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TS-XK-09-03 1 压力管道 使用登记 资格认定 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 规定 了压力管道 使用登记 资格认定 事项 办理 的 依据、许可条件、申请要求、受理工作程序和要求、办理工作程序和要求、业务流程、业务文件和记录以及相关流程。 本标准适 用于压力管道 使用登记资格认定 事项 的申请、受理、决定、送达、归档、 变更及补领证书的办理。 本事项由市局和区县局、分局分管道级别实施。 市局办理 : 不跨省的长输管道使用登记 资格认定 ; 区县局、分局办理 : 其他 压力 管道使用登记 资格认定。 2 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004 年 6月 29 日国
2、 务院第 412 号令发布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 1996 年 4 月 23 日 劳动部劳部发 1996140 号发布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试行) 2003 年 7 月 17 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质检锅 2003213 号发布 3 许可条件 经监督检验达到 1 级或 2 级标准,申报资料完整、准确。 4 申请要求 4.1 申请人资格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压力管道使用单位。 4.2 申请人责任 a) 申请人应理解掌握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劳动部劳部发 1996140 号)、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试行)(国质检锅 2003213 号)的规定要求,并根据要求自查是否具备取
3、证条件。以上材料可在 http:/ 网站上可浏览或下载。 b) 申请人可在 http:/ 网上填报申请事项,填报时应仔细阅读申请书填写要求和示范文本。 c) 申请人应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因提供不真实材料而产生的法律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 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 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九条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
4、罚;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d) 申请人应当按照本工作标准 4.4 条款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e) 申请人下载表格用 A4 复印纸打印,内容用签字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表格项目填写完整、字 迹清晰,提交的资料中单位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等应准确一致。 f) 申请人应配合行政机关办理行政许可的工作,按要求补齐补正材料;按照行政机关告知的评审期限完成接受评审的准备工作;在接到受理人的取证通知后,按照取证时限及时取证。 4.3 申请范围 表 4.3.1 申请范围 TS-XK-09-03-
5、 2 管道类别 级别 长输管道 GA1 GA2 公用管道 GB1 GB2 工业管道 GC1 GC2 GC3 注:跨省的长输管道除外 4.4 申请 人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4.4.1 首次申请(表 4.4.1) 4.4.2 变 更 4.4.2.1 主要技术参数变化(表 4.4.2) 4.4.2.2 使用单位变更(表 4.4.3) 4.4.3 补领证书(表 4.4.4) 表 4.4.1 首次申请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形式 要求 1 重要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 1 份 原件 ( 1)申请表应从网上填报并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 ( 2)申请表的填写符合填写要求和示范文本要求,内容填写完整,不涉及的项目
6、填写“无” ; ( 3)使用单位名称、单位公章、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应与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完全一致 ; ( 4)管道类别、管道级别符合表 4.3.1申请范围。 2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汇总表 1 份 原件 ( 1)使用单位名称、单位公章、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应与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完全一致 ; ( 2)管道级别符合表 4.3.1申请范围 ; ( 3)内容填写齐全(不涉及的内容填写“无”),符合压力管道使用登记汇总表填写说明要求。 3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和 IC卡 1 份 复印件 ( 1)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4 压力管道安装竣工图(单线图) 1 份 原件或复印件 ( 1) 应有此材料 。 5 压力管道安装
7、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报告 1 份 原件 ( 1)经监督检验达到 1 级或 2 级标准 备注 所有申 报材料应使用 A4 复印纸,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表 4.4.2 主要技术参数变化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形式 要求 1 行政许可变更申请表 2 份 原件 ( 1)申请表应从网上填报并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 ( 2)申请表的填写符合填写要求和示范文本要求,内容填写完整,不涉及TS-XK-09-03 3 的项目填写“无” ; ( 3) 申请单位名称、单位公章、组织机构代码应与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完全一致 ; ( 4) 许可事项名称、许可证照编号应与原使用登记卡完全一致。 2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和
