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毕节市沔鱼河大寨段河道治理工程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检查表(4)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7毕节市沔鱼河大寨段河道治理工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编 制: 张世超 审 核: 张新杰 实施日期:2015年4月20日 施工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河道治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 本制度适用于沔鱼河道治理工程。二、 项目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施工安全生产学习会议,分析我河道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问题,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三、 施工安全生产学习会议
2、由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工长、技术负责人或项目部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科长)主持,由安全科负责通知各参会人员学习会议时间和地点,召集有关科室、人员以及各工队相关管理人员、农民工参加。四、 安全生产工作学习会议的主要任务:1、传达、贯彻和学习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学习会议精神;2、回顾、总结、分析或通报河道全段各工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研究、制定河道安全生产工作的发展战略;3、总结和交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工作经验,讨论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意见;4、督促、检查全标段各工区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当前安全管理生产工作情况,部署下一步安全工生产作重点。五、 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施工安全生产专项学
3、习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或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事项。六、 安全生产工作学习会议要求:1、各类施工安全生产学习会议应建立专门台帐,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学习会议记录;2、学习会议实行签到制,参会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到会的必须向项目部主要领导请假;3、学习会议记录、纪要将作为对安委会各科室成员和各工队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七、 安全生产工作学习会议做出的决议、工作部署或工作安排,项目部安全科负责督办、检查。八、 安全生产工作学习会议部署的工作实施情况,由项目部安全科汇总上报。九、 各工区必须坚持使安全生产学习制度化、经常化,并认真做好学习会议记录,确保使每次学习会议都有一定的实质性内容,都能解决一定的实质性问题。十、 本制度于2015年04月20日实施。毕节市沔鱼河大寨段河道治理工程2013年04月20日