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南昌县 2018年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设计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项 目: 南昌县 2018 年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设计 招 标 单 位: 南昌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章) 联 系 人: 万先生 电 话: 13767975872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宋 先生 电 话: 15297914334 编 制 时 间: 2018年 5月 招标监管单位:南昌县水务局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5 1. 总则 . 8 2. 招标文件 . 10 3. 投标文件 . 11 4. 投标 . 13 5. 开标 . 13
2、6. 评标 . 14 7. 合同授予 . 14 8. 纪律和监督 . 15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6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21 第四章 合同 . 25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 35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三、授 权委托书 . 四、投标保证金 . 五 、项目资源配置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南昌县 2018 年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昌县 2018年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洪发改农字 【 2018】 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地方共同负担 ,招标人为 南昌县水利投资有
3、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工程 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设计 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规模: 工程 总投资约 3881.49万元;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 2.3招标范围: 南昌县 14 个行政村和 6个自然村的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勘测、招标设计、 施工图设计(含预算)与技术交底、工程变更设计及满足招标人对该项目使用要求的配套附属工程的设计、工程验收服务等内容; 2.4设计完成期限 : 于 2018 年 7月 15日 前 完成 施工图设计,并通过专家评审认可、定
4、稿,确保满足施工招标条件;出具经评审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其余后续工作按约定完成;设计总工期约为 3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 : 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水利行业工程设计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2) 具有水利水电行业工程设计(灌溉排涝专业) 乙 级及以上资质 ; ( 3) 同时在江西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完成了信用登记手续,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公布的信 息 登记为准; ( 4)项目负责人具有 水利水电 工 程专业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3.2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 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
5、知函(以 报名 期间开具时间为准) ;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制,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 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 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由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的 30家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开标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5.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凡符合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于 2018年 05月 08日在南昌县 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2开标时间: 2018年 05月 28日 上午 09时 30 分,投标人应当于当日 09 时 30分前至开标室进行现场签到
6、,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签到的,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5.3开标地点:南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小 开标室 5.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投标单位由授权委托人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或未 提供上述要求证件原件的投标人,视为其自动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不再参与后续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招投标活动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西省 公共资源交易网 、 南昌县公共资源交易
7、网 、 新法制报 上同时发布。 7、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05月 08日至 2018 年 05月 27日在南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 8、 其他说明: 8.1由于平台问题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解答、澄清和修正等补充材料以及后期的中标公示,将在南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 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昌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万先生 联 系 人: 宋 先生 电 话: 13767975872 电 话: 1529791
8、4334 招标监管单位:南昌县水务局 2018年 05月 07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南昌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 万先生 电话: 13767975872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宋 先生 电话: 15297914334 1.1.4 项目名称 南昌县 2018年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设计 1.1.5 建设地点 南昌县 1.1.6 本项目投资 项目 施工 总投资约 3881.49万 元 1.2.1 资金来源 及比例 中央、地方共同负担 1.2.2
9、资金 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南昌县 14个行政村和 6个自然村的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勘测、招标设计、 施工图设计(含预算)与技术交底、工程变更设计及满足招标人对该项目使用要求的配套附属工程的设计、工程验收服务等内容; 1.3.2 项目 计划 实施方案完成期 限 计划 完成期限 : 30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水利行业工程设计规范。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投标人的资质条件、能力及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资格审查条件内容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
10、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6 日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发至 975316169 邮箱中。 1.10.3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5日前 1.11.1 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 无 1.11.2 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本次招标的澄清、修正等补遗文件(若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5日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 5月 28日 上午 9 时 30 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 点 : 南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
11、心。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 60分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由投标人自行在网站查看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由投标人自行在网站查看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无 3.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内容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3.3.1 投标有效期 60天 3.4.1 投标保证金 交纳 形式: 银行转 账 交纳 金额 : 壹 万元整 到 账 截止时间: 2018年 5月 27日 17时 00分 汇出 账 户要求:投标人企业
12、基本 账 户; 汇入 账 户户名: 南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交行南昌小蓝开发区支行 账 号: 登入南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保证金管理系统后获取 备注: 1、本项目投标人需缴交投标保 证金 壹 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进行网上 缴纳, 请各投标单位以转账方式从企 业基本账户转 账 到 (进入南昌县公共资 源 交 易 网 保 证 金 管 理 系 统 http:/ http:/ 拟子账户中,如在开标前一天 17 时 00 分之前未到账,则投标人的投标无 效。 收款单位:南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行南昌小蓝开发区支行; 账 号:登入系统后获取。 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账户足 额缴纳
13、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保证金缴纳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否则缴纳保证金无效。 3 生成虚拟子账号后,直接往虚拟子账 号转账,转账成功进行查询是否缴纳成功 。缴纳成功的投标单位必须回缴纳页面点击“确认缴纳”按钮,否则缴纳不成功。如在开标前一天 17 时 00 分 之前未到账,视为未 缴纳保证金 4 请投标人严格按照南昌县公共资源 交易网公布的操作流程进行投标保证金缴纳。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一切纠纷、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5 代理银行保证金缴纳系统发生故障, 出现投标人无法生成保证金子账号、不能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请致电新点公 司。 6 投标人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任何疑 议,请致电:新点客
14、服: 4008503300,新点小黄: 18179120057 新点小钟: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8702597986。 7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 书下达后 7 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特别说明: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 以 开标截止时间后南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出具的投标保金明细表为准, 不在该明细表中的投标单位均视为未缴交投标保证金 。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3.6.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签字及盖章处,必须有投 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和单位公章 3.6.4
15、投标文件副本数量 正本 1份, 副本 3份。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同投标截止时间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其中招标人不参与评标;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从南昌市综合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南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7.4.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 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 10% 9 需要 补充 的其他 内容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出席开标会查验: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席开标会并签到,否则 在
16、开标会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2、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3、 设计招标控制价为 510000元 ,该控制价为 最高 投标 限价。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 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
17、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 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
18、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 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 2) 为本标段代建人; ( 3) 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4) 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 5) 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 6) 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7) 被责令停业 的; ( 8) 被暂停
19、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9)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 1.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不进行补偿。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
20、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 提出的问题送
21、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1.1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供分包人侯选名单及其相应资料。 1.11.2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 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
22、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 1)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 2) 投标人须知; ( 3) 评标办法; ( 4) 合同条款及格式; ( 5) 投标文件格式; (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
23、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在招标代理机构的网站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在招标代理机构的网站发布,如果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 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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