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1劳动关系和谐单位申报及年度报告材料填报指引2019年度劳动关系和谐单位申报及办理年度报告实行网办,网址为:http:/ (一)初次申报的企业只能申报劳动关系和谐A级企业,需在评审系统填报生成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表(附件2)、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公告(附件3),并填报生成一票否决标准表和I级标准评分表。 (二)已获得劳动关系和谐A级企业称号的企业可申报劳动关系和谐AA级企业,需在评审系统填报生成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表(附件2)、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公告(附件3),并填报生成一票否决标准表和I级、II级标准两份评分表。(三)已获得劳动关系和谐AA级企业称号的企
2、业可申报劳动关系和谐AAA级企业,需在评审系统填报生成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表(附件2)、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公告(附件3),并填报生成一票否决标准表和I级、II级、III级标准三份评分表。已获得劳动关系和谐A级、AA级、AAA级企业称号的企业,暂无申报更高级别和谐企业意愿的,需办理年度报告以维持原级别称号,在评审系统填报生成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年度报告表(附件4)。二、劳动关系和谐社区、街、园区申报及年度报告劳动关系和谐社区、街、园区不分等级。申报劳动关系和谐社区、街、园区的单位,需在评审系统填报生成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社区(村)、街(镇)、园区申报表(附件5)、广州市劳动关系
3、和谐社区(村)、街(镇)、园区创建工作公告(附件6),并填报生成劳动关系和谐社区、街、园区标准评分表。 已获得劳动关系和谐社区、街、园区称号的单位需办理年度报告,在评审系统填报生成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社区(村)、街(镇)、园区年度报告表(附件7)。三、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评定原则(一)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定原则除企业没有出现一票否决的情况外,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定要求如下:劳动关系和谐A级企业:I级标准总评分不少于90分,且十项得分中每项得分不低于该项分值的50%;劳动关系和谐AA级企业:I级标准评分达到劳动关系和谐A级企业要求;II级标准评分不少于80分;劳动关系和谐AAA级企业:I级标准评分和II级
4、标准评分达到劳动关系和谐AA级企业要求;III级标准评分不少于70分。(二)劳动关系和谐园区、街(镇)、社区(村)评定原则按照标准评定并核准实际得分不少于85分,且不存在单项不得分情况。四、其他注意事项(1) 2019年度劳动关系和谐单位申报及办理年度报告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二)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公告及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社区(村)、街(镇)、园区创建工作公告中公告时间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告地点可填报单位公告栏、办公室、会议室、员工饭堂等办公场所或单位OA系统、电子邮箱系统等办公系统,公告范围应覆盖单位全体职工。(三)申报及办理年度报告所填报数据对应的时间节点为2019年6月30日,涉及上一年度数据的对应时间段为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四)有关评审系统操作问题等事宜请联系越秀区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办公室(设在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惠福东路483号8楼803室,联系电话:83390015),或加入越秀区和谐单位QQ交流群:207425575(申请进群时请备注单位全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