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部资料请勿外传,广西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解读,自治区农机局,相对于广西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修改调整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缩减补贴机具种类 剔除了近几年特别是2016年基本没有申请补贴的1个大类、4个小类、16个品目,增加1个小类、6个品目产品的产品,补贴机具种类由原来11个大类、37个小类、92个品目,调减为10个大类、34个小类、82个品目。,二、实行部分机具敞开补贴 全区范围内对轮式拖拉机、水稻插秧机、谷物联合收获机械、粮食烘干机、甘蔗种植机、甘蔗收获机械实行中央资金敞开补贴。由“试行”改为“实行”部分机具敞开补贴。,三、调整自
2、治区配套资金累加补贴范围及标准 农业部统一分档的通用类农业机械,其分档按照农业部的规定执行,必要时可进行细化分档;农业部未统一分档的通用类和非通用类农业机械,由自治区进行分档。各档次机具的中央资金补贴额按“三不超过”原则,即:不超过该档产品中央资金补贴最高限额、不超过2016年广西补贴额标准、不超过2016年平均销售价格的30%进行测算。 考虑到自治区配套资金有限,为确保累加补贴重点,对自治区配套资金累加补贴范围及标准进行调整,即:轮式拖拉机由90马力以上调整为120马力及以上,取消谷物联合收获机械自治区配套资金累加补贴。,调整后的自治区配套资金累加补贴标准如下: 1.水稻插秧机。 4行以上四
3、轮乘坐式水稻插秧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水稻种植大户购买的,自治区配套资金按照中央资金补贴额的50%累加补贴。其余对象购买的,自治区配套资金不累加补贴。 其它水稻插秧机:自治区配套资金按照中央资金补贴额的50%累加补贴。,2.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自治区配套资金按中央资金补贴额的50%累加补贴。 3.120马力及以上轮式拖拉机:自治区配套资金按中央资金补贴额的20%累加补贴。 4.批处理量10t及以上的循环式粮食烘干机:自治区配套资金按中央资金补贴额的50%累加补贴。 5.甘蔗种植机:自治区配套资金按中央资金补贴额的100%累加补贴。,6.甘蔗收获机:自治区配套资金累加补贴最高限额为2
4、5万元。中央资金补贴额25万元的,自治区配套资金按中央资金补贴额的100%累加补贴;中央资金补贴额25万元的,自治区配套资金按25万元累加补贴。 7.自走式甘蔗割铺机:自治区配套资金按中央资金补贴额的100%累加补贴。 8.四冲程汽油机斜挂式圆盘甘蔗割铺机:自治区配套资金累加补贴100元。,四、进一步明确因中央补贴资金规模和年度内享受的中央资金补贴最高限额所限,上年度未能享受补贴的解决办法 因中央补贴资金规模和年度内享受的中央资金补贴最高限额所限,2016年尚未享受中央资金补贴的机具,列入2017年度补贴机具范围的,可在2017年优先给予中央资金补贴,具体补贴额按2017年度的标准执行。,因自
5、治区配套资金规模所限等原因,2016年尚未享受自治区配套资金累加补贴的甘蔗联合收割机,列入2017年度补贴机具范围的,可在2017年使用本年度的自治区配套资金优先累加补贴,具体补贴额按2017年度的标准执行;2017年未能享受自治区配套资金累加补贴的甘蔗联合收割机,列入2018年度补贴机具范围的,则在2018年使用当年的自治区配套资金优先累加补贴,具体补贴额按2018年度的标准执行。,2016年12月1日以前(不含当日)购买装用国二柴油发动机农机产品,尚未享受补贴且列入2017年度补贴机具范围的,原则上在2017年使用当地结转或自治区调剂安排的历年结余中央资金优先给予补贴,如农业部有新的规定则
6、按其执行;对于甘蔗联合收割机,可以使用2017年的自治区配套资金优先累加补贴。,五、适当提高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企业享受中央补贴资金的最高限额 在实施年度内,从事甘蔗种植生产经营的购机者享受中央补贴资金总额的最高限额分别为:规模种植大户200万元,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500万元,农业企业等农业生产经营组织2000万元;其他非从事甘蔗种植生产经营的规模种养大户为100万元,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育秧中心(工厂)为300万元,农业企业为500万元。,六、补贴操作过程实现去经销商化 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农机生产企业应向其确定的经销企业出具补贴产品销售授权书,督促经销企业
7、依法依规诚信经营、严格规范操作、强化售后服务,并对其确定的经销企业违法违规经销补贴产品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经销企业应在醒目位置设置或悬挂“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企业”标识。,为了执行农业部的规定,从2017年起,补贴政策实施操作过程与农机产品经销企业脱钩,也就是说去经销商化,即经销商只负责销售机具、出具发票、提供售后服务凭证和产品合格证,不再负责录入相关信息、拍照并上传人机合影和打印相关表格等工作。,七、进一步明确各方责任及风险 进一步明确农机购置补贴补贴政策实施与参与各方的责任,尽可能规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风险,重点明确了农机产销企业及购机者在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
8、的责任及风险,以便更有效地防止骗补、套补等违法违规行为。 1.购机者和农机产销企业的责任。购机者和农机产销企业分别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农机产销企业因违法违规行为,产品补贴资格或经销补贴产品的资格被暂停、取消,以及因提供,补贴产品的销售价格不真实,致使其补贴额畸高,农机化主管部门调整补贴额标准,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农机产销企业自行承担,已结算兑付补贴资金的,由农机生产企业负责退缴多补资金上缴国库。购机者明知补贴产品销售价格畸低、补贴额畸高并接受经销企业出具的虚假发票的,属故意隐瞒、合伙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由此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农
9、机产销企业和购机者自行承担。 2.区、市、县农机部门的责任。市、县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补贴产品经销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补贴产品产销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及补贴产品销售价格畸低、补贴额畸,高等异常情况的,应及时报告自治区农机局。自治区农机局 接到报告或举报、投诉后,应立即关闭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暂停办理相关产品的补贴手续,并及时开展调查处理。 3.县级农机、财政部门的责任。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对农机购置补贴材料的合规性审核结果负责。 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按时限向财政部门提交相关资料,财政部门按时限组织补贴资金兑付工作。,八、改变补贴方式,进一步优化操作流程、简便手续 进一