8、 IC卡 1 份 复印件 ( 2)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 原使用登记证(卡) 1 份 原件 ( 1) 应有此材料 。 4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汇总表 1 份 原件 ( 1)使用单位名称、单位公章、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应与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完全一致 ; ( 2)管道级别符合表 4.3.1申请范围 ; ( 3)内容填写齐全(不涉及的内容填写“无”),符合压力管道使用登记汇总表填写说明要求。 5 重要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 1 份 原件 ( 1)使用单位名称、单位公章、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应与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完全一致 ; ( 2)管道类别、管道级别符合表 4.3.1申请范围 ; ( 3)内容填写齐全( 不涉及
9、的内容填写“无”),符合重要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填表说明要求。 6 监督检验报告 1 份 原件 ( 1)经监督检验达到 1 级或 2 级标准 7 定期检验报告(仅安全状况等级发生变化) 1 份 原件 ( 1)经监督检验达到 1 级、 2 级或 3级标准 备注 所有申报材料应使用 A4 复印纸,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表 4.4.3 使用单位变更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形式 要求 1 行政许可变更申请表 2 份 原件 ( 1)申请表应从网上填报并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 ( 2)申请表的填写符合填写要求和示范文本要求, 内容填写完整,不涉及的项目填写“无” ; ( 3) 申请单位名称、单位公章、
10、组织机构代码应与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完全一致 ; ( 4) 许可事项名称、许可证照编号应与原使用登记卡完全一致。 2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和 IC卡 1 份 复印件 ( 1)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 原使用登记卡。 1 份 原件 ( 1) 应有此材料 。 4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汇总表 1 份 原件 ( 1)使用单位名称、单位公章、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应与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完全一致 ; ( 2)管道级别符合表 4.3.1申请范围 ; ( 3)内容填写齐全(不涉及的内容填写“无 ”),符合压力管道使用登记汇总表填写说明要求。 5 重要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 1 份 原件 ( 1)使用单位名称、单位公章、
11、组织TS-XK-09-03- 4 机构代码、地址应与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完全一致 ; ( 2)管道类别、管道级别符合表 4.3.1申请范围 ; ( 3)内容填写齐全(不涉及的内容填写“无”),符合重要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填表说明要求。 6 变更内容证明 1 份 原件 及复印件 ( 1)使用单位名称更名的,提供工商/编办等部门提供的变更证明文件 ; ( 2)使用单位变化的,提供原使用单位与新使用单位双方签署意见的变更证明文件。 备注 所有申报材料应使用 A4 复印纸,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表 4.4.4 补领证书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形式 要求 1 行政许可补领证书申请表 2 份 原件 ( 1
12、)申请表应从网上填报并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 ( 2)申请表的填写符合填写要求和示范文本要求,内容填写完整,不涉及的项目填写“无” ; ( 3)使用单位名称、单位公章、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应与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完全一致。 2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和 IC卡 1 份 复印件 ( 1)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 损毁证书的原件或残件(许可证书损毁的 ) 1 份 原件 ( 1) 应有此材料 。 备注 所有申报材料应使用 A4 复印纸,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5 受理工作程序和要求 5.1 受理范围 同表 4.3.1。 5.2 受理人审核要求 5.2.1 首次申请(表 5.2.1) 5.2.2 变更 5.2
13、.2.1 主要技术参数变化(表 5.2.2) 5.2.2.2 使用单位变更(表 5.2.3) 5.2.3 补领证书(表 5.2.4) 表 5.2.1 首次申请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形式 要求 1 重要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 1 份 原件 ( 1)申请表每页右上角均有与网上一致的申报号 ; ( 2)申请表的内容填写完整,不涉及的项目填写“无” ; ( 3)使用单位名称、单位公章、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应与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完全一致 ; TS-XK-09-03 5 ( 4)管道类别、管道级别符合表 4.3.1申请范围。 2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和 IC卡 1 份 复印件 ( 1)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14、3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汇总表 1 份 原件 ( 1)使用单位名称、单位公章、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应与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完全一致 ; ( 2)管道级别符合表 4.3.1申请范围 ; ( 3)内容填写齐全(不涉及的内容填写“无”)。 4 压力管道安装竣 工图(单线图) 1 份 原件或复印件 ( 1) 应有此材料 。 5 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报告 1 份 原件 ( 1)经监督检验达到 1 级或 2 级标准 备注 所有申报材料应使用 A4 复印纸,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表 5.2.2 主要技术参数变化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形式 要求 1 行政许可变更申请表 2 份 原件 ( 1)申请表每页右上角
