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武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厂车 首次 检验 报检流程 检验事项 场内机动车辆 首次 检验 设定该事项的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TSG N0001-2017 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规程 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通用技术条件 (GB/T 21268-2014) 爆炸性环境用往复式内燃机防爆技术通则( GB 20800-2006) 爆炸性环境用工业车辆防爆技术通则( GB 19854-2005) 检验的前置条件 1.露天检验应在无雨情 况下进行; 2.检验现场环境符合相关标准中对检验场地的要求; 3.检验现场(主要指试车场地、车辆
2、检验场地等)应清洁,不应 有与厂内机动车辆检验无关的物品和设备,并应放置表明现场正在进 行检验的警示牌。 4.环境空气中没有腐蚀性、导电尘埃,易燃物质可能出现的最高浓度不超过 爆炸下限值的 10%。现场检验时如无法保证此项要求,应将厂车开至普通环境区域进 行检验。 提供服务所需材料清单 1. 出厂合格证 (含产品数据表 2017.6.1 之后生产的设备 )( 进口设备应翻译成中文 盖代理商公章) 2. 厂内机动车辆预期用途及使用环境情况的说明 ; 3. 制造厂家制造许可证 ; 4. 型式试验合格证; 5. 场(厂)内机动车辆首次检验申请表 6. 进口设备的附加资料:海关报关单 7. 防爆型设备的附加资料:整机防爆合格证、防爆型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使用环境情况的说明 8.注册登记表 服务流程 1.申报 资料审查, 受理 安排 检验 2. 实施检验 3. 出具检验报告 4 .领取报告书、合格证 收费依据 及标准 依据 省局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标准 暂停收费。 服务期限 及依据 期限 受理申报 5 个工作日内安排检验; 检验完成后, 场内机动车辆 10 个工作日 内 出具检验报告 。 依据 TSG N0001-2017 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