395侯及如何加强证交所的自律监管作用J商业时代,2006(31)55566孙昌兴,秦洁我国证券自律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J,法治研究,2009(10)23307刘志华中国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体
9、制的问题及其改进J,理论前沿,2008(11)8张岚,张龙强化证券市场的自律监管J经济论坛,2003657589大卫T卢艾林金融监管体制的组织结构J金融参考,2000,6192510张忠军金融监管法论M法律出版,1998,13811BLACK,BERNARDSTHELEGALANDINSTITUTIONALPRECONDITIONSFORSTRONGSECURITIESMARKETSJASPUBLISHEDINUCLALAWREVIEW,20014878185512INTERNATIONALCAPITALMARKETGROUPWHITEPAPER,STANDARDSOFSELFREGULATIONOFTHESECURITIESMARKET,199213张亦春,许文彬中国证券市场自律性监管理论阐释与措施探讨J东南学术,2003671214赵振华自律是我国证券监管的有益补充J求实,2004(11)156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