15、均有与网上一致的申报号 ; ( 2)申请表的内容填写完整,不涉及的项目填写“无” ; ( 3) 申请单位名称、单位公章、组织机构代码应与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完全一致 ; ( 4) 许可事项名称 、许可证照编号应与原使用登记卡完全一致。 2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和 IC卡 1 份 复印件 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 原使用登记证(卡) 1 份 原件 ( 1) 应有此材料 。 4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汇总表 1 份 原件 ( 1)使用单位名称、单位公章、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应与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完全一致 ; ( 2)管道级别符合表 4.3.1申请范围 ; ( 3)内容填写齐全(不涉及的内容填写“无”) 5
16、重要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 1 份 原件 ( 1)使用单位名称、单位公章、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应与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完全一致 ; ( 2)管道类别、管道级别符合表 4.3.1申请范围。 ( 3)内容填写齐全(不涉及的内容填写“无”)。 6 监督检验报告 1 份 原件 ( 1)经监督检验达到 1 级或 2 级标准 7 定期检验报告(仅安全状况等级发生变化) 1 份 原件 ( 1)经监督检验达到 1 级、 2 级或 3级标准 备注 所有申报材料应使用 A4 复印纸,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表 5.2.3 使用单位变更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形式 要求 1 行政许可变更申请表 2 份 原件 ( 1)申请
17、表每页右上角均有与网上一TS-XK-09-03- 6 致的申报号 ; ( 2)申请表的内容填 写完整,不涉及的项目填写“无” ; ( 3) 申请单位名称、单位公章、组织机构代码应与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完全一致 ; ( 4) 许可事项名称、许可证照编号应与原使用登记卡完全一致。 2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汇总表 1 份 原件 ( 1)使用单位名称、单位公章、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应与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完全一致 ; ( 2)管道级别符合表 4.3.1申请范围 ; ( 3)内容填写齐全(不涉及的内容填写“无”)。 3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和 IC卡 1 份 复印件 ( 1)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4 原使用登记卡
18、。 1 份 原件 ( 1) 应有此材 料 。 5 重要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 1 份 原件 ( 1)使用单位名称、单位公章、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应与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完全一致 ; ( 2)管道类别、管道级别符合表 4.3.1申请范围 ; ( 3)内容填写齐全(不涉及的内容填写“无”)。 6 变更内容证明 1 份 原件 及复印件 ( 1)使用单位名称更名的,提供工商/编办等部门提供的变更证明文件 ; ( 2)使用单位变化的,提供原使用单位与新使用单位双方签署意见的变更证明文件。 备注 所有申报材料应使用 A4 复印纸,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表 5.2.4 补领证书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形式 要求
19、 1 行政许可补领证书申请表 2 份 原件 ( 1)申请表每页右上角均有与网上一致的申报号 ; ( 2)申请表的内容填写完整,不涉及的项目填写“无” ; ( 3)使用单位名称、单位公章、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应与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完全一致。 2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和 IC卡 1 份 复印件 ( 1)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 损毁证书的原件或残件(许可证书损毁的) 1 份 原件 ( 1) 应有此材料 。 备注 所有申报材料应使用 A4 复印纸,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5.3 受理结果 5.3.1 申请材料符合 5.1 要求的种类、数量、内容和格式的,受理人出具受理决定书。 5.3.2 依法不需要取得
