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儿童营养不良诊疗常规 营养不良是因缺乏热量和(或)蛋白质所致的一种营养缺乏症。 (一)收案标准 凡属中、重度营养不良,尤其是中、重度低体重,消瘦和严重慢性营养不良为重点。 1. 营养不良的高危因素 (1)小儿长期喂养不当: 人工喂养的婴儿,尤其长期稀释乳或乳量不足;母乳不足又未增加其它母乳代用品; 4个月后没有及时添加辅助食品,或添加辅助食品数量不足、品种单调、质量不高,特别是以谷类辅助食品为主的小儿; 长期挑食、偏食、厌食的小儿。 (2) 患有消化系统疾病或慢性消耗性疾病的小儿,如反复呼吸道感染、腹泻为最常见。此外,肠寄生虫病、慢性传染性疾病等。 (3)先天性不足,消化能力低下的小儿,如早产
2、儿、双胎儿、低出生体重儿。此外,唇腭裂、幽门狭窄等。 .营养不良的评价方法 (1)评价指标:年龄别体重、年龄别身高、身高别体重; (2)评价参考值:卫生部推荐的世界卫生组织所公布的三项指标的参考值; (3)评价标准:小儿的三项指标的测量值分别小于参考值的中位数减去二个标准差(中位数-2s)。 .营养不良的分类 (1)低体重 小儿的年龄别体重低于评价标准。评价方法为:将测量出的小儿体重值与年龄别体重的参考值中的同年(月)龄、同性别的体重对比,如低于评价标准就是低体重。 (2)消瘦 小儿的年龄别身高正常,但身高别体重低于评价标准。评价方法为:先将测量出的小儿身高值与年龄别身高的参考值中的同年(月)
3、龄、同性别的身高值对比,如等于或高于评价标准,则再将测量出的小儿体重值与身高别体重参考值中同性别、同身高的体重值对照分析,如低于该评价标准,就是消瘦。 消瘦主要反映小儿目前或近期营养不良,表现为面黄饥瘦,重者皮包骨头,但个子不矮。 (3)发育迟缓 又称生长迟缓,小儿的年龄别身高低于评价标准,而身高别体重正常。评价方法为:先将测量出的小儿身高值与年龄别身高的参考值中的同年(月)龄、同性别的身高值对比,如低于评价标准,则再将测量出的小儿体重值与身高别体重参考值中的同性别、同身高的体重值对比分析,若为正常,就是发育迟缓。 发育迟缓主要反映过去(长期)营养较差,目前尚可。这类小儿从外表看上去匀称、皮下
4、脂肪不少,只是长期的矮小。 (4)严重慢性营养不良 小儿的体重和身高均低于身高别体重和年龄别身高的评价标准。评价方法同消瘦和发育迟缓的评价方法。 患严重慢性营养不良的小儿实际上存在消瘦和发育迟缓,表明过去和目前均有营养不良,患儿看起来又瘦又小,严重者精神不振、反应低下,智力障碍等。 .营养不良的症状和体征: (1)最早出现的表现是体重不增,随后体重减轻; (2)消瘦、肌肉松弛、皮下脂肪减少或消失、皮肤毛发干枯失去弹性; (3)患病较久、病情较重者身高增长迟缓,并可出现营养不良性水肿、反应迟钝、智力落后等; (4)营养不良的患儿易患各种传染病或感染性疾病。 (2) 管理方法 1.查找原因; 2.
5、积极治疗原发疾病; 3.进行喂养指导; (1)强调母乳喂养; (2)根据小儿年龄特点,指导合理补充营养,调整饮食,及时添加辅助食品; (3)增加饮食次数或增加热量的摄入。 4.药物及其它治疗 (1)助消化药 胃蛋白酶合剂 2岁以下小儿:每次12.5ml,每日3次,口服; 2岁以上小儿:每次35ml,每日3次,口服; 多酶片 每次1片,每日3次,口服; (2)多种维生素 维生素1,2,6,维生素; (3)锌 锌元素,每日0.61.5mg/kg,分23次口服。 (4)中医中药 推拿、捏脊; 开胃健脾的中药。 5.定期随访 (1)每月复查一次,测量体重、身高并进行评价。 (2)收案时应做血红蛋白检查,异常者,按贫血常规管理,有条件者做智力检查和微量元素检查,异常者应做出相应的处理。 (三)结案标准 1.按年龄的体重应达到均值减一个标准差以上,且症状、体征消失,并维持2个月。 2.如经指导、治疗后症状、体征消失,但体重仍未达到均值减一个标准差以上者,可采用按身高的体重评价,如按身高的体重已达到均值减一个标准差以上即可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