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理工大学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定向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培养单位: 浙江理工大学 (以下简称乙方);录取考生: (以下简称丙方)甲、乙、丙三方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经三方协商特签订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合同如下:1甲方推荐本单位在职人员 (以下简称丙方)报考乙方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丙方现已通过初试和复试,乙方拟录取丙方为125100工商管理(MBA) 专业的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实行以2年为基础的弹性学制,最长学习年限5年。2丙方需按乙方有关规定缴纳培养费用。3乙方根据培养计划,保证其培养质量,并执行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甲方要主动配合做好丙方的培养和管理。4丙方在学期间,其人事档案、工资
2、、户口、医疗保险及党、团组织等关系,仍保留在甲方,各种补贴、困难补助及其他待遇均由甲方负责。5丙方在学习期间,应服从乙方研究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按乙方专业的培养计划进行学习。6丙方在学习期间因病、学习成绩不合格以及其他原因中途辍学的,由乙方根据有关规定及情况决定。丙方辍学后退回甲方,由甲方负责安排处理。7丙方学习期满毕业或结业后,必须回到甲方工作。乙方将其有关证书及研究生期间档案转至甲方。8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9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在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合同内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并另行备案后,方可变更。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定向单位: 培养单位: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地址: 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邮编: 电话: 邮编:310018 电话:0571-86843073/86843082 年 月 日 年 月 日丙方(签字):通讯地址邮编: 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