20、行政许可或不属于我局职权范围的申请事项,受理人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5.3.3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出具补正材料告知书。 5.3.4 受理决定书 /不予受理决定书 /补正材料告知书一式二份并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TS-XK-09-03 7 5.3.5 工作时限:即时。 6 办理工作程序和要求 6.1 首次申请 6.1.1 决定 6.1.1.1 提出办理意见 6.1.1.1.1 办理人审查申请人提交材料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见表 6.1.1) 。 表 6.1.1 办理人审查申请人提交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要求 1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和 IC 卡 ( 1)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21、2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汇总表 ( 1)使用单位名称 、 单位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地址 应与组织机构代码 证书 完全一致。 ( 2)管道级别 符合 表 4.3.1 申请 范围。 ( 3)内容填写齐全(不涉及的内容填写“无”),符合压力管道使用登记汇总表填写说明要求。 3 重要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 ( 1)使用单位名称、单位公章、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应与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完全一致。 ( 2)管道类别、管道级别符合表 4.3.1 申请范围。 ( 3)内容填写齐全(不涉及的内容填写“无”),符合重要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填表说明要求。 4 压力管道安装竣工图(单线图) ( 1) 应有此材料 。 5 压力
22、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报告 ( 1) 经监督检验达到 1 级或 2 级标准 6.1.1.1.2 办理人根据主体资格、评审报告、程序规定、工作时限,对照许可条件提出办理意见 a) 符合许可条件,准予许可。 b) 不符合许可条件,不准予许可。 6.1.1.1.3 工作时限: 7 个工作日内 提出办理意见, 并报 审核 人 。 6.1.1.2 审核 6.1.1.2.1 审核 人 审核 办理人提出的办理意见,具体 审核 内容包括: a) 办理时限是否符合要求。 b) 办理程序是否符合要求。 c) 申请人是否满足许可条件。 6.1.2.2.2 工作时限: 3 个工作日内 完成 审核 。 6.1.2.3
23、 审批 6.1.1.3.1 审批人 审批 审核 人 的 审核 意见,具体审批内容包括: a) 办理时限是否符合要求。 b) 办理程序是否符合要求。 c) 申请人是否满足许可条件。 6.1.1.3.2 工作时限: 5 个工作日内 完成 审核 。 6.1.1.4 出具许可决定 6.1.1.4.1 办理人制作行政许可决定和 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6.1.1.4.2 办理人将行政许可决定 、 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和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报告 送交受理人。 6.1.1.4.3 工作时限: 5
24、个工作日内 完成行政许可决定和 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制作。 6.1.2 送达 TS-XK-09-03- 8 6.1.2.1 受理人通知申请人领取行政许可决 定 、 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和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报告 。领取时,使用送达回证,将行政许可决定和 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送达申请人。 6.1.2.2 受理人将送达回证送交办理人。 6.1.2.3 工作时限: 10 个工作日内。 6.1.3 归档 6.1.3.1 办理人将相关资料归档
25、。应归档材料包括: a) 目录 b) 北京 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许可决定书 c) 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 记表、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复印件 d)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送达回证 e)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1)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2)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汇总表 3) 重要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 4) 压力管道安装竣工图(单线图) f)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许可受理决定 g) 备考表 6.1.3.2 工作时限: 送达后 6 个月内 。 6.2 变更 6.2.1 决定 6.2.1.1 提出办理意见 6.2.1.1.1 办理人审查申请人提交材料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见表 6.2.1
26、 和表 6.2.2) 表 6.2.1 办理人审查申请人提交材料 (主要技术参数变化 ) 序号 材料名称 要求 1 行政许可变更申请表 ( 1) 申请单位名称、单位公章、组织机构代码应与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完全一致。 ( 2) 许可事项名称、许可证照编号应与原使用登记卡完全一致。 ( 3) 内容填写齐全(不涉及的内容填写“无”)。 2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和 IC 卡 ( 2)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汇总表 ( 1)使用单位名称、单位公章、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应与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完全一致。 ( 2)管道级别 符合表 4.3.1 申请范围。 ( 3)内容填写齐全(不涉及的内容填写“
27、无”),符合压力管道使用登记汇总表填写说明要求。 4 重要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 ( 1)使用单位名称、单位公章、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应与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完全一致。 ( 2)管道类别 、管道级别符合表 4.3.1 申请范围。 ( 3)内容填写齐全(不涉及的内容填写“无”),符合重要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填表说明要求。 5 监督检验报告 ( 1) 经监督检验达到 1 级或 2 级标准 6 定期检验报告(仅安全状况等级发生变化) ( 1) 经定期检验达到 1 级、 2 级或 3 级标 准 7 原使用登记证(卡)。 ( 1) 应有此材料 。 TS-XK-09-03 9 表 6.2.2 办理人审查申请人