10、步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流程、简政放权,补贴方式由“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调整为“自主购机、带机申请、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即将原来先申请、确定补贴对象、获得指标确认书后购机,修改为先购机、后带机申请补贴、审核合格后再确定补贴对象。取消了指标确认书,进一步优化操作流程、简便手续,减少购机者上门次数。,要求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努力做到“一站式”服务,依次完成现场查验申请者资格、核验机具、上传人机合影照片、登记建档、录入相关信息等工作。 补贴操作流程如下: 1.自主购机。购机者在全国范围内选择补贴产品经销企业或通过生产企业直销等方式自主购机,并对其购买的机具是否
11、符合补贴政策规定承担相应风险。 对于所销售补贴机具,经销企业应如实出具购机发票(在备注栏内列明补贴金额,如增加配件,需注明相应金额),提供售后服务凭证和产品合格证(属于实行登记管理且整机出厂的机具,标注有整机出厂编号和发动机号码,并与整机铭牌上标注相一致)。,2.带机申请。购机者应及时携带所购机具及其产品合格证、购机发票原件及复印件2份、申请人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则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份、银行帐号等相关资料,到户口所在地或组织机构注册地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审批窗口办理申请手续,并配合做好机具核验工作。 【购机补贴实行依申请补贴,带机申请是对申请人的最基本要求。如果县级农机购
12、置补贴审批窗口不具备机具停放的场地条件,或因已开展便民服务而将购机补贴的申请、机具核验等工作前移至乡镇,可在县级的实施方案里另行明确具体的机具核验要求。】,3.核验机具。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对购机者资格及所带机具进行现场核验、审核其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 已注册登记的机具,可在核对牌证无误后不再重复核机。 【对于无法移动等原因不能携带的果蔬烘干机、粮食烘干机、简易保鲜贮藏设备、网箱养殖设备,以及其他大型固定设备等机具设备申请的,申请者可预约农机部门上门核验。农机部门必须在机具设备安装完毕后方可进行核验,并按标准配置要求核定补贴数量。】,对于核验合格,拟给予补贴的机具,具备喷印条件的应喷印补贴机具编
13、号标识。 【这里所说的具备喷印条件,是指补贴机具有合适的喷印位置,可以喷印补贴机具编号标识。部分基层人员没有连贯地读这一段话,而是只从最后一句话去理解,所以来电询问是否指农机部门具体喷印条件?】,4.资格确定。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对购机者所带机具及提供的申请资料审核合格的,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定补贴资格。各地应对当年补贴资金需求进行科学预估,在补贴资金基本能够满足需求的情况下,可按照到农机部门申请的先后顺序,即“先到先补、用完为止”的原则当场依次确定补贴资格,直至补贴资金用完为止;在补贴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应优先补贴实行敞开补贴的机具,采取“先到先补”或公开摇号等购机者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
14、贴资格,具体办法由县级农机、财政部门共同确定。,规模种养大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申请补贴机具数量较多或补贴资金量较大的,需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申请购买补贴机具的数量及理由。单次申请补贴额在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内的,由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集体讨论决定;超过100万元的,由县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审定。,【这里所说的资金包含中央资金和自治区资金,设限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基层工作人员。关于补贴机具数量应与其开展农业生产或经营服务的面积和规模等相匹配,不能超过实际需要的数量的问题,应着重把握三点:一是申请人需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申请购买补贴机具的数量及理由;二是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如土地证、承包或代管等经
15、营服务合同(协议)、当地环保水利主管部门出具的畜牧水产养殖许可证明;三是经过农机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或县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决定。】,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对购机者所带机具及提供的申请资料审核合格后,办理如下相关手续: (1)在发票原件背面签注“已验机”标记,在购机发票复印件、身份证(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签注“已核,与原件相符”标记及经办人姓名、日期; (2)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录入购机者、机具、补贴等相关信息,上传购机者身份证、头像、人机合影、铭牌、购机发票等图片; (3)打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三份,交申请人签字;,(4)登记并保存申请人的
16、联系电话和银行帐号(不录入系统); (5)将发票原件、产品合格证、身份证(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营业执照)原件,连同申请表(1份)等材料交给申请人。 5.信息公示。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对拟兑付补贴资金的购机者名单,须在其所在的村或乡镇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则生效,如有异议经查实后,则取消其补贴资格。公示的信息须拍照留存备查。,6.提交结算材料。公示无异议后,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将结算申请报告、补贴机具结算明细表(附购机者的联系电话和存折帐号)、申请表等补贴资金结算材料,汇总送县级财政部门审核。 7.兑付资金。县级财政部门对农机部门送来的补贴资金结算材料审核无误后,按规定把补贴资金直接划拨到购机者的银行帐户上。 补贴工作启动实施后,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每月向财政部门提交1次补贴款结算材料,财政部门每月进行1次补贴资金兑付工作。 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将已兑付补贴资金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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