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矿业大学矿业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根据学校和研究生院评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矿业工程学院特制订本实施细则。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以年级为单位,由院主管领导和研究生秘书组织开展;2、由于研究生人数多,奖学金评定工作由学院组织,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分组按比例推荐;一、总分、评价内容和权重总分课程成绩(分值)权重A创新能力(分值)权重B社会工作(分值)权重C研究生奖学金评价内容和权重类型学年课程成绩A创新能力B社会工作C学术型硕士第一学年按新生奖学金评定细则评定第二学年60%30%10%第三学年90%10%应用型硕士第一学年按新生奖学金评定细则评定第二
2、学年60%30%10%博士第一学年按新生奖学金评定细则评定第二学年40%50%10%其他学年90%10%二、课程成绩(满分100分)1、课程成绩(学位课和必修课)采用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必修课程加权平均分。2、各类课程考试不及格重修(或补考)后及格的,不参与奖学金评定。三、创新能力(满分100分)创新能力考核包括学术论文、科研实践、独立研究、专利发明等内容。1、学术论文(30分)发表论文加分:(1) SCI收录论文一篇计15分;EI收录论文一篇计10分;核心收录论文一篇计5分。(2)研究生发表的学术论文最高30分。注:期刊级别划分按最新标准;“公开正式发表的论文”是指具有正式出版号的公
3、开发行刊物,但不包括摘要文集中的论文摘要和学术期刊中的插页短文、短评或报道,发表在增刊的论文不计入加分。同一篇文章限加最高分,同时在整个研究生阶段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只计一次,不得重复计算。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本人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或者通讯作者的可视为第一作者),中国矿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属于本专业学科领域。学术论文按自然年度计算,截止日期为本年度8月31日之前,要求提供论文发表的期刊封面、论文目录及论文正文(全文)复印件;对于已被录用的论文需出具录用通知函及版面费收据。被SCI或EI收录的论文另需出具科技查新站出具的检索证明。2、科研实践(50分)由导师根据研究生参与科
4、研工作和科研实践等情况综合进行评价,并给出具体分数。3、独立研究(10分)研究生个人承担研究课题,评价为优秀,国家级计10分,省级计8分,市局级和校级5分。4、科技发明成果(10分)发明专利排名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分 值1062注:1.发明专利仅限授权的国际国内发明专利;2.发明专利必须以学业奖学金评定当年授权的且与本专业学科领域相关的按上述加分,无关的不加分;3. 导师排名第一,研究生排名第二的可视为排名第一。四、其他学术工作和社会工作(满分100分)包括课外竞赛和担任社团职务等。1、参加学术竞赛活动(70分)等级类别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鼓励奖全国7050352015省级403020151
5、0(1)学术竞赛活动包括“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等由国家各部委和国际权威学术机构主办的学术科技竞赛。(2)以上参赛项目,如以团队名义参加的,排名第一位,系数为1.0;排名二三位的,系数为0.5;排名在第四以后的,系数为0.2。其中全国和省级的获奖项目,限排名前八位的计分,学校获奖项目,限排名前三位的计分。同一比赛按最高级别加分。2、担任社团职务(30分)各级各类研究生干部加分标准如下等级类别分 值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部书记、研工助理;校、院级研究生会主席30校、院级研究生会副主席;党支部支委15校、院级研究生会
6、部长、副部长;班委10(1)考核对象:凡任期一年以上,工作中无重大疏漏的学生干部,按上表划分级别直接加分;(2)担任两项以上学生干部职务的同学,按最高职务计分;(3)由于学院、班级组织调整需要,工作不满一年的,实际考核加分乘0.6;(4)由于个人原因主动辞职,工作不满一年的学生干部不参与考核加分;(5)由于学院、班级调整需要,工作满一年,但不在同一组织中工作的学生干部按照高等级学生组织考核加分。(6)担任校级各类职务,必须出具校相关部门聘任证书及该职务工作考核评价书面材料。五、名额及奖励标准1.学业奖学金名额详见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学业奖学金评定比例备案表。 2.博士研究生一等学
7、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8000万元,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万元,硕士研究生一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300元,二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4300元。六、实施办法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以年级为单位,由院主管领导和研究生秘书组织开展;2、由于研究生人数多,奖学金评定工作由学院组织,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分组按比例推荐;3、课程学习成绩由研究生秘书主持、个人具体负责计算,计算结果由辅导员核实并签字后报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科研素质、创新能力环节由导师、学院共同评价完成。其他考核内容加分原则上由本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无奖学金直
8、至取消学业奖学金评定资格:(1)一年内有一门次课程不及格者;(2)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处分或学院通报批评者;(3)未交清前一学年度学费且未向学院提出书面缓交申请的。6、关于奖学金其它的说明(1)各等级奖学金比例及奖学金金额按照学校规定执行。(2)各项奖评根据中国矿业大学矿业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测评分数高低,分组确定,特殊情况由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3)学业奖学金按照研究生的基本学制3年,每年十个月(2、8月不发)发放。(4)保留入学资格研究生的第一年学业奖学金按录取时确定的等级和标准发放;(5)研究生如出现下列情况,学校或导师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其奖学金试行暂停、降档或终止奖学金的发放:出国或出境留学三个月以上的,不予发放离校期间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学金自离校手续办理完成日的下个月起停发,回校后自报到手续办理完成日的下个月起恢复发放。申请休学的,休学期间停发奖学金。研究生复学后,根据休学的具体情况续发或重新评定学业奖学金;中途退学的,自退学之日起停发奖学金;违反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未能履行协议等情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发放办法由学校研究确定7、矿业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可根据奖学金评定当年具体情况修改本细则。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中国矿业大学矿业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负责解释。矿业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