28、提交材料 (使用单位变更 ) 序号 材料名称 要求 1 行政许可变更申请表 ( 1) 申请单位名称、单位公章、组织机构代码应与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完全一致。 ( 2) 许可事项名称、许可证照编号应与原使用登记卡完全一致。 ( 3) 内容填写齐全(不涉及的内容填写“无”)。 2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和 IC 卡 ( 1)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汇总表 ( 1)使用单位名称、单位公章、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应与组织机构代码证 书完全一致。 ( 2)管道级别符合表 4.3.1 申请范围。 ( 3) 内容填写齐全(不涉及的内容填写“无”),符合压力管道使用登记汇总表填写说明要求。 4 重
29、要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 ( 1)使用单位名称、单位公章、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应与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完全一致。 ( 2)管道类别为、管道级别符合表 4.3.1 申请范围。 ( 3)内容填写齐全(不涉及的内容填写“无”),符合重要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填表说明要求。 5 变更内容证明 ( 1)使用单位名称更名的,提供工商 /编办等部门提供的变更证明文件。 ( 2)使用单 位变化的,提供原使用单位与新使用单位双方签署意见的变更证明文件。 6 原使用登记卡。 ( 1) 应有此材料 。 6.2.1.1.2 办理人根据主体资格、程序规定、工作时限,对照许可条件提出办理意见。 a) 符合许可条件,准予许可。
30、b) 不符合许可条件,不准予许可。 6.2.1.1.3 工作时限: 3 个工作日内 提出办理意见, 并报 审核 人 。 6.2.1.2 审核 6.2.1.2.1 审核 人 理人提出的办理意见,具体 审核 内容包括: a) 办理时限是否符合要求。 b) 办理程序是否符合要求。 c) 申请人是否满足许可条 件。 6.2.1.2.2 工作时限: 2 个工作日内 完成 审核 。 6.2.1.3 审批 6.2.1.3.1 审批人 审批 审核 人 的 审核 意见,具体审批内容包括: a) 办理时限是否符合要求。 b) 办理程序是否符合要求。 c) 申请人是否满足许可条件。 6.2.1.3.2 工作时限:
31、2 个工作日内 完成 审核 。 6.2.1.4 出具许可决定 6.2.1.4.1 办理人制作行政许可决定和 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6.2.1.4.2 办理人将行政许可决定 、 有关 压力管道 使用注册登记表、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监督检验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仅安全状况等级发生变化)送交受理人。 TS-XK-09-03- 10 6.2.1.4.3 工作时限: 3 个工作日内 完成行政许可决定和 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制作。 6.2.2 送达 6.2.2.1 受理人通
32、知申请人领取行政许可决定 、 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监督检验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仅安全状况等级发生变化) 。领取时,使用送 达回证,将行政许可决定和 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送达申请人。 6.2.2.2 受理人将送达回证送交办理人。 6.2.2.3 工作时限: 10 个工作日内。 6.2.3 归档 6.2.3.1 办理人将相关资料归档。应归档材料包括: a) 目录 b)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许可决定书 c) 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复印件 d) 北
33、京市质量技术监督送达回证 e)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1) 行政许 可变更申请表 2)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3)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汇总表 4) 重要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 5) 变更内容证明(仅使用单位变更) 6) 原使用登记卡 f)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许可受理决定 g) 备考表 6.2.3.2 工作时限: 送达后 6 个月内 。 6.3 补领证书 6.3.1.决定 6.3.1.1 提出办理意见 6.3.1.1.1 办理人审查申请人提交材料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见表 6.6.1) 表 6.6.1 办理人审查申请人提交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要求 1 行政许可补领证书申请表 ( 1)使 用单位名称、单位公章、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应与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完全一致。 ( 2) 内容填写齐全(不涉及的内容填写“无”)。 2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和 IC 卡 ( 1)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 损毁证书的原件或残件(许可证书损毁的) ( 1) 应有此材料 。 6.3.1.1.2 办理人根据主体资格、程序规定、工作时限,对照许可条件提出办理意见。 同 6.2.1.1.2 6.3.1.1.3 工作时限: 同 6.2.1.1.3 6.3.1.2 审核 同 6.2.1.2 6.3.1.3 审批 同 6.2.1.3 6.3.1.4 出具许可决定 同 6.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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