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道美品德行奖”评选办法为深入挖掘宣传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道德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大力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有力促进良好的校风、学风和师德师风的形成,校党委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师生员工和全体校友中开展“公道美品德行奖”评选活动。为确保活动公平公正、严谨细致地进行,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道德力量是国家发展、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重要保障。我们党历来重视在全党全体人民中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始终将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作为极为重要的战略任务来抓。在国内外环境深刻变化、人们价值取向多元化的新时期,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任务依然艰巨。评选“公
2、道美品德行奖”是学校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和传承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的重要载体。国家颁布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来,学校涌现出大批道德建设典范,成为学校道德建设的重要旗帜,对于树立知荣辱、弘正气的社会主义新风尚产生了重要的推动作用。评选“公道美品德行奖”,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将在全校师生员工和校友当中形成学习宣传模范典型的热潮,激励全校师生和广大校友为推动学校跨越式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努力。二、组织领导1.评选活动由中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主办,校党委宣传部、校友总会、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承办。办公机构设在党委宣传部,具体负责评选表彰活动的日常工作。2.
3、成立“公道美品德行奖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为“评选委员会”),负责审核参评资格、评审确定正式候选人,并参与投票评选拟获奖表彰对象。可由校精神文明建设委会会代行职责。3.各二级党委(直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校友会负责本单位、本地的人选推荐、征求意见、审核把关、上报候选人等工作。三、奖励设置“公道美品德行奖”评选活动每两年举行一次。每届评选将在全校师生员工及全体校友范围内评选10名左右获奖者(含个人及团队,以表彰个人为主)。在校师生员工、校友所占比例根据报名、遴选情况酌情分配。每届当选者不再参加以后各届同类“公道美品德行奖”或“公道美品德行奖提名奖”评选。四、评选标准1.基本标准热爱祖国,拥护
4、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热爱学校,支持和关心学校建设,为学校、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2.具体标准(1)社会公德: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2)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3)家庭美德: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4)个人品德:谦虚谨慎、正直无私、诚信友爱、勤奋奉献、自立自强。符合以上四类标准中的任一标准者,均可推荐参评。 五、评选程序 1.推荐环节在校师生员工的推荐工作由学校各二级党委
5、(直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校友推荐工作由各地校友联谊会负责。各二级党委(直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地校友联谊会,推荐1-2名候选者。参选者需填写“公道美品德行奖”评选推荐表。学校各二级党委(直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本单位被推荐人的书面材料和电子版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学校党委宣传部,各地校友会将本单位被推荐人的书面材料和电子版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校友总会。 2.评选环节 “评选委员会”在对所有被推荐人及其事迹进行审核把关,经过集体讨论、民主投票表决的方式,按照获奖名额200%的比例确定候选名单。3.公示环节公示候选名单,时间不少于两周。公示期间,广大师生员工、校友对候选名单如有异议,可向评选委
6、员会提出复议。经公示无异议后,由“评选委员会”评选出10名左右“公道美品德行奖”建议名单,其余的,授予“公道美品德行奖提名奖” 建议名单,报校党委常委会审议决定。六、表彰与奖励1.召开表彰大会,以表彰活动为契机,以获奖者的感人事迹为鲜活教材,在有关媒体予以大力宣传,引导全校师生崇德向善、见贤思齐。2.对“公道美品德行奖”获奖者给予一定的物质与精神奖励。评选活动工作经费及奖励经费在校教育发展基金列支。七、工作要求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公道美品德行奖”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策划,充分发挥评选表彰活动的激励推动作用,使评选表彰过程成为树立先进典型、弘扬真善美的过程,成为普及基本道德规范的过程。 2.充分运用校报、校园网、微平台、广播台、手机APP等多种媒体,宣传展示获奖者的感人事迹,激励广大师生立足本职岗位,扎扎实实做好自己的学习和工作,为实现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3.各单位要严格把关,认真做好推荐工作,评选过程要严谨、规范、公开、公正,真正把民意基础好、群众认可度高、正面影响大的道德典型评选出来,确保评选出的典型人物可信可亲可敬可学,使师生员工在参与过程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